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人生這回事

十分鍾前,我從一場奇異的夢中驚醒過來。刀光劍影,血流成河。

最初是很古典的方式,一邊派出一人來,互砍,一人一刀,以猜拳的方式。很抱歉,這不是歐洲中世紀騎士精神的翻版,而是來自中國南方某個小城鎮野蠻的遺風。

當我把刀子狠狠地捅進一個人的肋部時,暗紅色的血液緩緩地滲透了出來。他抬起頭來看我,是我的童年時的玩伴。

在我心神恍惚之際,他目露凶光,一刀砍向了我的脖子。我想起兒時殺雞時的情景,血液飆濺了出來,仿佛密謀已久,它們如此歡快,如此迫不及待。

我躺在那裏,看著眼前鮮紅的大地。聽著自己沉重的喘息。他們,仍在山穀裏拚命廝殺。

我知道自己要死了。那一刻,我才發現自己是如此留戀我的生活,留戀周遭的過往。

醒來的那一刻,我覺得極其疲憊。尤其是揮刀砍人的右手,酸脹不已。它似乎真的揮了太多刀。

睡覺前,我和一個喇嘛在聊藏傳佛教的一些理論。我們已經如此這般談論了幾個晚上。他是我的朋友,我們認識了十五年以上的時間。如果說這個世界上真的有天才,他或許應該算一個。在茫茫人海中,以後我再也不曾見過才華如此顯現的人。

少年時我曾癡迷過繪畫。但見過他畫畫後,我再也不曾提筆。第一次看見他畫畫時,我就知道,這個世界真的有一種叫作天賦的東西,它的確存在。

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才華的震撼。我後來遇見過一些貌似有才華的人,但我隨後便迅速發現,他們的才華是假的。有的是來自於後天的勤奮。有的則幹脆隻是虛張聲勢。我看不起前者,卻憐憫後者。由此可見,我始終在向往與老天接通連線。

坦白說,他並不是一個好相處的人。自私和傲慢是藝術家的標簽。即便在他入佛五年後,他的身上仍舊流淌著一個無法馴服於佛教徒的氣息。

數年來,他曾勸我和他一起步入佛門。為此我私下看了很多書,妄圖以此來抵禦他的侵襲。時光流轉後,我卻猛然發現,其實我早已成為了別處的信徒。

毛姆在他的《刀鋒》中寫了一個用一生來追尋人生意義的年輕人。他曆經艱辛,放棄世俗,隻為尋找人生所存在的真意義。如果在十年前看到這本書,我或許會激動不已,用多餘的荷爾蒙塗抹在茫茫夜色中的未來。但十年之後的今天,我卻隻能淡然一笑。

這個世界縱然有千萬條路供你選擇,然而,你卻隻能走這一條。你無從選擇。

隻有一條路是會讓你舒暢的。因為那原本就是你的路。你能明白這一點。你能確信這一點。除此之外,你並沒有太多的感受。那些都不屬於你。從來不。

少年時我的夢想是當一個作家。我不敢告訴別人。我以為那是一種膽大妄為的幻想。我還記得,十年前那個秋天的夜晚。我一個人住在閣樓裏。出版商告訴我,第二天一早他會通知我去拿《北京桂花陳》的樣書。我承認我一晚上都沒有睡著。我戰戰兢兢,我輾轉反側。天亮時,我陷入了某種神經質的癲狂當中。我對著玻璃一遍一遍地畫自己的臉,畫這個世界的臉。我沒有和任何人通電話。我害怕人們嘲笑我。

拿到樣書後,我將它放在副駕駛座上,開車離開。那天我遭遇了一次如常的堵車。那是我來北京後唯一一次對堵車如此鍾愛。我停車熄火,拉了手刹。在路邊,靜靜地翻開書開始閱讀。車堵了很長,看不見盡頭。我聽不見他們在說什麼。我在另一個世界。

我曾經在乎人們的判斷,我曾經在意他人的目光。後來發現,其實他們未必比我更了解寫作這回事,甚至人生這回事。

我逐漸開始喜歡那些活得認真的人。尤其是那些實際認真,而表麵上晃晃悠悠的人。他們不僅具備一個嚴肅的靈魂,還擁有著某種幽默的特質。我能分辨出這樣的人。無論他如何強辯,他的表情都會告訴我真相。

因為人生原本就是一場夢境。稍縱即逝。稍縱,即逝。

我的這位朋友曾想當一個搖滾明星。少年時,我們長發黑衣的在人海中穿行。如今,我在書桌前看書,他打開我的碟包,挑出一張BLUR的演唱會專輯,紅衣僧袍的在客廳沙發上看。除了音樂,我們靜默無聲,窗外陽光四溢。

時光飛逝,少年時我曾想拚命地留住一切。一切的一切。當有一天我發現我無法做到時,我絕望極了。關於“三十多歲這回事”,我一度拖無可拖,視而不見。可這個曾經令我無比戰栗的年齡還是來了。

到來的那一天,我卻平靜地發現,它比少年時更值得讓我肅然起敬。

幾個小時後,我將離開這座城市,去往遙遠的南方。在雲南的一個小鎮裏,我將度過隨後的一個月,兩個月,或者更長。這會是一次愉快的旅行嗎?我根本不在乎。因為我原本就是愉快的。無論何時,無論何地,我都始終在讓自己如己所願地生活。這,或許才是所有問題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