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投案自首(1 / 3)

我指了指那個地縫子,然後不好意思地對李阿婆說道:

“不好意思,阿婆,常展飛還在下麵。”

“沒關係的啦,到時候我會把他給挖出來的。”李阿婆微笑著說道。

既然如此,我就再也沒有話可說了,隻能看著李阿婆一個人在那裏,用雙手開始在地上刨坑,一邊刨一邊催促道:

“你們趕快去投案自首去吧,這兩天那邊的警察都快要急死了,馬所長也過來了好幾回,來找你啊!聽說你的事情還驚動了張縣長,還不快去!”

看著李阿婆著急的樣子,我和汪凱,還有常樂樂就趕緊離開了一線天,往東邊加緊走去,也就是蘭寧縣城的那個方向走去。

地縫子那裏隻剩下李阿婆一個人孤獨地在原地挖坑,嘴裏還自言自語說著:“兒子,看來我要給你換個地方埋上了,免得你又爬出來搗亂啊……”

我們三個人穿過那個泥潭,裏麵還是爬著好多被埋死的泥人,但這回我學乖了,沒敢再招惹這些家夥。

這些泥人一個個好像都睡著了一樣,躺在泥地裏頭一動不動的,沒有發現我們。

當初,我和汪凱來這個迷霧村的時候,記得沿途還有不少綠油油的包穀地和菜地,可回去的時候,才發現都變成了一片片廢棄的荒地,地上麵布滿了瓦礫和鵝卵石,以及幹枯的泥巴,就像是泥石流刮過一般一片狼藉。

跨過被泥石流摧毀的田地,很快,我們就來到了蘭寧縣城。

等我們三個從黑暗裏頭出來的時候,我這才發現,我們原來是從一個早已經報廢多年的下水道裏麵鑽出來的,那個下水道一直通到了地底下去了,裏麵黑壓壓的看起來很深很深。

縣城裏頭完全是另外一個世界。這裏一片熱鬧:太陽當頭照著,大街上車水馬龍,人來人往的絡繹不絕;路邊的早餐攤位上,老板都直著脖子,敲打著碗筷,喊叫著買賣早點;晨練的人星星點點地占據著小蘭河岸邊的濱河小路,各種鍛煉的姿勢都有。

完全是一座現代化的小型人類都市,毫無鬼裏鬼氣的一點影子。

當我們經過那個曾經嚇過我的胡吃海喝大酒店時,我還特意留意了一下,隻見那裏竟然關著門,大門上貼著一張白色的封條,我湊近一看,封條上有幾個模糊的字跡:2008年9月封,蘭寧縣公安局。

我再抬頭一看,嚇!那個酒店已經變得麵目全非,沿街的窗戶都不見了,玻璃也全都被打碎了,裏麵的東西也被燒的一幹二淨,隻剩下一個黑呼呼的大樓矗立在那裏。

原來這裏根本就不是一個酒店,而是一座被大火燒毀後廢棄已久的大樓啦。

我有點不可思議,除夕夜的那天晚上,這裏明明就是一座大酒店,而且燈火輝煌的好是氣派,怎麼,2008年就被燒掉啦,然後公安被查封了?!真是有點奇怪啊?

常樂樂一看我在研究那個大樓,就對我說道:

“看什麼看,傻乎乎的,我告訴你,八年前,這裏發生了一場大火,裏麵娛樂的好幾百人都被活活燒死了。”

我搖了搖頭,不敢相信這是真的。

我們走過馬路邊上的一個早餐攤位,我這時才感覺有點餓了,我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天沒吃飯了。

我一掏口袋,還好,我身上還剩著幾張毛票,逃出來一數,加起來總計有幾十塊錢,吃一頓早餐的錢絕對是夠了。

我挑了一個攤位,坐了下來,對老板說道:“老板,來二十根油條,三碗豆漿!”

老板拖長了聲音,對一旁站著的、滿身油乎乎的一個像是女人的人喊道:“好——來!油條二十根,豆漿三碗!”

老板娘很快就準備好了我的早點,然後端過來問道:“這位小哥,你們幾位?”

“三位啊。”我毫不思索地答道。

“那好,就先放一放,等你朋友來了再吃吧!”老板娘說道。

我抬頭一看,嗨!這才明白老板娘是啥意思,原來板凳上就隻坐著我一個人,那個汪凱和那個常樂樂早就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