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五章(1 / 1)

我點頭,葉琳小手搭在我肩上,將掛在脖子上的紅繩打出來,握住那枚金回家的路上葉琳依著在驚歎我的事跡,她說,這次你來真的啊?

戒指,說,暗戀張超優屬於精神出軌,你這次是肉體出軌,會遭天譴的誒。我奪回戒指,理直氣壯,我說,我根本不認識送我戒指的人,不算出軌,好嗎?

葉琳說,哦是娃娃親啊。

到了小區門口,下車前給她歌白眼,走進小區,這戒指從我記事起就有了,媽媽告訴我,這是她和我爸的恩人送我的,我就好奇的問,既然是恩人,應該是我們送東西給他啊,怎麼他還倒貼呢?

媽媽說,那是他對我們的祝福。

小時候弄丟過一次,我覺得老媽氣的快要把我送人了,罰我一天不吃飯,家裏的零食全都收起來,連剩飯剩菜都不留給我,餓得我隻能咕嚕咕嚕的喝水,覺得自己都腫了,仿佛一按我的肚子,我就可以像孕婦那樣吐了。

後來在沙發下麵找到了,為防止我再次弄丟,用紅繩串起來掛在我脖子上。

要不是看這戒指上沒鑲鑽石寶珠,還不是純金的,我一定會認為,恩人的事是假的,貪財才是真。

回到家,老媽把洗好的水果放在茶幾上,隨手那個蘋果,我說,媽媽,我去睡了。

老媽在後頭說,別再床上吃東西。

含著蘋果,我說,知道了,去睡吧。

一會房間我就躺到床上,打開手機,有一條短信,是大黃峰發的,他說看,真的嗎?

要想搞定林遠帆,首先要做好後勤工作,回複,比珍珠還真,是朋友就支持我。

沒想到發完他就回了,敢情他上晚自習還一直玩手機啊。她說,好。

好,夠義氣。如果他知道我在戲弄他兄弟,估計他這輩子都不會原諒我吧。

我不禁有點動搖,不過這個想法一閃而過,我還年輕,玩的起。

是的,我很年輕,應該玩得起。

我拿起戒指,“未婚夫”啊,不傾國傾城,但也正逢花季的我如果向你道歉,你會原諒我的吧。

之所以這麼想,是因為,我堅信,天大地大,人海茫茫,此生不複相見。

第二天開始,我會在他可以預知的地方,比如,食堂,籃球場,校門口……遇到對方,亦可以在他沒有防備的情況下遇到,比如,男廁所附近,他常去的遊戲廳,回家的路上……

但我不與他說話,總是在他能看到我的角度出現,我卻匆匆而過,之所以對他的行蹤了若指掌,是因為有大黃蜂這個小奸細的幫忙,人在江湖飄,沒有小奸細,隻能挨刀。

每當他向我訴苦,說如何對不起他好兄弟是,我就安慰他,我說,就連偉大的共產黨當年革命的時候,不也在敵營裏安插內應嗎?記住,你是正麵人物。

我想在林遠帆心裏造成一種“天定良緣”的心理暗示,我們就在“天意”的安排下隔三擦五的“相遇”著。

菩薩心腸的葉琳說,你那未婚夫被戴綠帽子還不知,真可憐。

於是我繼續毫無羞恥心的紅杏出牆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