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9.賊王的“陽光政策”(1 / 1)

某天中午,身著便衣的胡雪林正在馬路邊巡邏。突然,一個鼻梁高聳、滿臉絡腮胡須的北方漢子從巷子裏衝出來,攔住了他,說:“我想跟你談談”。

胡雪林感到很蹊蹺,與一個從未謀麵的陌生人有什麼好談的?他問:“你找我有什麼事?你知道我是誰?”漢子閃著狡黠的目光,“嘿嘿”一笑,“誰不知道你是‘胡大個子’。唉,我手下的人都被你抓光了”。

胡雪林知道了,這個北方漢子是小偷的“老板”或叫“賊王”。他問:“你找我幹什麼?”

漢子用一種奇異的眼光打量著他:“你究竟是人,還是神?怎麼我的弟兄一下手就被你抓住?你憑什麼一眼就能認出他們是幹這個的?”

“大個子”不正麵回答他的問題:“你沒聽說‘賊眉鼠眼’這句話嗎?賊有賊相,我當然能夠認出來。”

“你要是人,怎麼從早到晚也不休息,一點空隙也不給我們?”“賊王”說的是真話,胡雪林幾乎每天早晨6點出門,一直到晚上八九點才回家,不停息地穿流在各種便於小偷作案的場所。他平均一個多月就要跑壞一雙鞋子,一年要跑壞10多雙鞋。如此敬業的警察,就連“賊王”也不得不佩服。

“賊王”從口袋裏掏出一張銀行卡,說:“大個子,我們做筆交易吧。公家的單位有給幹部職工提前退休的‘陽光政策’,無非是一次性地給一筆買斷工齡的補償款。我也給你‘陽光政策’,補償款比公家給的要高得多,讓你這輩子不用為錢犯愁。如果你辭職不幹,我給你每個月3萬生活費,先給你三年,共108萬。隻要你讓我看到你的辭職報告,這張內存百萬的銀行卡就是你的了。後三年生活費,我可以打一張欠條給你。這比你當警察收入高多了吧?”

胡雪林故意戲弄他,問:“一個月3萬是人民幣,還是英鎊?”

答:“人民幣。”

“你給一個警察的‘陽光政策’才這個身價?不行,我要每個月3萬英鎊。”

“賊王”隻見過人民幣,沒見過英鎊。也不知道人民幣與英鎊的彙率,就問:“一英鎊相當於多少人民幣?”胡雪林把數字誇大了,告訴他:“30元人民幣。”“賊王”一盤算,三年下來,他要付出1000多萬人民幣。這個警察要價也忒高了。看來他的“公司”要靠小偷小摸創造1000多萬的“利潤”來買通警察也很困難。

正在他一時不知如何應答時,胡雪林一聲大吼:“別給我屁話羅嗦的,趕快給我滾出鎮江去!”

“賊王”忙不迭地一溜煙跑了。從此,這個團夥再也沒有在鎮江現身過。

想用金錢買通“大個子”,讓他網開一麵的小偷還不少。如果你經不起誘惑,從事抓小偷的警察這個職業是同樣可以獲得滾滾財源的。當然,小偷的“投資”是以從無辜的老百姓的口袋中獲得幾十、數百倍的不義之財來作為“利潤”的。

“胡大個子”怎麼可能收此種黑心錢?除非他的心不是紅的,也已經“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