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雲飛:用“愛”扼殺孩子人生幸福的中國父母(1 / 2)

冉雲飛:用“愛”扼殺孩子人生幸福的中國父母

十三年前,我寫過一篇小文《教育父母》,批評一群父母為了孩子中考,阻止救助一位急危老人,導致其撒手人寰的事(1999年6月25日新聞《大連中考家長阻斷交通 六旬老人撒手人寰》)。今年一位湖南主持人鍾山主持的《高考天問》的視頻在網絡被瘋轉,為了不影響孩子高考,一些父母所做的事:毒死一池青蛙、父母給監考老師下跪、母親隱瞞父親死訊……這些在我看來沒有一件是令人感動的,就像主持人所說:“鍾山我看到的是人性的扭曲,沒有人情,沒有親情的癲狂與癡迷。”可是竟然有不少中國人認為這些父母做得對,令人感動,這得有多麼顛倒人性才能視此為正常。

在這裏我不準備討論高考公平與否及其重要性,我隻想和朋友們談談要怎樣做一個父母才算合格。孩子生下來,馬上棄掉,或者由於不負責而早夭,如2012年6月30日新聞報道“五歲女兒因尿床遭二十四歲母親毆打昏迷兩日後送醫身亡”,自然不是合格的父母,甚至是犯罪。把孩子養大,讓孩子吃飽穿暖,努力讓孩子受教育——當然很多父母還沒有能力知道這教育暗含不少毒素——這固然已經很不容易。但這是不是就算合格了呢?我覺得還有討論的餘地。那麼,我就以2012年6月29日的新聞《女子自由戀愛被父母強送精神病院剝光接受檢查》來談一談。

報道中的女子陳丹的父母顯然做了一些父母都未能做到的事情,比如把她健康地養大,讓她能夠大學畢業,並最終成為一名工程師。但她父母對其情感的幹涉和傷害卻由來已久,十二年前女兒讀大學時與男友相戀,父母偷看陳丹的日記後發覺此事,就到學校找輔導員,破口大罵其男友,弄得滿城風雨,讓其美好的戀愛破產。偷看日記,窺人隱私,其不道德已是昭彰之事。可是沒有多少父母覺得這是個不小的德行汙點。破壞自由戀愛,不用為人父母的人生經驗來進行利弊分析,不理性和悅地與女兒探討取舍,卻專製地主宰他人的情感生活,還侮辱其男友,弄得滿城風雨,對雙方的自尊心都是極大的傷害。父母作為成年人,連尊重他人選擇的基本德行都缺乏,這樣的父母不合格是顯然的。

十二年後陳丹再次自由戀愛,父母幹涉其情感生活的粗暴做法卻沒有絲毫的減弱,反而變本加厲。這次父母邀約四個陳丹不認識的人,當著男友的麵將陳丹強行挾持進精神病院,硬說其有精神病,需要收治。幸好她配合院方,最終專家鑒定其沒有精神病而出院。陳丹出來後,正在準備起訴父母和醫院各方。陳丹的父母,如果說第一次阻止她談戀愛是小惡,而這次則公然侵犯她的人身自由,涉嫌用綁架的方式來傷害女兒,這樣的父母和前麵毆打五歲女兒而致其死亡的母親,同樣是犯罪。但問題在於,這些人都還有一個借口:我是因為愛你。這樣充滿暴力充滿傷害的愛何其多也。按照道理講,在中國有自由墮胎的權利,那麼孩子要生下來,完全是父母做主。不說別的,孩子生出來,你不好好養育他,對他就是一份天然的虧欠,何況你還有意傷害他的選擇自由和人身自由。可是在許多父母的眼中,子女就是自己的私產和還債機器,他們把辛苦養大子女當作一種十足的利益交換。如此充滿赤裸裸利益的家庭關係,怎麼能是一種健康和善的家庭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