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彩虹(1 / 2)

陳妙不吃了,說要先回去休息。我的紅燒仔雞還沒吃完,就讓她先回去了,接著繼續消滅殘餘的量。我是從來不會浪費這道菜的,哪怕是一滴湯汁我都會伸出舌頭舔上三舔。他也是一樣,吃的津津有味。他把刺單獨挑到一邊,狼吞著魚肉。

他跑到窗戶邊張望,直至確信陳妙已經走遠。

“兄弟,抽根煙。”他終於把他那包煙拿出來了,親自給我點上火。“不是什麼好煙,你別嫌棄。”他對我的態度,如同過山車。經曆過了,懂的也就多了。對於這種過山車的玩法,早期老板娘、李雅都讓我領教過了。玩的多了,有一種想吐的感覺。

但願他不會像他們一樣,但願他是希望讓我好好照顧陳妙,彌補他犯下的過錯。可是,一切但願,隻是但願……

“兄弟,你救救我吧,行嗎?”他很可憐地看著我。像是乞丐,乞求我的施舍。我什麼都可以施舍給他,唯獨陳妙不可以。

“我有什麼可以幫助你的嗎?”我永遠學不會拒絕別人的請求,哪怕別人的請求拒絕了我,拒絕了我的開心,拒絕了我的幸福。

“兄弟,沒有陳妙我真的活不了,我會死的。我在國外的大學勒令我退學了,如果再失去陳妙,我真的就一無所有了。”他跪在我的麵前,真的有眼淚流下來。

我沉默了,我的心似乎在滴血。陳妙就是我的生命啊,給了他,等於是宣布我死亡了。可從他的眼神裏,我看出了他對陳妙的愛,如果他們在一起,會不會比我們更幸福呢?

“兄弟,你信不信,我馬上死給你看。”他站起來,哭著砸碎了手中的玻璃杯,向自己的胳膊上劃去。血順著手指,流進了他的糖醋魚裏。

“好,我答應你,我走,我離開她。你不要再這樣了,你會死的。你可不可以答應我,對陳妙好,對我比她好。”說這話的時候,我痛不欲生,仿佛那碎玻璃紮的是我的手,那流著的是我的血。

我不能看著他死在我麵前,我寧願選擇自己死,也不願遠自私地為了自己的幸福,而剝奪了一個人活著的權利。我是欣慰的,這個人,他愛陳妙,比我更愛陳妙。為了她,他可以去死,我可以放心地把陳妙交到他的手上。

其實,我也可以為她去死,隻要她願意,隻要她高興,我可以立刻叫停自己的呼吸。以前我隻是覺得我不能死,我要是死了,就沒有人去愛,去照顧陳妙了。她渴了會沒有人為她倒水;她餓了會沒有人給她下麵條,然後加兩個雞蛋;她生氣了,會沒有人當她的出氣筒。

我的決定是痛的,但我覺得是正確的。他們本應有他們的孩子,是因為我,孩子沒有了。現在是該我還他一個孩子的時候了,欠他的,我得還上。欠她的,我再也還不起了。如果還有下輩子,我一定要還上今生欠下的債,我要給她洗內褲,給她……

我有多不舍,我有多痛,沒有人知道。他們不能知道,我不想那些關心我的人和我一樣,難過到自己都忘了。我不是麻木了,可是我想麻木了。如果我麻木了,就可以不再想,就可以不再痛。如果我真的就是塊石頭那該多好,每天就那樣懶洋洋地躺著,什麼也不做,什麼也不想,就那樣傻傻地望著天空。白天曬曬太陽,晚上還有月亮,最漂亮的是那星星,一閃一閃的,像是在跟我炫耀:“石頭,你看,我們會發光。”

“最後你還能答應我件事嗎?”我問他的時候,他已經用衣服包紮好了自己的傷口,他不再流血了,而我已經快流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