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完徐雯雯的陳述,法官與旁邊的陪審員交換意見後問道:“徐雯雯,你的意思是李強把晏某送上房間五分鍾後下來了,你確定嗎?”
“確定。”徐雯雯似乎適應了現場氣氛,點點頭道:“因為我從出租車下來的時候特意看了下表,好像是零時10分。待李強下來後我又看了下酒店門庭的鍾表,正好是零時一刻,我有印象。”
“好。”法官又問道:“當時李強下來後和你說了什麼?”
徐雯雯眼珠子一轉道:“他和我說晏楠喝多了,怕她回了家挨罵就暫時住到酒店。還要求我給她家裏打電話,說晏楠在我家住著,請他們放心。”
“你打了嗎?”
“打了。”
“確定嗎?”
“確定。”
法官回頭看著原告席,詢問公訴人。鍾世偉對於新出現的證據一臉茫然,沒有回答。
馬哲實在憋不住了,舉手示意道:“法官,我可以說話嗎?”
法官明確地道:“不可以,還不到你說話的時候,請冷靜。”
馬哲拿起委托書起身道:“法官,這是晏某簽的委托代理書,要求我全權代理她出庭並作為她的辯護人,我為什麼沒有發言權?”
法官康建國先前已經交過手了,比起鍾世偉他還算有良知,最起碼讓馬哲查閱了相關資料,不過今天他站在哪一方,馬哲心裏沒底。
康建國盯著馬哲看了幾秒,正準備發言,劉成功起身道:“法官,目前正在審理刑事案件,還不到民事部分,我請求原告辯護人離席。如果這樣一直幹擾下去,勢必會影響案件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康建國忖度半天道:“原告辯護人有權旁聽刑事案件審理,不予支持。”說完又道:“我再強調一點紀律,在沒要求旁人發言或提問時,請不要打斷我問話,如果執意如此,我有權請你們離席。好了,繼續進行。”
康建國與陪審員再次協商,道:“請證人退庭,請下一位。”
這時,一位中年婦女走了進來。由於審判庭光線較強,剛好照到門口,婦女下意識地用手遮擋,在法警的帶領下來到了證人席。
在自報家門後,婦女道:“我是原來嘉年華酒店的清潔工,當晚正好是我值班,打掃到三樓時看到倆人男子和一個女子進了房間。在酒店幹得時間長了,對這種事見怪不怪。不過我看著他們挺怪異的,特意留了個心眼。待會打掃完房間出來後,一個男子慌慌張張走出來,沿著樓梯下去了。”
康建國聽後,指著李強和範鵬道:“是這倆人嗎?”
婦女左看右看,點了點頭道:“對,對,就是他們倆個。”
“確定嗎?”
“確定。”婦女指著李強道:“我對他印象比較深,因為他穿著一件花花襯衫,另一個記不太清。”
康建國又問道:“你打掃房間需要多久?”
“大概七八分鍾吧,時間不等。有時候三四分鍾就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