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小年:城鎮化或城鎮神化
翻開近期的報刊,“城鎮化”無疑是使用頻率極高的一個詞。
在傳統經濟增長模式的潛力行將耗盡之際,“有效需求不足”的凱恩斯幽靈籠罩著中國經濟。在過剩產能的沉重壓力下,企業再也不敢擴張投資規模;各級政府雖然仍在無效項目上浪費資源,財政和銀行卻已捉襟見肘,難以為繼;雪上加霜的是外需疲軟。經濟增長的前景昏暗得如首都的霧霾,令人看不到希望。
忽然間,地平線上出現一道曙光,城鎮化!據說,城鎮化將拉動基礎設施投資四十萬億,相當於2012年GDP的80%;據說,城鎮化將從根本上扭轉長期以來的投資—消費失衡,因為城鎮居民的人均消費是農村的三倍。忽然間,不必推動改革就可拉動需求了;忽然間,不必觸動複雜利益關係即可調整結構了。據說,隻要抓住城鎮化這一環,中國經濟就將以8%的速度至少再增長二十年!
怎麼早沒想到這招兒呢?是前人太過平庸,還是今人智慧超群?
市場化的結果而非政策工具。
先讓我們看看曆史吧。讀史未必使人聰明,忽視曆史卻是不可饒恕的愚蠢。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至今,我們可記得什麼時候搞過城鎮化的規劃?可曾製定過什麼樣的城鎮化政策?從來就沒有。沒有宏偉藍圖,沒有統籌兼顧,沒有配套政策,沒有資金安排,甚至連試點推廣都沒有,不知不覺中,城鎮化率就從1978年的18%上升到2012年的53%。即使扣除進城不落戶的農民工,城鎮化率也達到了35%左右。
城鎮化的提高並非來自政府主動的和有意識的推動,而是城鄉社會、經濟、市場、產業和文化發展的自然結果,就像小孩子的身高是自然生長的結果,而不是家長調控的變量。家長可以提供營養,但不能打雞血、喂激素,操控孩子的生長過程。同理,政府也不應自己動手,圈地遷人,按圖造城,而應該並且隻能是營造有利於城鎮化的法律和政策環境。
回顧過去的曆史,對中國城鎮化貢獻最大的,當屬農業改革和民營經濟的發展壯大。20世紀70年代末,我們解散了人民公社,打破了僵硬的計劃體製,長期束縛在故土上的寶貴生產要素——勞動力開始自由流動,經過鄉村副業和鄉鎮企業,最終進入了城鎮工商業和服務業。
農村改革的意義不僅在於為城鎮經濟提供低成本的勞動力,而且還在於農業剩餘的大幅度增加。古往今來,世界上城市擴張的製約因素都是農業剩餘,即農業產出減去維持農村人口自身所需後的剩餘。中國明清時期的城市規模小於前代的宋朝,原因就是明末的人口爆炸,在農業生產效率基本不變的情況下,可供城市人口消費的糧食減少,導致城市規模的萎縮。新中國成立後實行至今的戶籍製度,其初衷和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也是限製城鎮人口的增長,緩解糧食供應的壓力。
農業改革徹底打破城市擴張的這個瓶頸製約因素,“包產到戶”從根本上改變了農民的激勵機製,集體經濟的“大鍋飯”讓位於真正的按勞分配,“多勞多得”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單位土地產出隨之增加,在短短幾年內就解決了城鎮的糧食和副食供應問題,為城鎮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生產效率的提高使農村勞動力變為多餘。幸好我們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啟動了城鎮經濟改革,快速增長的民營企業及時吸納了農村的富餘勞動力,而民營企業的發展又得益於國有經濟的改革與收縮。國有企業從競爭性行業中退出,釋放出原材料、能源、機器設備,民營企業由此在市場上獲得了生產所需的投入品。在這個資源從農村到城鎮、從國有到民營的重新配置過程中,既沒有政府規劃,也沒有政策扶持和指導。政府做的隻是打破計劃體製,一隻“看不見的手”——市場無聲無息而又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了城鎮的經濟活動,價格信號指導了城鄉資源的流動與組合。這裏所說的價格信號不僅指企業投入和產出品的價格,而且包括資本回報率和工人工資等生產要素價格。
在價格信號的指導下,資源必然流向更有效的地方。企業追求資本回報最大化,力圖實現成本最小的投入品組合。這導致投入品的有效利用:追求收入最大化。農民一定會尋找最適合自己的工作,這意味著勞動力的有效使用。
改革開放以來,經濟高速增長的根本原因就在於以市場為基礎的資源重新配置。自利的企業和個人無意中提高了社會資源配置的效率,也在無意中提高了城鎮化的程度。“無心插柳柳成蔭”,迄今為止的城鎮化是誰也沒有、也不可能預料到的結果。政府過去做的和今後應該做的是促進資源的自由流動,或者更現實一點講,起碼不要為資源的市場化配置製造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