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前我讀中學時,學校經常組織同學去農村或者工廠參加勞動,名曰“學工學農”。那年秋天,我們全班同學在班主任的帶領下,利用一星期的時間幫助近郊農村收水稻。大家分成幾組,散住在農民家裏。那是我第一次住在鄉村,田野、莊稼、土炕、水井使我感到新奇;房東對我們質樸的熱情讓我感到溫暖。這次“學農”歸來後,語文老師在作文課上布置的作文題目即是:記一次學農勞動。
盡管這是一次命題作文,但我卻並不覺得為難,因為它恰好與我內心的真切情感相契合。於是我寫了幾個城市女中學生和房東大娘一家的交往,寫了這些女生和房東的九歲小孫子的友誼,寫了那個鄉村小男孩是如何運用他的智慧和調皮,在半夜偷偷為笨手笨腳的城市女生磨鐮刀。這作文忽略了當時社會所必須的空洞的政治口號、人為的階級衝突和高大的“英雄”形象,這作文裏隻有人間平凡的淡淡溫情和我本人內心要說的話。為了與內容相吻合,我還擅自給作文起了個名字:會飛的鐮刀。
感謝我的語文老師,她沒有指責我的“出格”。她把《會飛的鐮刀》當成範文在課堂上朗讀,她鼓勵了我新鮮的想像力和語言的活潑、曉暢,甚至還稱讚了那不合“規矩”的標題。《會飛的鐮刀》後來成為我的小說處女作,收入北京出版社的一本兒童文學集。
我並不想提倡學生要把作文當成小說來寫。作文之所以要“作”,其中就有訓練的成分:立意要明晰,詞要能達意,思維要合乎邏輯,層次也須講究必要的分明……這些都不該忽略。但更為重要的也許是,作文訓練最終應該呼喚學生用自己的語言,用與眾不同的想像力來表達對生活和事物的看法,從而達到生活世界、知識世界和心靈世界——一個學生所擁有的三個世界的和諧發展。這種和諧發展不僅是語文學習的重要目的,也是完善人性、激發創造力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