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7 要使陰手結束一個人的政治生命
雷德蒙帶人離開後,蒙辛博一個人待在辦公室裏,文件也看不進去。他的心情很不好,不為別的,就為因一篇貼文的事,竟然要來陰的,要結束一個民警的政治生命,甚至要把他送進牢房裏。這樣做是不是太殘忍?他發了貼文不能直接給予處分,而是要從其他方麵找出問題打擊他,這本身就有些偏門。何況,是否真的是他發的貼文,還值得懷疑?
盧卡在蒙辛博手下寫了四年材料,印象中,他是完全忠誠老實的。但忠誠固然是優點,老實卻是無用的別名。一年前的冬天,蒙辛博正坐在辦公室裏批閱文件,有人跟他說盧卡犯了作風問題,他開始不相信,還說誰都有可能在外麵亂找女人,但盧卡不可能,這個人的人品是可靠的。那人說,昨晚盧卡外麵的女人在警苑小區吵了一夜,今天上午又吵到了辦公大樓裏,盧卡被紀委叫到辦公室就全部承認咧。
後來,他又陸續聽到查處盧卡的消息,雷德蒙還親自跑到政法委和市紀委為盧卡說情,紀委也認為盧卡在與那個女人發生關係方麵有異外情節,盧卡主動承認了自己的錯誤,所以決定從輕處理。
不過事情的發展,並沒有這麼順利,那個叫卜倫妲的女人因為敲詐勒索,被人殺害碎屍,盧卡又卷入了這個案件之中,他在偵破這起案件時立了大功。市局黨委考慮到盧卡的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決定根據市紀委的要求,對盧卡給予免職另行任用處理,保留他的副處級,任命為新成立的刑偵支隊重特大案件偵查隊的政委,這個政委是高配的副處級。
應該說,這樣安排,對盧卡來說是合理的,也是可以接受,有利於下一步升遷的。但市公安局紀委書記寧擁軍提出了異議,作風出了問題的幹部不能做思想工作,不宜擔任政治委員。所以,人員安排方案報到政法委時,有了變化,盧卡被安排成了刑偵支隊副支隊長。從職務序列上看,副支隊長是管理下屬隊隊長和政委的,但副支隊長卻隻是正科級實職,下屬的重特大案件偵查隊的隊長和政委卻是高配的副處級,這本身是公安職務編製的混亂性,但盧卡麵對這種安排,可能內心會有所怨恨?
這種怨恨會不會激發他挺而走險,上網張貼那種莫須有的貼文?
擺在案頭的手機響了,是華少懷打來的。蒙辛博的心像被啟開一扇窗似的,亮了一下。
“大忙人,今天想起給我打電話了?”蒙辛博說。
“不過隔了兩天沒通話吧,我得把手頭的事情處理幹淨,不然的話,拖泥帶水,在巴戎呆得也不安寧啊。”華少懷說著,話筒裏傳來笑聲。
蒙辛博問:“說吧,有什麼事?”
“剛才批評我不跟你打電話,這個時候又緊迫著問有什麼事,似乎沒事就要掛電話似的。”華少懷說,“嗯,中午有應酬嗎?一起吃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