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西晉專製(1 / 2)

魏元帝曹奐延熙二年,公元265年,司馬昭由相國、晉王加九錫,設晉國官屬,取代曹魏隻是一個時間問題了。同年八月,司馬昭病死,太子司馬炎繼為晉王。十二月,司馬炎用曹魏代漢的辦法,受魏“禪讓”,取得帝位,封魏帝曹奐為晉陳留王,以晉為國號,改元泰始。史稱為西晉。加上在此前一年264年滅蜀,280年滅吳,魏蜀吳三國最終都歸於晉。晉朝統一過程最仁慈,執行優待政策,所以習鑿齒評價司馬氏有千載盛功。

成功反專製的門閥製度在西晉正式確立。門閥與豪強地主的區別是:豪強地主指的是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三位一體的地主階級;而門閥士族指的是地主階級的一個特權階層。這是以家族為單位,以門第為標準,在社會政治經濟生活中占有特殊地位的特權階層。在政治上,門閥士族擁有崇高地位,他們壟斷了仕途,控製了中央政權,成為變相的世卿世祿貴族階層。在經濟方麵,門閥士族兼並土地,發展田園別墅式的自給自足經濟。在社會生活方麵,門閥士族是高人一等的社會階層,擁有崇高的社會地位。

門閥士族以家學世代相傳,同時也就把自己的清白家風世代相傳下去。門閥士族是以封建倫理道德相標榜,以清白家風世代相傳的道德之家。門閥士族除了遵守儒家倫理道德的具體規範之外,特別注重清白廉潔,獨行特立,剛正不阿的氣節。其精神就是:不畏強暴,獨行特立,“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意思是縱然麵對千萬人阻止,我也勇往直前。

曹魏推行的大規模屯田製度正式廢除,改為占田製。從占田製的內容看,它是一種既保證政府收入,又保護士族特權的一種土地製度。占田製並不是官府授田,更不是將地主的田地授與農民,而是在屯田製破壞的前提下,允許農民占墾荒地,占田製中對於官僚士族占田、蔭客、蔭親屬等特權的規定,其主要精神不在於對官僚士族的特權加以限製,而在於確認和保護他們已占到大量土地和戶口的既成事實。西晉占田製的實行,使農民依法占有了一定的土地,從而調動了農民辟田開荒,從事生產的熱情。再加上晉武帝注重招撫流民,興修水利,所以,西晉初年的社會經濟得到了較快的恢複和發展,出現了短暫的繁榮局麵。

西晉吸取了曹魏沒有分封宗室而早亡的教訓,采取了西漢初的王室諸侯郡國製。西晉建國不久便大封同姓王。西晉大封司馬子弟為王,想造就一個皇族勢力屏藩帝室,目的還是為了維護自身的皇權,降低士族的影響。學界一般認為,武帝所為,加重了地方分權化的傾向。但是,綜合分析史料,晉武帝的政策,其實並不簡單,其中蘊含了政治文化與政治地理的多重意境,而且此項政策與“八王之亂”間不存在必然的因果鏈。

曹魏王朝控製諸王十分嚴厲。西晉諸王雖然極受尊重,行動也自由得多,然而就實權看,比起曹魏諸王來,卻沒有也不可能有根本的變化。在官吏的任用上,王國也受極大限製。西晉剛建立時,曾允許諸王“皆自選其文武官”。然而說是“自選”,其實並不能隨心所欲,而要受晉王朝的監督。西晉的諸王無論財權、政權、軍權都受晉王朝的限製和控製,實際隻不過是專製主義中央集權製度下一種特殊的地方機構而已。所以諸王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內,都留在京師陪伴皇帝,而不樂意就國。王國置軍人數按鹹寧三年成例,大國最多也僅為五千人。而諸王混戰中動輒萬人,如成都王穎與河間王討伐長沙王時,成都王“軍二十餘萬”,河間王則以張方為都督“將精兵七萬”,如此龐大的軍隊,短時間內不可能僅由王國提供。

為了加強司馬皇室對地方的控製,西晉將曹魏時已采用的都督製進一步製度化。地方實行州、郡、縣三級行政製度。全國統一後,共分19州、173郡,州置刺史;郡以太守主事,若為諸王封國所在,則郡稱為國,太守則改稱內史。早在司馬氏代魏以前,司馬氏子弟即已以都督或監軍的身份出鎮許昌、鄴城、長安等戰略要地,為司馬炎順利稱帝建晉提供了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