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1 / 3)

李澤哪能回答這個問題呢,雖然是真的,雖然早就有小道消息了,但是這種事情是絕對不能由當事人來說明的。雖然說出來之後對自己的名聲沒有什麼影響,但是卻會對燕京大學造成一定的名譽損失,這個責任李澤還擔負不起。

黃半雲不答反問,那李澤肯定也得不答反問啊:

“黃小姐,我不知道你從哪裏得知的這個消息,但是我想請問,作為一名記者,你是否是一個合格的記者?”

黃半雲理所當然的點點頭。

“好,那既然是一個合格的並且有記者證的記者,那麼你應該知道捕風捉影是一種多麼無恥的行為了吧?你們記者是國家的耳目,作用在於引導全國人民的輿論導向,講究的是一個:快速、真實。你做到了麼?”

黃半雲一下就愣了:“我……”

她發現自己今天啞口無言的次數特別多,我可是一個記者唉,怎麼會被被采訪者說的啞口無言呢?

李澤輕蔑的一笑:“這種毫無真實性可言的傳聞,我想請問你這個合格的記者,到底是什麼,給了你這麼大的膽量,竟敢在毫無真實依據、證據的情況下來一種圈套式的對話,引誘我說出你所謂的一種真相?而迷惑全國老百姓的眼睛、耳朵?”

黃半雲半天說不出一句話來,恨死李澤了,她敢保證,李澤絕對也知道記者就是靠著這種捕風捉影而生活的。可是當李澤擺到台麵上來問,黃半雲卻根本沒有膽量明說。

李澤繼續侃侃而談:

“新聞報道工作者的行為規範第二條就是:堅持新聞的真實性,忠於事實,不搞虛假報道。而你這樣的捕風捉影,並且用圈套式的對話來引誘我說出你想要的,但是卻並不真實的答案,你還說你是一個合格的記者?”

黃半雲都要哭了,天呐,我究竟采訪到了一個什麼人啊?隨口就說出了記者的行為規範?他咋知道的啊?

開什麼玩笑,李澤咋知道的?那麼多的書是白看的麼?

而李澤卻未停止,繼續淡然說道:

“根據華夏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侵權責任法第四條規定: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布其財產狀況,情節嚴重者,拘留十五天以下,或按照相應法規賠償受害者的經濟損失。黃小姐,你說我是告你呢,還是告你呢?燕京大學給沒給我五十萬,你真的想知道麼?”

黃半雲的內心是崩潰的,再次感歎了一聲,我到底采訪了一個什麼人啊?這麼隱秘的法律法規他都隨口背出來了,還讓不讓人活了?

黃半雲瞪著癡傻的眼睛看著李澤,苦歎了一聲,又呐呐說道:“我這,我這是有任務的啊……那到底給沒給你嘛?”

李澤正義稟然的皺眉說道:“沒有,無稽之談。”

“哦。”

黃半雲弱弱的點點頭。

她突然發現沒辦法進行下去了,采訪了這麼久,一句有用的都沒有打聽出來,卻白白讓他在這教育了好半天。而且還是教育的自己根本無法反駁的那種,比小學語文老師還要狠。別鬧了,小學語文老師能熟知記者守則麼?小學語文老師能熟知法律法規麼?

總結了一下,黃半雲突然發現李澤不僅是高考狀元。他是一個放在文學界能當文壕,放在新聞界能當記者,放在政治界能當法官,放在教育界能當老師,放在社會上又能當二混子的高考狀元啊!

黃半雲糾結了好半天,還是無法做好再次提問,再次被教育的心理準備。她都有心理陰影了,有點不敢采訪李澤了,可任務還是要完成啊,不然沒法交差。

其實黃半雲這次來的任務,主要有三大問題:李澤作弊話題、李澤與燕京大學的交易話題、李澤的戀愛話題。

前兩個話題已經根本繼續不下去了,這家夥還不是守口如瓶,守口如瓶倒還好說,黃半雲有辦法撬開他的嘴。但是這家夥根本不是沉默型的,而是奔放型的。

但他奔放的太他媽奔放了,問問題的時候,他很善於回答,但太他媽善於回答了,回答的讓自己根本就不敢繼續問下去。

第一個大任務,自己提問完畢,他居然給自己上了一課,明明是說他做沒作弊的問題,他給扯到了三歲看老是錯誤的觀念,並且利用學霸的優勢讓自己懂得了物理學界、宇宙學界、進化學界的豐富知識。然而問題的本身卻根本沒有回答,沒回答不說,自己卻根本無法再次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