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智能犯罪反思錄(1 / 3)

第十六章 智能犯罪反思錄

隨著社會現代化程度的提高,犯罪也出現了智能化的趨勢。具有高技能的人進行犯罪發人深省,而公安機關與這種犯罪的較量也從未停歇。

1.高技能惡性犯罪

著名刑偵專家中國公安大學王大中教授曾講述了他參與偵破的一起從未披露過的真實案件。王教授稱此案為高技能犯罪的“分水嶺”。在重新破解這個案件的過程中,我感到,具有高技能的人進行犯罪發人深省,而公安機關與這種犯罪的較量也從未停歇。王教授強調:高技能犯罪不同於科學與技術結合的高科技犯罪,它是技術與經驗的組合,是“像專利一樣”的獨門“本事”。

案件發生在北方小城,主角王某是個30歲出頭的小夥子,雖然年輕,卻已是廠裏的高級鉗工,技術好,人緣也好,口碑極佳。可惜,廠子不景氣,高級鉗工也賦閑在家。這時,一件偶然的小事改變了他的命運。

一位昔日的同事找上門來,請他幫忙修掛鎖。“試試吧”,王某並無十分的把握。鼓搗了兩下,王某就把這普通的掛鎖修好了。他幾乎掩飾不住自己的驚訝,原來修理家門上掛的鎖如此輕而易舉。

一傳十、十傳百,人們傳開了,王師傅還能修鎖。人們紛紛把家裏的壞鎖拿來請王某修。王某給每把修好的鎖都配了新鑰匙。多次重複勞動後,他發現鎖也有共性,為一類鎖配一把鑰匙就行,以後他再為同事修鎖時幹脆先看看是哪類鎖,直接找出對應的鑰匙。就這樣,他摸索出所謂的“萬能鑰匙”,既省時又省力。

有了成果就想印證,他按捺不住這種心情。一天,趁鄰居都不在家,他悄悄用他的萬能鑰匙打開了全樓住戶的家門。他受到震撼的程度不亞於為同事修好第一把鎖時。“曙光乍現”,後來他對王教授說,這一線邪惡的“曙光”導致了他醜陋的後半生。

“即使這會兒,王某要用自己的技術找個飯碗也並不難,然而邪念已經壓抑不住了。”王教授對王某一案如此點評。王某跑到離家較遠的居民樓,打開一戶人家的門,幹下平生第一起竊案,偷走了幾千元錢。相當於他10個月的工資啊!他既激動又興奮,給自己定下個目標:不多幹,每月幹一次。

第二次,他偷走了更多的錢。第三次,他栽了。正在翻東西時,那家回來人了。他嚇得向對方求饒:“錢、物我都沒拿,放了我吧!”“行,你去自首。”無奈,他去了派出所。他對民警痛哭流涕,悔恨不已。廠裏聽說情況後趕快派人來說情,以前的同事也都跑來證明他平時的人品。於是,他被治安警告後放了回去。

如果這次教訓能警醒王某該多好。恰恰相反,他回家後不是反思自己的行為,而是總結失手的原因。他認為不該去居民家裏偷,居民說不定什麼時候就回來,應該去那些按時上下班的地方行竊,那樣就萬無一失了。

他把目標鎖定中小儲蓄所和單位的財務室。但這樣他便遇到了新的難題,儲蓄所的保險櫃他還不會開。但這可沒有難倒身為高級鉗工的他。人夜,他潛人生產保險櫃的廠家,偷出保險櫃的圖紙,回家後潛心研究。幾個月後,他“攻克”了這個難關。在犯罪這條路上,他越走越遠了。

在最初行竊保險櫃的日子裏,王某感覺如魚得水,幾番行竊幾番成功,好不得意。不過好夢不長。最後一次行竊的一個保險櫃居然又放光又發聲,保安人員很快就位,把他當場擒住。他進了監獄。

在監獄裏,他一如第一次被抓後的心情,反複思考失手原因,最後歸結為技術不過關。為了打開聲光控保險櫃,他想法找來書籍,鑽研聲光控知識。“攻關”再次“成功”了,但他出不去,他急啊。

“這時,他使出了兩麵派手段。”王教授說。一方麵,王某努力給管教幹部營造用心改造的印象,還主動幫管教人員修理手表、電視、收音機。管教人員對他這種技術高超人員鋃鐺人獄深表惋惜,將他調換到食堂服刑。另一方麵,他大肆收買人心,傳給同監室其他十幾個人每人一手絕活兒,同監室服刑人員對他佩服得五體投地,唯他馬首是瞻。

“學了也白學啊,等出去,這手兒也過時了。”一天,王某向十幾個同監室的徒弟發出感慨。眾人不禁一陣黯然。一人突然打破沉默:“您有法兒出去嗎?”“有啊,但都得聽我的。”眾人一聽來了精神。“打洞。”王某緩緩吐出這兩個字。眾人一傍,王某在一張紙上畫了一陣,告訴眾人按他的圖紙挖洞,挖出的土不會放到地麵,都在地下移動。王某又“成功”了。

在從監獄逃回家的路上,王某一反常舉,繞著山走了一圈,在包圍圈外繞回了家。回家後,他拿著錢南下了。

王某作案有個特點,不賣贓物、不近女色。警方一路抓捕,他一路南下。在湖南某地,他相中了某單位設在二樓的財務室。他自信憑借自己的本事,從二樓跳下來不成問題,以前他這樣做過多次。不過這次他栽了。借助樹枝晃動的力量往下跳時,“砰”的一聲,他摔在水泥地上,摔斷了股骨。保安人員聞聲趕來,他帶著傷翻過兩米高的圍牆跑掉了。

巨款失竊,當地警方展開偵查。王某一時逃不掉,就藏進了下水道。一個老頭聽見下水道裏的異響,報了警。王某衝出來,掐死了老頭。聞訊趕來的警察一擁而上將他按住。他的罪惡終於到了頭。

“我身上還有14條人命。”王某向民警的交代,震驚了所有人。原來,在南下路上,王某攔截長途運輸車,遇到和自己體貌特征相似的司機便要求搭車,乘機弄死司機,拿走司機的身份證件,再把司機背到荒郊野嶺的墳地裏,隨便挖開一座墳,把司機扔進去……14條無辜的生命就這樣被他害死了。

案件告破後,王教授和國內其他一些刑偵專家聚到一起,專門研究此案。“它太具有代表性了,可以稱為高技能犯罪的分水嶺。”王教授說。王教授認為,此說法並沒有刻意抬高此案,王某的身上具備智慧和技能的特殊結合。“進步者所做的發明可以牽引一個時代,犯罪的突破性一樣能夠引領犯罪的惡化。”

王某在一係列犯罪行為中,一不怕現場留痕,二不怕現場留物,這的確令民警頭疼。有時,他甚至在行竊現場睡上一覺,等天亮後再走。保安人員看見一身運動員打扮的他,往往問他是幹什麼的。“晨練。”他輕鬆作答。“走遠點兒,跑這兒晨練什麼!”他就這樣被“轟”了出來。有時,上班的人們擦拭保險櫃,就擦掉了他的指紋。每次偷完錢他都對保險櫃做點兒手腳,人們七手八腳地打不開保險櫃,叫來警察也不管用,最後隻能用破拆工具破拆,他的指紋就又被破壞了。隨著作案次數的增多和作案“質量”的提高,王某的作案智能化逐漸提高。

“這個案子給我們公安民警研究打擊高技能犯罪提供了很好的範例。”王教授和參加研討的專家們一致認為,在安全防範、安全意識和打擊手段方麵,我們需要做的太多了。

2.智能化的職務犯罪

眾所周知,經濟犯罪最常見者不外是貪汙、受賄、挪用公款等項。在經濟犯罪領域,職務犯罪的智能化對負責偵查、批捕、起訴工作的檢察機關帶來嚴峻的挑戰。

多年來一個個觸目驚心的案例已使筆者如坐針氈,除了上麵我們所涉及的金融、稅務等領域的犯罪外,在海關、工商、國有企業等領域均呈現出犯罪率不斷增長的態勢。而這些犯罪就其發生機製來說,不得不說與犯罪分子所掌握的公共權力密切相關。隨著國家提高進人公職人員隊伍的學曆要求,越來越多的高學曆人才進人各級國家機關,而在這些國家機關發生的重大職務犯罪案件裏,不乏他們年輕的身影。那麼,當前有高學曆人才參與其中的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經濟犯罪到底有什麼樣的特點呢?

41歲的資深檢察官楊佩林,目前是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反貪局局長,在他的職業生涯裏主要負責職務犯罪案件的查處,根據他的經驗和研究,他強調當前職務犯罪最突出的特點是“大案要案增多,社會危害性特別嚴重”。犯罪分子對金錢的貪婪性越來越強,各種經濟犯罪的案值巨額化,大案要案日益增多。這一點,已經為實證調查所證實:20世紀80年代以前,幾千元、上萬元即為大案,縣級幹部即為要案;80年代初期,上萬元、幾萬元就足以在社會上引起轟動;到了80年代中後期,由上萬元發展到十幾萬元、幾十萬元甚至百萬元以上的大案已不為鮮見;90年代,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經濟交往量大幅度上升,犯罪分子的貪欲也越來越大,無論是百萬元以上的大案,還是縣處級以上幹部的要案數m都大為增加,1993年至1997年10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汙賄賂等犯罪案件29萬餘件,其中百萬元以上的就有4845件,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1萬餘人,其中廳局級幹部576人,省部級幹部11人。1995年至19%年查處的原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原北京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王寶森腐敗犯罪案件,其涉案金額高達人民幣1億多元、2500多萬美元,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達1300萬美元、人民幣幾千萬元,為建國至今的第一大要案,震驚海內外。盡管這樣,上千萬乃至上億元特大案件並非罕見,如已伏法的原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克傑,利用職務之便,瘋狂收受賄賂高達4000餘萬元。領導幹部職務越來越高,人員越來越多。廈門遠華800億元走私大案,涉及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福建省原公安廳副廳長兼福州公安局局長莊如順、中共廈門市委副書記劉平等高官以及大約10名以上貪汙賄賂金額超500萬元以上的犯罪分子。

楊佩林局長強調,職務經濟犯罪的第二個特點是“數量急劇上升”。從檢察機關查處的職務經濟犯罪情況看,近20年來呈逐年持續上升的趨勢。這種上升趨勢大體上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期,這一階段發案率很低,在整個經濟犯罪中所占的比例微乎其微;第二階段是1986年底前後至1988年,職務經濟犯罪在經濟犯罪中所占的比例明顯上升,上升幅度在50%至60%之間;第三階段是1989年至今,職務經濟犯罪大幅度上升,已占全部經濟犯罪的70%至90%。其中,1989年至1997年11月偵破的職務經濟犯罪案件是前20年案件的總和。

職務經濟犯罪是一種以權力和金錢為媒介的犯罪,參與者都可以從犯罪活動中獲得經濟或政治利益。因此,他們作案詭秘,手段狡猾,隱蔽性極強,難以被發現和偵破。所以,職務經濟犯罪是黑數很高的犯罪。從世界各國的情況來看,已被司法機關發現、偵破、審判的職務經濟犯罪案件,隻占實際發生的這類犯罪的一小部分,大部分犯罪還沒有被揭露。中國貪汙賄賂犯罪的情況亦是如此。例如1991年至1992年正是社會賄賂成風、賄賂犯罪極為猖EIS時期,但是,這兩年全國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賄賂案件,卻大幅度下降,與賄賂犯罪的實際發案數形成強烈的反差。這說明還有相當一部分賄賂犯罪沒有被發現,一大批賄賂犯罪分子還潛伏在社會上,甚至繼續作案。

楊佩林指出,當前職務犯罪還有一個突出的特點是“犯罪部門較為集中,犯罪領域向市場經濟的熱點部門拓展”。從發案部門看,主要集中於兩大部門:一是經濟部門,包括金融、建築、鐵路、商業、供銷、物資、外貿、房地產、證券、期貨等行業。在這些部門發生的經濟罪案,主要是依靠手中的權力尋求同金錢的交換,或是依靠手中的金錢尋求同權力的交易,以達到獲取更大經濟利益的目的。二是執法部門,包括工商、稅務、海關、公安、檢察、人民法院等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這是80年代中期以來經濟罪案發生部門的一個新變化,這種現象表明,以權錢交易為特質的職務經濟犯罪已開始超越經濟部門和經濟領域,正向國家機關滲透,形勢相當嚴峻。這主要是因為執法部門大多處於經濟體製轉軌時期權力與利益的結合點,與公眾和社會廣泛接觸。隨著改革開放的深人,市場經濟體製的確立,大量經濟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執法部門越來越多地介人經濟生活,對經濟生活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影響作用。這就使越來越多的賄賂犯罪分子將目標轉向他們,不僅僅是為直接獲取眼前利益,而且要謀取“靠山”,形成“勢力”和“保護傘”。一方麵,向執法部門輸送錢財,獲取更大利益;另一方麵,使自己已獲取的巨額利潤合法化或具有安全性,從而使其犯罪活動走出從金錢到金錢的單向循環模式,呈現出多向結合和開放式經營的發展趨勢。如2002年懲處的湛江特大走私案就是這樣的典型案例。犯罪分子直接腐蝕拉攏的對象均為權力部門和執法部門,涉及的人員有市委、市政府、海關、公安局、邊防等要害部門各級主要官員,包括湛江原市委書記陳同慶(受賄110萬元,後被判死緩),副市長楊衡青(行賄200萬元,偷逃稅額6000萬元,被判死緩),湛江海關原關長曹秀康(受賄240萬元,被判死緩),市公安局邊防分局局長鄧野(受賄130萬元,貪汙23萬元,被判死緩)、政委陳恩(受賄43萬元,貪汙23萬元,被判死緩)等a接為他們的走私犯罪提供服務,走私金額達100多億元,該案所暴露出來的犯罪行為和犯罪數額都令國人觸目驚心。市場經濟給經濟建設的發展提供了新的機遇,注人了新的活力,金融市場、期貨市場、房地產市場、高科技市場等一批新興專業市場應運而生,國家工作人員經濟犯罪也日益向這些部門滲透。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工作人員經濟犯罪中權錢交易十分突出,主要表現為貪汙賄賂犯罪相當普遍和猖撅,這種情況已經日益引起人民群眾的強烈不滿和痛恨。從發案情況看,犯罪分子多數在主管項目、指標、資金、物質等實權單位,以及工商、.稅務、金融、政法和技術監督部門。此外,這種情況在國有公司、企業中也較為普遍,是造成國有企業大麵積虧損的重要原因之一。國有企業中一些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手中的職權,或者私設小金庫,搞資金“體外循環”,大肆侵吞國有資產,或者“前掛國營牌”,後開“私人店”,暗度陳倉,利用各種手法將公水流進私人田;或者在營銷活動中非法收受回扣,損公肥私;或者將企業當成家庭銀行,利用手中權力肆意動用企業資金供自己揮霍享受等等。還有一些人工作嚴重失誤,簽訂或履行經濟合同中被詐騙巨款,造成國家財產的嚴重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