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你是什麼時候密謀這次殺人計劃的?”
“在你們來這裏之前!”
譚飛的回憶:
一個月前!
在聖一教堂裏,譚飛本想著替父母多頌念經書,卻沒想到在那裏碰到了李翠華,他察覺到她對自己有意思,於是就借著交流經書,順她的意刻意親近她。
譚飛此人擅於逗女孩子開心,又有穩定收入的職業,最重要的是人長得還挺帥氣的。
而李翠華又是一個單純的女孩子,對他的感覺一直良好。
很快他們兩人就走到一起,開始秘密交往!
於是譚飛的計劃已經成功第一步了,李翠華就是帶他進李家屠殺的導火線。
他又打聽到,李家的大女兒李秋霞要結婚了,於是他就計劃好在婚禮上開始動手,因為這樣人多,不易被察覺。
……
唯一他沒有想到的是,就是在婚禮的前一個禮拜裏,陽光等人竟然來到雲彩村了。
他們來到門口時,譚飛就已經注視著他們,當然他是本地人,知道了花珠是警察。
“什麼,你知道警察來了,可你還是依然進行你的殺人計劃。”宋警長敲打著桌子問道。
譚飛:“當然,不可能因為這麼點小事就取消了我計劃已久的使命!”
可惡,這小子也太不把警察放在眼裏了吧!
譚飛繼續說道:“於是我就借著六神社的家屬打鬧,以李家三女兒男朋友的身份順利的潛入李家,然而我沒有想到這裏不僅有警察,還有偵探,所以讓我對第一個殺人計劃做了更安全的修改!”
陽光:“你所說的修改該不會就是找你的女朋友當你的替罪羔羊吧!”
“沒錯,我擔心如果在第一個命案就已經被你們查到我就是凶手,那我的計劃不就泡湯了嗎,所以為了安全起見,我就找了李翠華這個傻瓜,她對我言聽計從,我就隻告訴她幫我把她二姐的花籃換下,不要被人發現,她居然什麼都不問就送了個炸彈進去。”
花珠激動的說:“看來她對你真是一片癡心,可萬萬沒有想到,自己卻是在引狼入室!”
陽光好奇的問:“當死者拿到花籃時,你明明有那將近二十秒的絕妙爆炸機會,可你為什麼不啟動裝置爆炸。”
“因為那是一個計時炸彈,我已經計算好時間了,如果到時候花籃不在她手裏,我在現場也會想方設法的將花籃交給她!”
陽光:“接著你就趁現場混亂的時候,將紙條塞進李春蘭的口袋裏。”
“正是,爆炸過後,李春蘭圍在姐姐的焦屍旁,整個人都嚇愣住了,我在她的口袋裏塞紙條簡直就是輕而易舉之事。”
“但你卻沒有想到,偏偏是這張紙條讓我鎖定了你就是凶手。”
“這隻是你們運氣好,如果她將紙條帶在身上,想必已經化成灰燼。”
宋警長:“那李家保姆又是怎麼回事?”
“我殺了李春蘭後,保姆已經認出我就是譚家當年的小少爺,也知道我殺人是為了報仇,我這才知道原來她就是當年我們譚家的仆人祥阿媽。”
“她覺得我的殺人手法太過於殘忍了,也不希望我的下半輩子在監獄中度過,所以她就想著替我完成接下來的使命,也順便替她兒子報仇。”
其實,祥阿媽當初進李家當保姆的最初目的確實是為了替兒子報仇,但是由於李家上下待她太好了,時間久了她也就放下仇恨,如果不是譚飛的複仇勾起她的傷痛,她根本不會這麼做。
那天她見到李夫人回房睡覺時,傅紅博竟然來看望夫人,她認為這是個好機會,於是等他離開了之後,自己再潛入房裏將她悶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