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牛聖鬥士

頭上的事其實都是大事。二十幾歲扮浪子。三十過後扮孩童。年輕時一頭亂發拚的是不羈,後來妄圖一朝清爽裏子原來還是幼稚。真是難辦。

長發披肩的盛夏,明晃晃的太陽烘烤著每一根發絲,它們喊熱,喊好熱,喊好熱好熱。

進入中產階級的標誌就是擁有固定的理發師,定時定點去和某人商量搞定你的發型。走在路上產生一種虛妄的安全感。這個城市讓你熟悉,這個城市讓你溫暖。

我一直拒絕這種念頭。拒絕的方式便是隨意地走進一家理發店,隨意地讓他們折磨我的頭發。反正是夏天剪短,冬天留長。心情不好或者是暴好時便去剪一個光頭。我在乎自己的形象。其實我又不在乎自己的形象。

十八歲以後我就拒絕再當偶像派了,他們口齒流利,目光柔和,渾身散發愛,他們其實是隻雞。

在村口一個小店剪了個頭發。發型師用迷惑的眼神注視我,他看見我的長發以為我是個混混,便按照精品混混的造型幫我做了頭發。我睜開眼,閉上眼,交上八塊錢,走人。第二天,友人們笑話我是一個精致的婦人。我堅信這是一種極其惡毒的說法,我發誓一定會采用慘絕人寰的手段展開血性的報複。比如不和他們說話,或者狠狠的看他們幾眼。

終於還是受不了了。一位友人在一個日本發型師那裏剪去了他的長發。他花了二百四十塊錢。我覺得這簡直就是一個天文數字。剪個頭發至於要花那麼多錢嗎?他很滿意。我覺得不過如此。但我那捅得死人的鬢角,以及一律齊整的劉海仍然散發著精致婦人的熱度和辣度。在又一個暴曬的中午到來時,我毅然決然地決定下樓去剪個光頭。

推門的那一瞬間我改變了主意。沒有緣由。沒有道理。所以,再後來我就變成了一個名叫阿毛的孩子。就是那種在街邊你隨時都可以看見的那種孩子。五六歲,普通人家,鍋蓋頭,隨手拿根棍子,曬得黑黑的,多熱的太陽他都一個人在外麵溜達,不時地拿棍子敲打著地麵。

他在去尋找朋友的路上。又或者,僅僅隻是離開家想去被烤得發燙的大街上待一會兒。但他讓我覺得親切。哪怕旁人覺得無聊。

如果我們存在的目的不是裝,那麼,我們就是在深度裝。是這理吧?

一個留著童頭的三十三歲的男人戴著墨鏡,手上拿著一根棍子,穿著綠巨人的短褲,一邊走一邊在路上喝紅牛。你能知道他的心事嗎?那可真是一個豐富多彩的世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