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一條散漫多彎的河——拒馬河。這河從源頭開始,便盤旋於太行之中。它繞過山的阻攔,謝絕石的挽留,隻是歡唱著向前。在浩瀚的鵝卵石灘、肥嫩的草地,它是一股股細流,隻有當白沙和黃土為岸時,河水才收斂起來,變成齊腰深的豔藍。
那年我在一個有白沙為岸的小村生活、寫作,村裏的老人給我講了那個“河裏沒規矩”的故事。先前,每當夏日中午,村裏的姑娘、媳婦便結伴到河中洗澡。她們邊下河,邊把身上的衣服一件件脫淨,高高地拋向身後的河岸。待到她們鑽入齊腰深的河水時,自己就成了一個赤條條的自己。而這時,就在離她們不遠之處,一群赤條條的男人也在享受著這水。這兩群赤條條的女人和男人彼此總要招來些笑罵的,但那隻是笑著的罵而已,一切都因了這個自古流傳下來的“河裏沒規矩”的規矩。然而,是女人你就不必擔心,說個“沒規矩”你就會招來什麼“不測”;是男人你也別以為,憑個“沒規矩”你就能有什麼“便宜”可占。在河裏,男女間那個自己為自己定下的距離就是規矩,這規矩便成了那群“沒規矩”的人們從精神到物質的享受依據。這個真實的故事就是發生在那些處於半原始狀態的山民中的一種現代文明,山民的半原始狀態和這種現代文明一直延續到距今二十年前。可惜待到二十年後的今天,當我問及那些哼著《瀟灑走一回》、衣著打扮已明顯朝著都市邁進的當地姑娘時,竟無一人知道這個離她們並不遙遠的文明故事。你給他們講,她們會把臉一扭,好像你的故事反倒是傷了她們的風化。這不能不說是發生在她們身上的悲劇。
我說的散文河,當然不是拒馬河,卻又覺得散文其實就是一條河。那麼在這條散文河裏,到底又有多少規矩?假如我是一個地道的散文家,這本是不在題下的一件事,可惜我並不是一個地道的散文家,所以便將計就計地把散文想成了一條河。在我想象的這條河裏,自然也就沒了規矩。在這條河裏遊著的男女,你和衣而臥或許並無人說你文明;你*而立,頂多也隻會招來幾聲笑罵,你還會把笑罵愉快地奉還給對方。反之,散文既是一條沒規矩的河,河裏自然也就有了那個自覺的規矩。伸腿下河的必得是散文吧?你實在不應該把一大堆不好歸類的文字都扔進散文這條河裏。那些裸著自己下河的女人連脫衣服都脫得有章有法,她們是邊入水邊脫衣,繼而把衣服拋向岸邊。於是她們不顯山不顯水地下了河,沒有半點露“怯”之處。
章法之於文學,如果可作形式感解釋,那麼形式感就標榜著一篇散文獨具的韻致和異常的氣質。當然,問題還要牽扯到產生形式感的題材,於是我就想,散文這條河裏的沒規矩,或許應該指散文那形式感的自我標榜。
形式感不應隻是描寫技巧和作家對於零零星星的韻味的尋找。形式感是就一件作品的整體而言的。有位名叫奧爾班的奧地利畫家說:形式感是你在作品中尋找的那種“聯合體”。我常注意大散文家們對“聯合體”的重視。朱自清和丘吉爾都深深懂得這個“聯合體”的重要,於是他們在散文這條沒規矩的河裏找到了各自的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