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來了

認識一姑娘,早前聽說是個博士,最近聽說還在讀博士後。博士就已經很嚇人了,還“後”!

後來,我總算學會了如何去愛,可是你,早已遠去,消失在人海,後來——好了好了,不唱了,追求知識總是一件好事情吧?當然,以上都不是問題的重點,重點在於大概兩年前在友人介紹下認識她後,她瞥了一眼我的手機號,眉頭緊鎖,一言不發。最近再度出現此類事情,聽友人介紹,才知她深諳周易八卦,掐指一算,命苦啊,娃。

這號跟了我快十年了,倒背如流,曆任女友皆可隨意撥打,暢通無阻。怎麼突然就變苦了呢?咂摸其味,本欲不了了之,像我這種走遍三山五嶽,從來都是趾高氣揚的主兒,何曾跪過拜過?

盡管我的確相信冥冥中的某物。因為那是我們無論如何也不能看清楚的所在。像子夜的黑暗,星空中眨眼的雲,還有,從來也搞不懂的自己。

友人勸我,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人生這種東西,很像是密林中不斷分岔的小徑。愛情是偶然,婚姻是巧合。不走那條路,就無法遇見她。要不是單位快分房子了,也不用那麼早急著結婚。你往何處去,終歸是你的選擇,可夜深人靜,回想/假設/如果/可能——那年走了另一條路,又會是如何呢?

換號。

唉,三十多歲人了,還一天到晚玩心這麼重,放眼望去,簡直看不到頭。姑且便將其定義為“亞青春期”好了。比如:亞裏士多德在青草綻放的春天期待去無人湖畔一個人玩捉迷藏。

我知道啦,其實我真正的問題是:太過認真。縱然是遊戲,也慣於問它個十萬個為什麼?這是毛病,早已成為身體盲腸的一部分。改不了。

但認真到害怕就不好玩了。比如有個作家就曾說:一個人總是害怕追逐自己最重要的夢想。這作家是巴西人,名字我忘了,寫過《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還有《維羅妮卡決定去死》。寫得不錯。最早看見這句話時,心裏咯噔了一下,後來再想,其實,很有可能是:害怕的根本原因是不忍看見最重要的夢想在現實中不斷打折。

就像你不能忍受你愛的人以卑微且醜陋的方式站在他人麵前。

三年前,朋友們送了我一塊電影打板,並預祝我“三十而立”。結果寫一個劇本被斃,又寫一個又被斃,見一個製片人見鬼,再見一個製片人還見鬼。後來我一度懷疑這是一個陰謀,唯獨針對我而開展的陰謀。我剛過兩天舒服日子,就又被綁上另一架戰車,去衝鋒陷陣。有人見不得我好是吧?

這時代已經是一個自娛娛人的時代了。活著是一件慶幸的事情,要想活出些滋味來,很難。盡管在我的字典裏,我要幹的事情,還從來沒有幹不成的。道理無非是:隻要你真正想做,你就一定能做到。

除非你壓根就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