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離開李朔的房間,”他解釋道,“非常整潔,仿佛刻意打掃完離開。難道他每次出門都把家整理得如此幹淨嗎?他有潔癖?”
“他是個幽默但精爽的人。”方娟饒有興趣地說。李朔曾經被要求定期到管理中心報到,檢驗戒毒後續情況。他一進來,辦公室裏便洋溢著風趣而快樂的氣氛,因而很得工作人員的歡心。但她被鄭航在李朔房間裏發現的東西激起了好奇心。
“也許他隻是從管理中心拿走了一份吸毒人員名單。”方娟猜測道。可是為什麼後麵有“被害”、“入獄”字樣?還有時間——那是殺人案件發生時間嗎?
“為什麼?”方娟重複了一遍鄭航腦子不斷出現的詞。
“我就是這樣想的。我真搞不懂這件事,也不知什麼原因。這個李朔一定比我們知道得多,我嗅得出來,可我不知道這是怎麼回事。”然後,他又想起什麼似的,“我得去你辦公室對照一下。”名單裏肯定能夠找出一些線索。
鄭航催促駕駛員開車直接往方娟辦公室去看資料。齊勝的直覺還真了得,他從監子走過,聽到片言隻語,便引出這麼一條重大線索。李後寶、黃綢手絹、李朔、名單……空中飛舞的雖然仍隻是一些疑點碎片,但它們之間已有了明顯聯係。
鄭航走進方娟辦公室時,後者已經把二十幾起案件的資料放在桌子上,她坐在電腦麵前,重新起草案件明細表,表中列出“案發時間”、“被害人”、“嫌疑人”、“是否吸毒”、“最後一次到管理中心報到”等等項目。
待鄭航坐下,方娟點擊“打印”鍵,一張明細表打印出來,與李朔家裏搜查出來的那張紙上的情況幾乎沒什麼區別。
李朔在去年第一起案件發生時,假設是“主動”邁進看守所,那麼,他一定比方娟更早發現係列殺人的陰謀。
是什麼讓他如此敏感?是意識到自己可能會成為下一個受害者嗎?
鄭航任由自己的想像力馳騁。他想李朔發現了係列殺人案的規律,也許他已經卷了進去,也許沒有;他想案件是李朔的熟人作的,熟人什麼時候作案,李都知道,主動入獄是為了不把自己卷進去;他想李朔沒有被第一個殺害,真是他的運氣……他越想越覺得自己像瘋子一樣,不知如何去證實這一切。
但鄭航還是覺得自己的想像言之有理。在罪犯的世界裏,犯罪就是去預謀以及實施,而在得知犯罪,及證明它之前通常阻隔著萬丈深淵,越過這一深淵得花去大量時間。有時候,證明一個假設,所花的時間需要以生命為代價。
很明顯,在方娟提出疑點後,如果鄭航提出的假設不能盡快查實,這一次接著也會有人犧牲生命——那就是今年的第二起案件。
“你覺得應該正麵接觸一下李朔嗎?”方娟認真地說。
“你跟我一起去吧?我們得找個什麼借口把他帶到審訊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