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幻小說的定義(1 / 3)

一、科幻小說:概念上的混亂狀態

科幻小說是一類容易指認、卻不容易定義的文學作品。美國評論家阿爾斯物·卡梅倫曾經期望給科幻小說做一個完整的定義,他用了整整52頁篇幅來撰寫這個概念,寫好之後,發現仍然無法將一些現成的作品納入其中。

科幻小說定義的困難性,主要來自於科幻作品是一種跨門類的、極端富於廣延性的文學作品,而作為這種作品的存在基礎—科學,本身也沒有劃定的疆界。從科幻小說的發展上看,這類作品最初是圍繞一些技術創新而展開的。瑪麗·雪萊(Mary Shelley)的《弗蘭肯斯坦》、儒勒·凡爾納(Jules Verne)的《從地球到月球》等都是這樣的作品。在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期,科幻小說的“科學”描述範疇開始從技術轉向科學。赫伯特·喬治·威爾斯(Herbert G. Wells)的《時間機器》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將科學原理當成科學幻想小說描述的主要內容,在英美科幻小說黃金時代的30-50年代中非常流行。到60年代,社會科學開始進入科幻文學的領域,出現了象布裏安·奧爾迪斯(Brian W. Aldiss)的《杜甫的小石子》、J.G.巴拉德(J.G.Ballard)的《毀滅三部曲》、米切爾·莫爾考克(Michael Moorcock)的《瞧這個人》和菲利浦·何塞·法馬爾(Philip Jose Farmer)的《**》等描述曆史、哲學、宗教、性心理等方麵的作品。而以自然災害和大自然奇跡為基礎的科幻小說,則貫穿在科幻小說發展的始終。

僅僅從科學本身的範疇拓展還不足以造成科幻定義的混亂狀態,科幻文學的寫作實驗,也讓這個品種一直遊離在各類主要文學品類的描述之外。多年來,有一種普遍的認識,那就是科幻小說屬於通俗小說,因為它注重情節性忽視人物。然而,當我們分析作品時便會發現,雖然存在著重情節輕人物的作品,但也的確有許多重要的作品中塑造了感人至深、永遠無法忘懷的人物形象。喬治·奧維爾(George Owell)的《1984》就是這樣的作品。其中塑造的“老大哥”、溫斯頓等,都已經在西方膾炙人口,甚至成為了經典詞彙。認為科幻小說屬於通俗小說的第二個理由,是它僅僅觸及了科學的主題,而沒有觸及社會生活和人性的主題。但是,這樣的觀點也將被一些作品的實踐所打破。美國作家小庫特·馮尼格(Kurt Vonnegut, Jr.)的《五號屠場》、加拿大作家瑪格麗特·阿特伍德(Margaret Atwood) 的《羚羊與秧雞》等作品,甚至能比普通小說更加深刻地觸及到人類的本性。在中國,認為科幻小說是通俗文學的論點就更加值得懷疑。因為在中國的文化中,科學本身就隸屬於絕對的精英文化層麵,而與科學技術和科技活動相關的科幻小說怎麼可以是通俗文學的某個成員呢?

科幻小說概念上的混亂狀態,給科幻文學的創作和出版,給與科幻小說相關的一係列領域造成了空前的影響。1984年,因為對科幻定義的理解差別所造成的爭論引發新聞出版係統的行政幹預,最終使科幻小說在中國絕跡整整5年,致使科幻作家隊伍在中國全麵消失。以至於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期望在中國恢複科幻文學出版時,創作隊伍必須重新培養。與科幻相關的各類文化現象,也常常在混亂中展現出極端複雜的情景。在90年代,曾經有一個建立科幻遊樂宮的熱潮,但多數科幻遊樂宮都是各路中國鬼神出沒的“鬼宮”。這種鬼神與科幻名稱相伴的文化狀態,給中國人麵對科幻這種來源與西方世界的文學品種又加上了更深的疑慮。

筆者認為,解決中國科幻文學在中國的繁榮、科幻文化在中國的興起等問題的關鍵,是要對科幻小說這一文化的核心類型進行良好的定義。隻有對科幻文學的基本概念分析清楚,才能看清這一文學品類和相關的亞文化領域在中國的前景。本文計劃從兩個方麵論述科幻文學的定義。第一對國內外現有科幻定義進行梳理,探索其基本的定義類型。第二是對科幻定義的要素進行分析,特別針對容易界定的特點,從讀者的接受角度,分析科幻文學的內涵。

二、科幻小說定義的四個族類

筆者認為,世界上可能沒有哪一個文學品種有科幻文學這樣獲得過如此多的定義。在西方科幻史上,科幻小說曾經被冠以多種不同的名稱出現在出版物中,這些名稱包括科學浪漫小說(scientific romance)、科學奇幻小說(science fantasy)、脫軌小說(off-trail story)、變異小說(different story)、不可能小說(impossible story)、科學的小說(scientifiction)驚異小說(astounding story)等。最終,科幻小說的名稱被公認為科學小說(science fiction)。一個有趣的現象是,在西方這一公認的概念中,並沒有幻想的成分。(有人認為fiction就有虛構和幻想的含義,但如果這樣解釋,曆史小說、愛情小說、戰爭小說、政治小說都是幻想小說了。)中國科幻小說中的幻想成分,來自俄文的轉譯。也就是說,俄國科幻文學的定義中,有一個單獨的幻想成分存在。

從1991年北京師範大學開設科幻文學公共選修課程以來,筆者對科幻文學的多種定義進行了梳理,認為科幻小說的概念主要分成如下的四個族類。

科普族類

將科幻小說當成一種科普讀物的定義方式,在前蘇聯和中國享有廣泛的支持。蘇聯著名評論家胡捷就曾指出,“……它是用文藝體裁寫成的——它用藝術性的、形象化的形式傳播科學知識”。另一位著名的蘇聯評論家李赫兼斯坦幾乎用同樣的語言寫道:“科學幻想讀物是普及科學知識的一種工具”。在中國,科幻文學的早期理論家是著名作家魯迅,魯迅在1903年創作的《月界旅行·辨言》中指出,“蓋臚陳科學,常人厭之,閱不終篇,輒欲睡去,強人所難,勢必然矣。惟假小說之能力,被優孟之衣冠,則雖析理譚玄,亦能浸淫腦筋,不生厭倦。”很顯然,魯迅眼中的科幻小說,就是一種科普讀物。

將科幻小說當成一種科普的工具的說法,雖然貌似非常合理,但其中卻存在著眾多的疑點。首先,科幻文學是一種小說類作品,具有人物和情節。為了使作品更加具有小說的吸引力,作者不可能將大量的準備放置在科學普及方麵。而科普讀物是對科學技術內容的通俗化並以此達到科學傳播的目的,將科幻作品當成一種科普作品,在創作目的和創作方式等方麵,都存在著很大的問題。筆者曾經在80年代就提出,從現代信號檢測理論的角度看,科幻小說在科普方麵的作用是異常低效的。同樣在80年代,著名科幻作家童恩正也指出,科幻小說作為一種科普讀物,幾乎是不可能的。從創作的角度來講,作家常常是對科學進步產生的某種焦慮作為寫作的動因,這與科普讀物預先設置的普及科學的目標完全不同。這裏,科學是為故事情節服務的手段。更重要的置疑來自讀者的接受狀況。的確有少量讀者閱讀科幻小說以學習科學、發現問題為樂趣,但不可否認,多次調查的結果都證明,科幻讀者主要的閱讀興趣不在學習科學知識。很少有人想通過科幻學習納米技術、電腦科技或者航天技術。即便是非常喜愛學習科技知識的讀者也會談到,感受科學帶來的奇跡和未來的狀況才是他們閱讀科幻文學的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