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稗官野史所載,是夜,一貫惜福養生的嚴嵩焚香沐浴,又破例喝了半斤新正年節皇上禦賜的六十年茅台佳釀,酩酊大醉之後命人將晉商賀蘭石送的張旭《率意帖》張掛於明燭高堂,仰躺在躺椅之上看了半夜。天色微明之時,嚴嵩一躍而起,抓起鬥筆,撲到早已鋪好宣紙的書案,一副酣暢淋漓的狂草頃刻而就。嗣後,嚴嵩扔掉鬥筆,大笑了三聲,繼而卻悵然淚下。一直伺候在他身邊的嚴世蕃殊為不解,追問其故。嚴嵩慨歎曰:“浸**道逾五十年,自詡略有小成,卻難以寫出君父禦詩之氣魄於萬一,老朽愧對浩蕩天恩啊!”因是私家所言,不足為信,聞者也多一笑置之。
皇上禦製、首輔恭錄的條幅《七律?喜聞營團軍攻克徐州》被以八百裏加急火速送到徐州軍前,隨之而來的還有朝廷賞賜的五十五萬兩白銀。皇上特意省出製龍衣的工價銀用於犒賞六軍,張茂、陳世昌兩位勳帥和監軍呂芳豈能不大張旗鼓地宣傳?遂於徐州城內軍校場舉行了盛大的領受聖賜的儀式,並著軍需供應總署著速將賞銀分發每一位將士。
通常犒賞六軍的銀錢物事,隻分發到各軍,由各軍自行發放。皇上擔心貪墨成性的各級文官武將上下其手、隨意克扣,自今年元日發內庫銀兩犒賞營團軍起,便命有司按人點卯,唱名發放。尋常兵士能分文不少地領受聖賜,自然歡欣鼓舞,卻令具體經辦此事的職官司員叫苦連天。五軍都督府和戶部曾為此上奏朝廷,朱厚熜卻不承認是自己考慮不周,反而以“吃空額、喝兵血乃是軍中一大弊政,且已成積重難返之勢。要根除此弊,矯枉必須過正!”為由,固執己見,自此著為永例。
正所謂過猶不及,這個法子在京城行得通,在其他地方卻不一定能行得通,倒是朱厚熜始料不及的。就拿今次恩賞平叛軍來說,三十五萬將士或一兩或半兩都能同沐聖恩,但皇上禦賜之物照例要裹以明黃錦緞,最不濟也要用黃紙貼上標簽以示聖恩浩蕩,京城不存在這個問題,可徐州城哪有那麼多的黃紙?軍需供應總署無奈之下隻得前去請示監軍呂芳,能否將原定“分發每一位將士”的章程改為按營計發。呂芳斟酌再三,也隻得同意了他們的作法,但反複強調各營領回禦賜賞銀之後,務必將一分一文足額發至每一位兵士手中,“自各軍指揮使以下至營隊哨官,若有貪墨情事,必於軍前正法以酬聖恩。”
盡管上上下下三令五申,可軍中還是出現了個別營官克扣兵士賞銀之事,最為過分者是一位右軍的營官,將一營五百餘眾的賞銀全部侵吞,本營兵士沒有得到一分一文。手下一名隊官氣憤不過,告了上去。
此事一出,全軍大嘩:即便要貪,也不應該如此過分,生吞活咽連個骨頭渣子都不剩,可謂喪心病狂之至!呂芳更為震怒,命隨行軍中的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派人徹查各軍發放賞銀之事,果然又揪出了十數位營隊哨官,甚至後軍有位統領也將本軍兵士所得賞銀每人私下裏扣了一分,共計得銀二百三十餘兩。
查實了軍將貪墨情事,呂芳要張茂請天子劍將這些幹犯律法軍規之人斬首示眾,以正國法、明軍規、儆效尤。張茂素有“愛兵如子”之稱,就與呂芳商量,將右軍那位營官斬首,其他人等因貪墨銀兩不多,可饒其不死,褫奪軍職,發邊鎮充軍。他的理由似乎也說得過去:武將常年駐守邊關要隘,舍出性命保家衛國,拿血肉之軀去擋北虜南倭的刀槍箭石,卻與那些四平八穩做太平官的文官一樣按品秩拿朝廷的俸祿,這本就不公平;而且,那些文官掌民政,要撈錢路子野得很,即便不挖窟窿掏洞弄銀子,朝廷如今也給每個官缺定了火耗養廉銀,一家老小吃穿不愁,軍中武將卻沒有這等好事,且常年沒有銀子過手,又不讓吃空額喝兵血,僅靠那麼一點幹巴巴的俸祿,日子過得著實清苦,怎能不對白花花的銀子紅眼?偶起貪念,固然可鄙可恨,倒也罪不至死……
即便沒有張茂為武將請命,呂芳也知道,當年太祖爺那樣嚴刑峻法,懲貪肅奸,對自己的駙馬都不曾手軟,更有一位縣令因貪汙了十兩銀子被剝皮揎草,高掛大堂之上的極端事例,即便如此,尚不能根除官員貪墨之事,更遑論國朝曆時近兩百年,已到了中平守成之期,文恬武嬉,貪墨斂財已成官場錮蔽,官員看見豈能是一兩道詔命,三言兩語的訓誡所能改變的?但正惟其如此,才需要如皇上所說的那樣“矯枉必須過正!”,尤其可恨的是,他們貪墨的是本來應該用於給皇上造龍衣的工價銀,皇上體恤將士征戰辛勞,將之省下來用於犒賞六軍,這是古往今來賢明之君也不多見的浩蕩聖恩,卻被那些壞了心肝的武人入了私囊,其罪九死難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