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購買瓷器(2 / 2)

我們兩人一前一後又來到66號店鋪,我先到的時候苟小美等4個人,已經彙聚在這裏。他們手上各自有些購買的瓷器!我看到郭手是紫砂茶壺,鄭手上精致花瓶;小祺手上是美女像,苟手上有像也有一件花瓶。這時小江走來象不認識我式的,隻是對自己姐姐說餐具已經裝好。這時我想如果剛才苟小美等人,如果看到我和姑娘走在一起?或者來我剛才裝餐具盒的屋子,看到我和姑娘在狹小空間裏,身子挨身子忙碌,還不知會說出怎樣難聽的話?

接下來我向兩位店主,支付350元購買套裝餐具的費用。同時告訴苟小美等人說,10盒餐具出來的4家人各一盒。還有6盒回去後組、宣、辦各兩盒,主要領導各自1盒,他們都有些高興地認同。鄭和我由姓萬的男店主帶領,駕車去剛才的庫房,將10件套裝餐具裝在車的後排。車停放好後鄭和郭在車上休息,苟和小祺領著我,去擺地攤處購買瓷器。在她們的啟示下,我掏10元錢買一隻內壁很薄的花瓶、10元錢買一件,和苟手上一樣的美女瓷像。這兩件東西的精美程度,和陶瓷展銷會上,我見到的展品差不多。但那邊價格要貴幾倍!很可能口岸不同價位也就不同。

另外我還買8個五子羅漢,最大的一個1尺2寸;7個稍小的也各有1尺或8寸,共花費人民幣80元。擺地攤的主人告訴說,他們這行的規矩,貨大1寸價漲1倍。關於五子羅漢,有關書籍是這樣介紹的。羅漢叫彌勒佛,身體、肩膀上共有4個小羅漢,和大羅漢彌勒佛本人嬉戲。大羅漢一手牽著隻口袋,裏麵還裝著小羅漢——黃眉童子。被裝的童子原本是彌勒佛座下的徒弟之一,因為去《西遊記》中作案“假西天”。違犯了佛祖的教誨,故被裝在口袋裏不得釋放。我沒有說出來的是,在成都文殊院外麵,其中的任何一件羅漢,價格都50至100元以上!

我買了 5件高腳酒杯,每件10隻用繩索拴在一起,共花費6元錢。購買酒杯的時候,和那位象農民的中年賣家,發生點小插曲。這位地攤主此時手上,共10件高腳酒杯。不知怎麼回事,我付給5件的錢,他卻將10件酒杯全部給我。太多了我拿回去也無用,發覺之後已經走了幾十米遠,我還是回去將多出5件退給他,此人一幅感激不盡的樣子。(幾十年過去,當我在電腦上打字回憶的時候,那年購買回來的瓷器多數還在。雖然時間過去幾十年,現在看仍然光彩照人。)

我向苟小美解釋,輔導站工作得各方麵領導支持。出來一趟應該帶點東西回去,最大的羅漢給市委遲書記;其他羅漢也要送人,酒杯送給級別稍為低的人。她也表示同意,但聲明7個稍小的羅漢有她一個。該回昌河公司了,這回是郭開車、鄭坐副駕駛位,此後他們兩人一直輪換著駕駛。我放下車中間第一排的活動座,我們其餘 3人,各自帶著新買的瓷器坐上去。大家商議回昌河招待所吃午飯,然後中午好好休息。就這樣也是隻一會兒,我們又回到昌河公司所在地。當天除去我自己的開支,購買餐具、酒杯和佛像,還有昨天的導遊圖共計438元錢。

距離16日去南昌裝警燈等器具還有幾天,這些天該怎樣安排?我們商議去安徽黃山,明天清晨一早就出發。這些年從電視、報刊宣傳中,人們都知道。“五嶽歸來不看山,黃山歸來不看嶽。”黃山有中華第一山之稱,從地圖上看景德鎮到黃山距離不遠。商量好後我們即將房間費用結算部分,共計在櫃台處交了81元。三個房間退掉兩間,留我住的那間作儲存室。存放我們購買的瓷器,原先放在底樓寄放處的行禮,也搬進來一塊兒存放。

那個象央視主持人李紅的櫃台登記員,知道我們16日去南昌裝警燈警用裝置。說最後離開的時候再全部結算費用,但沒有退房的那間屋子,鑰匙要交到櫃台上。因為如果帶出去弄丟了,對招待所將來經營會很不好。她得知我們去黃山,囑咐我們路上給帶隻竹書架,她用來存放自己的鞋。這位象李紅的姑娘,還告訴說黃山有索道,上下遊覽都很方便。我記下招待所的電話:由昌河公司總機441841轉招待所,有什麼事好和她聯係。因為停放汽車,我們再交停車費2元。郭大俠不知在什麼地方,扛來隻洗車用的白色新拖把,出示的收據是人民幣9元錢。他說是擦機器棉紗做成的,很好用所以有點貴。

這天下午我們將上麵敘述的一切都安排妥當,晚飯後也沒有看電視、玩撲克。我們5人中的4個即鄭、郭、苟和我,都帶有旅遊地圖冊或全國交通圖。我們把明天預備要走的線路,仔細察看研究一番。然後各自回房間,早早休息預備明天出發。我將剩下的全部現金4000多元、照像機、工作證、地圖冊,還有本子和鋼筆都裝在挎包裏。那隻長桶形水壺,灌滿開水泡上清城貢茶。(文廟山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