(19)我與雲已有十幾年的交往,從剛上初中到年近而立,我們一直是無話不談的好友,兩人的脾氣秉性、興趣愛好是相互熟知。雲因是家裏的獨生女,父母將她視為掌上明珠。除了重視學業、思想外,從小到大,從未讓她染指洗衣做飯之類的家務事兒。可是在步入婚姻生活後,從前“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她卻來了個180度的大轉彎,不僅每天將愛巢收拾得井井有條,而且廚藝也是日漸精進。圍城之外的我不禁納悶,是什麼力量能使雲前後判若兩人呢?雲對我說:“家是兩個人共有的,婚姻不隻是幸福、快樂、財產共享,更重要的是責任、風險、煩惱共擔,我的工作比丈夫輕鬆,自然承擔的家務更多一些,我把這當做自己份內的事而不是去攀丈夫,不然時間長了難免心裏不平衡,甚至會影響家庭的穩固。”未婚時,雲在父母眼裏是孩子,自己也便安於做個“孩子”;可婚後,她是妻子,是大人,她明智地為自己重新定位,把握住擁有的幸福,因為她清楚:付出必有回報。
(20)晴終於決定把自己嫁掉,以前不是找不到結婚的對象,而是不想嫁。晴想:老爸老媽這下該鬆口氣了!男友既不英俊瀟灑,也非才智過人,但從一些細節上,晴覺得他是個不錯的人。過馬路時,男友總是走在靠近車的一麵,讓她走在裏邊;盡管男友不喜歡西餐,還是會陪她去肯德基吃香辣漢堡;男友從未買玫瑰花送她,但他會記下她喜歡的零食買給她;男友很少甜言蜜語,但他會在天冷時為她係緊圍巾……男友是個重實際而輕浪漫的人,男友是個對工作認真、對父母孝心、對朋友真誠的人,男友是個在點滴小事中也體現出責任感的人。人不能要得太多,否則隻會自尋煩惱。晴想:這個男人是可以相伴終生的吧!對於婚姻,最重要的不是浪漫,而是他既愛你的青春飛揚,也能愛你的白發蒼蒼。
(21)爸與媽結婚已經三十二年了,兩人小吵小鬧的倒也平安的過了這麼多年。從我記事起,我就不曾記得他們之間說過什麼甜蜜的話,也許是背著我這個“小孩子”吧。隨著自己長大,慢慢地就悟出了他們的“愛在不言中”。去年元旦,媽的血壓急驟升高,一早起來是連迷糊帶惡心,臉色慘白。爸見狀吩咐我收拾些衣物,瘦弱的他背起媽就下樓奔了家對麵的醫院,隻隻有幾分鍾的路程,爸已是氣喘籲籲滿頭是汗了。待媽檢查後,情況稍微穩定,醫生讓住院治療,媽偏要回家,說下午若嚴重了再來。爸拗不過媽,就同我攙扶著媽回了家。好在媽的血壓逐漸下降,幾天後行動坐臥便正常了。可媽沒事了,爸卻感冒發熱了幾日,媽說爸是急火攻心所至。媽病重的那幾天爸其實挺擔心,又不能表現出來,還要忍受媽的急躁和心焦,見老伴沒事了,爸就生病了。經過了上山下鄉的磨煉,經曆了“文革”的動蕩,父母那代人多數像他倆一樣,更看感情的真摯、深厚、持久,他們大多不願做表麵文章,而是把有關愛的“言”轉化、滲透於“行”當中。
(22)小明自幼愛好美術,憑借天份及努力,他的畫在同齡人中實屬不錯。去年高考,他鄭重在第一誌願中寫下——魯迅美術學院,發榜後,他卻以五分之差被第二誌願的學校錄取。小明不氣餒,又複讀一年,可今年的分數還不及去年。父母打算不管小明考上什麼院校,先求學要緊,而小明仍是癡心不改,並與父母產生異議。小明的想法並沒有錯,“魯美”一直以來就就是他夢想的殿堂,但他的做法未必可取。夢想往往是美好的,現實則是殘酷的,再一次的複讀或許仍無期待的圓滿,在現實中把握當前,並在此基礎上追逐夢想,才比較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