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這一次的教訓,我在開車的時候小心多了,結果再一次被一個水泥攪拌車追了尾。這次是個男交警當場認定對方全責。
我是個非常好說話的人,對於我來說時間比錢重要的多,我從來也沒想過趁交通事故要去敲詐誰,我和肇事司機商量,
“你是營運車,我也有一堆事,咱們也別耽誤工夫,我也不會訛你,我把車開到4S店,人家店裏說修好要多少錢,你付多少錢就行,你們反正也有保險,最後保險公司也會賠付你,你也不吃虧。”
處理交通事故的警察讓我和修理廠聯係一下,估個價能私了最後私了。於是我把車輛撞壞的尾部拍了照,發到熟悉的4S店裏,讓他們估算一下維修的費用,4S店回複約2000元左右。我急著到商場簽個進場合同,實在是沒時間耽誤下去,和司機商量4S店估價2000,我隻要1000元,你看行不,你賠我修車錢,讓我先走,司機告訴我,身上一百元錢也沒有,也借不到,又開始耍無賴。對著交警說自己生活如何如何困難,家境如何艱難,屬於社會弱勢群體,無力支付修車費。
我給樊慕樺打電話問他這種情況該怎麼辦,沒想到他哈哈大笑說:
“海燕,我發現你還真是倒黴,全中州的無賴司機總是能讓你碰上。遇到這種人隻能走司法程序。”
於是我隻能自歎倒黴,再一次讓交警隊開出了車輛暫扣條,二個車又全進了高價停車場。
對方是營運車輛,耽誤不起時間,第二天就交了押金把車提了出來,而等對方司機提走車後,小霍再一次找人幫我把車提了出來。中國的司法程序是個漫長的過程,打官司是按年計算的,經過車輛估損、開據了單位收入證明、損失證明、修車證明、修車期間各項因車輛無法使用產生的等一係列的費用票據,總共是8000元,對於時間就是金錢的我而言,真不想勞命傷財的為8000元打場官司,我寧可對方麻利的付我1000元。但是律師說對方拒不接電話,也不賠付,隻能走法律訴訟維權。
整個官司打完用了6個月,法庭該判決前,對方發現僅憑交警的事故認定書就已經處於被動,如果再加上我開據的各項費用,遠遠超出了他們的預期費用,主動找到我要求和解,問是否可以私下商量,我推給了律師,因為我實在沒精力和自稱弱勢群體的無賴們糾纏。劉律師告訴我,對方同意給我們4000元,要求撤訴。我告訴劉律師,我不是得理不讓人的人,但是當時我幾乎是求著這個自稱是弱勢群體的司機讓他支付1000元就可以了結的事情,就是因為他自認為自己是所謂的弱勢群體,就可以得到社會的同情或支持,就可以要挾別人而無視法律和公理,他必須要為自己的無知和無德付出代價,我拒絕和解。
最後法院判決對方賠付8000元,我隻收了2000元,剩下的全部給了劉律師做為代理費用。
第三次交通事故,讓我再一次體會了所謂社會弱勢群體的可怕。
冬季下班的路上,車輛擁堵,我在主幹道上以20M的速度龜速前進,剛開出公司幾公裏,一個五十多歲的阿姨騎著自行車逆行還闖紅燈,撞到了我的車上,她快速的刹車,我看見她的同時也及時踩下了刹車,阿姨還沒有碰到我的車頭,就因車速太快突然刹車倒在離我車頭還有半米的距離外,倒地不起,根據我的判斷,應該沒什麼事,就是騎自行車自己因車速太快摔了一跤。我先打了120,又打了110。
中國人喜歡看熱鬧,在鬧市區發生交通事故無論大小事情,總是會不知從哪冒出的一堆圍觀閑人。大家圍在一起,議論紛紛。有一個路邊煙酒店的店主,主動站出來說:
“姑娘,你需要目擊證人,我們可以作證,我們在旁邊店裏坐著看得很清楚,這老太太是逆行加闖紅燈,而且你的車並沒有碰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