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長遠的觀點來看,我們都是要死的。被殺也是一種可能的死因。但任何一個有尊嚴的人都會拒絕偵探小說裏那種死法:把十八英尺長的鱷魚放到遊泳池裏,讓它咬死你;或者用銳利的冰柱射入你的心髒,最起碼要你死於南洋土人使用的毒刺——仿佛這世界上沒有刀子也揀不到磚頭。其實沒有別的理由,隻是要你死得怪怪的。這不是死掉,而是把人當猴子耍,凶手對死者太不尊重——我這樣認真卻是不對的。偵揉小說的作者並沒有真的殺過人。所以,在偵探小說裏,別的事情都可以當真,唯有死不能當真。
同理,都市言情劇別的事都可以當真,也隻有愛情不能當真。倘若當真,就有很多事無法解釋,以《情殤》中的林幻為例,她生為一個女人,長得漂亮也不是她之罪,渴望愛情又有什麼不對?但不知為什麼,人家給她的卻是這樣一些男人:第一個隻會睡覺,該醒時他不醒,不該醒時他偏醒;就是這麼睡,一年卻要二十萬才夠開銷——看到睡覺有這麼貴,我已經開始失眠;第二個雖然有點像土匪,她也沒有挑剔,愛上了,但又沒有錢,不能在一起;第三個有錢,可以在一起,她又不愛——看到錢是如此重要,我也想掙點錢,免得害著我老婆;甚至想到去寫電視劇——我也不知還有沒有第四個和第五個,但我知道假如有,也不會是什麼好東西。這世界上不是沒有好男人,怎奈人家不給她,揀著壞的給。這個女人就像一頭毛驢被駕在車轅上,愛情就像胡蘿卜,掛在眼前,不管怎麼夠,就是吃不著——既然如此,倒不如不要愛情。我想一個有尊嚴的女人到了這個地步,一定會向上帝抱怨:主啊,我知道你的好意,你把我們分成男人和女人,想讓我們生活有點樂趣——可以談情說愛;但是好心不一定能辦好事啊。看我這個樣子,你不可憐我嗎?倒不如讓我沒有性別,也省了受這份活罪——我知道有些低等生物蒙你的恩寵,可以無性繁殖。我就像細菌那樣分裂繁殖好了。這樣晚上睡覺,早上一下變成了兩個人,談戀愛無非是找個伴兒嘛,自己裂成兩半兒,不就有伴兒了嗎……上帝聽了林幻的禱告,也許就安排她下世做個無性繁殖的人,晚上睡覺時是林幻,醒來就變成了林幻一和林幻二,再也不用談愛情。很不幸的是,這篇禱告詞有重大的遺漏,忘記告訴上帝千萬不要再把她放進電視劇裏。以免劇作者還是可以拿著她分裂的事胡編亂派,讓她生不如死。但這已是另一個世界裏電視劇作者的題目,非我所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