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0章 一二八淞滬抗戰(二)(3 / 3)

同日下午,蔣介石自南昌返京,召開緊急會議,商討對日方略。會議決定:軍事方麵抽調部隊北上助防,並將討粵及剿共計劃,悉予停緩;政治方麵推派蔡元培、張繼、陳銘樞三人赴廣東,呼籲統一團結,抵禦外侮。蔣介石並表示:“如粵方必欲以渠下野為條件者,渠亦甚願承受,如願共同合作而充實政府者,渠亦均可照辦。”同時,針對粵方提出的三個條件,蔣介石同陳銘樞等人當麵製訂解決粵局的三項原則如下:

一、如粵中能負全責,則在中央同人盡可退讓,一切請在粵同誌整個的遷來首都,改組政府。至中正個人下野更無問題,隻要粵中能確實負責,前來接代,則中正即可通電下野。二,如粵中不能負責,則應歸中央負責主持,而廣東政府自當取消,粵方同誌即應齊集首都,共赴國難。三,如要各方合作,則中正更為歡迎,但必須來滬麵商,方是開誠相見,同舟共濟之道。

9月28日,蔡元培、張繼、陳銘樞和粵方代表汪精衛、孫科、李文範等人同期抵達香港,雙方展開先期談判。

舌劍唇槍之後,達成如下兩項協議,由陳銘樞等人聯名電蔣:

(一)鈞座發一通電,為時局危急引咎,並聲明議定統一政府辦法時立即下野。粵方亦發一通電,亦向國民引咎,並說非統一不能救國,赴京開會,取消廣州政府,並不以鈞座下野與否為條件。兩電須同時發表,電稿均在草擬。(二)須立即變更京滬衛戍警衛組織,俾粵方諸同誌即可安心來京,在總理陵前宣誓開會,議決統一政府辦法。

當日,蔡元培、張繼又將雙方草擬的通電文稿報蔣,並表示:“變更京滬衛戍警衛組織以人選為第一義,擬請任陳真如(陳銘樞)為首都衛戍司令兼淞滬警備司令,已得陳及粵諸同誌同意……此事為和議重要關鍵,發表之期愈早愈好。”

第二天,蔣介石致電蔡元培等表示:“京滬衛戍事宜請真如兄主持,即日照辦。中應引咎自責及個人去就不成問題”,但他仍借口“兩方通電時間若與實際解決相距過遠,照目前形勢深虞於外交、財政發生困難”為由,主張粵方“同誌即日來滬,詳商一切”。

陳銘樞由此就任了京滬衛戍司令長官,成為南北都能接受的人物。順理成章,十九路軍也調赴南京、上海駐防,這也是粵方代表的要求。畢竟是廣東部隊,北上之後心理上有安全感。十九路軍藉此進駐上海,繼而成為威震天下的抗日英雄部隊。

寧粵雙方討價還價談了一個多月,終於有了眉目。大家以國事為重,捐棄前嫌,蔣介石也原則上同意下野。1931年11月寧、粵分別召開了自己的第四次代表大會,求同存異。12月15日,蔣介石正式下野。由林森代理國民政府主席,陳銘樞代理行政院長。粵方見目的達到,各中委陸續北上赴寧。12月22日,國民黨寧粵滬三方中委在南京召開了統一的四中全會,蔣介石出席開幕式後即離開南京。25日,通過中央政治改革的諸項議案,26日,通過國民政府組織法等法案,28日,選舉林森為國民政府主席,孫科為行政院長。29日,大會閉幕。至此寧粵對峙宣告結束。

講完插曲,咱們繼續說十九路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