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見林瑞舉著菜刀發瘋似的撲來,“布萊克”一轉身竄進了臥室,林瑞緊跟其後進入房間,回手鎖上了房門。此刻,“布萊克”已經站在林瑞夫婦的雙人床上,一看林瑞跟進來,它立刻跳上了與床頭齊肩的窗台。林瑞兩眼冒著怒火,三步並作兩步踏上睡床向“布萊克”撲過去。“布萊克”把身體一弓,隨即往上一縱身,躍上了透氣窗口,然後身體沿著窗戶往下一伸,前爪先落到窗台,後爪緊隨其後,就像抻長的彈簧縮回到原位一樣。“布萊克”蹲在窗台上,蹬著圓溜溜的眼睛望著林瑞,大大的瞳孔中透出泄憤後的快感。“啊——!”林瑞嚎叫著向它衝過去,一菜刀砍向玻璃後的“布萊克”。隨著菜刀落下,窗玻璃“咵嚓!”一聲碎裂,崩得玻璃碴子紛紛掉落下來,再一看,“布萊克”不見了,林瑞伸頭尋找它的蹤影,隻見“布萊克”從二樓外牆上懸掛著的空調箱體縱身跳到地麵上,一閃身,就無影無蹤了。
恨怨未消的林瑞發現她的胳膊在淌血,原來是玻璃碎片割破了她的手和小臂好幾道口子,肉都翻出來了。林瑞來不及顧自己,她的意識已經變得模糊了,她半瘋半醒地返回客廳,抱起了躺在血泊中女兒。淒厲的哭嚎聲震蕩在這座樓裏······
林瑞沉浸在痛苦的回憶中泣不成聲,鄰座的顧客被她的哭聲驚擾,紛紛向我們投來驚詫的目光。一位身著白襯衫的男服務生走到我們桌前,很客氣地遞上一包紙巾,輕聲問:“請問三位,還需要點什麼嗎?”
我不置可否地搖了搖頭,還是方慧麗反應快,她對服務生說:“能給我們放一首輕快點的音樂嗎?”
“好的。”服務生應了一聲回身走向吧台。
方慧麗拿起紙巾打開包裝,抽出兩張紙巾遞給林瑞。林瑞還沒有完全從回憶中走出來,她機械地接過方慧麗給她的紙巾,擦拭著眼角上的淚水,輕輕抽泣著。這時,我看見她的手臂上有好幾道明顯的疤痕,疤痕呈粉紅色,看來愈合不久。
此時,咖啡館裏響起了小提琴曲《一步之遙(Porunacabeza)》,抑揚頓挫,鋼柔並濟的旋律立刻緩解了凝重的氣氛,咖啡館裏似乎變得鮮亮明快起來。顧客們也好像受到音樂的感染,把驚詫的姿態變換成了交頭接耳。
方慧麗向我挑了一下眉毛,這次我明白了她的意思,是讓抓緊時間和林瑞談話。我卻一下子不知道談什麼好了,事情太離奇了,如果不是見到林瑞本人,打死我也不會相信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我隻是習慣性地問林瑞:“那你當時沒報案嗎?”
林瑞抬起哭紅的眼睛,說:“報案了,不是我,是鄰居幫我報的案。”
林瑞的樣子讓我想起了趙芳梅,那個在黑夜裏哭泣的女人。
“你為什麼沒想到報案呢?”
“自己家的貓······能咋辦?”
“派出所出警了嗎?”
“嗯,來了兩個民警。問了一下情況,然後把我說的記下來,讓我簽上字,就走了。”
“那個民警的名字你記得嗎?”
“不記得了,有一個二十八九歲,挺胖的,好像叫龐什麼,具體叫什麼名字,我忘了。”
“你家歸哪個派出所管轄?”
“黎明派出所。”
二
從龐耀明驚訝的表情可以看出來,如果我沒把警官證給他看,他是絕對不會相信我會是個刑警。的確,我今天的穿著太“潮”了,像個雜誌封麵上的女郎。我們都是如此,已經習慣從穿著上判斷一個人的職業,經濟狀況,社會地位等等與精神世界無關的東西;我們變得懶惰,麻木和冷漠,我們隻想以眼睛所看到色彩,形狀,價格來衡量一個人,並據此與對方建立相應的聯係,我們變得懶於思考,也懶於知道別人在思考什麼。
驚訝歸驚訝,龐耀明對我的態度還是蠻熱情的,又是端茶又是倒水的,即客氣又有些靦腆。他那兩眼的餘光不由自主地在我周身掃來掃去,既像是同行看同行的眼神,又像是男人看漂亮姑娘的眼神。
我對龐耀明說明了來意,他比知道了我是刑警還感到意外。“當時是我和小劉出的現場。這件事還沒完嗎?”他問我。
“不是這個意思,我隻是想了解一下情況。當時,提沒提取現場遺留的證據?”我問。
龐耀明一皺眉,說:“自己家的貓咬了自己家的人,你要什麼證據啊?就一張貓的照片,是被害者的家屬用手機傳過來的,也沒有什麼其他證據。”
“畢竟是命案,至少得留下什麼物證吧。”
“命案是命案,但它是動物做的案,而且是自己家養的動物害死了自己家人,這屬於民事案件,我們警察怎麼管?”
“那這件事是怎麼處理的?”
“我們把材料轉到市捕犬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