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她喜歡我,也知道她想要和我在一起,卻依舊愣在了原地。她說,她念了我整整十年,而我卻一點兒也不知曉。
我隻知道,當初有個胖丫頭,愛著我,念著我,一直到我離開了美國。那麼,這個人會是她麼,歲月改變的實在是太多太多了,麵前的這個女孩兒我卻一點兒也不能與那個胖胖的可愛的小丫頭所聯想在一起。
不得不說,再次相遇,我發現我的心裏其實還是有她的,隻是讓我怎麼開口?
我不怕別人說我敷衍,說我花花腸子,說我不負責任,可我卻不想她誤解,不想別人覺得我是因為她的容貌身材才有所念,我不想她誤以為我是因為沒有與詩詩在一起,所以才對她有所念。
我也隻是在換一個方式,告誡著自己,欺騙著自己,我的心裏隻有詩詩,一直未變。然而,這一切在我再一次遇上許墨冉的時候,悄悄地發生了變化,我的心明明白白的告訴我,緣分一旦失去了,便不會再回來了。
於是,我們便在一起了,我和她,我們倆。
那一日開始我便開始了男朋友應有的職責,說實在的這還真是我第一次真真正正的做別人的男友,因此我一點兒也不允許自己有所馬虎,每每下雨天我便尋了把傘,等候在她公司的門口。並非作秀,也並非想讓她感動,那會兒的我隻有一個想法,我在想,我不能淋濕了我的女朋友。
這個小迷糊蟲,感冒了誰來照顧,我可是很忙很忙的。
這樣的日子一天天在過,我覺得我很幸福,至少我是這樣覺得。直至她忽然告訴我她去了麗江,那時候我正在開會,至於會議的內容,我還真的是忘記了。
待到我回到家,偌大的別墅裏已經空蕩蕩的隻剩下我一個人呼喚她的聲音,她已經離開,我的心竟有了些空,我不知道自己在擔心些什麼,亦不知道自己此時在慶幸些什麼。
或許是,我在想,還好她不是離開。
房間裏她的衣物還在,整理的整整齊齊,隻是少了些化妝品與日常用品,這才讓我的心微微平靜了些許,看了看掛壁上的時鍾,此時已經幾近正午。
匆匆收拾了隨身物品,我決定去那個陌生的城鎮尋她。
思念隔著時間差,這一句話我不記得是說說過,隻不過一前一後飛機的距離,我卻深深體會到了這句話的涵義。
我們沒有相遇在這個幾近陌生的城市,更沒有街頭偶遇、旅舍偶遇什麼,我住在了一家名為慕斯小棧的客棧,這是一家別具特色的陽光公寓似的旅舍,而我也選擇了抬頭便可瞧見日出的那間小屋。
午後的陽光異常的耀眼,房間前的那棵白梅樹花絮飄落在屋頂,十分美麗。我想起了那日無意間瞧見的那則日記,墨冉說,她最奢望的便是與我一同看遍世間最美好的風景。
暫且,請容許我自戀的將她日記中那個最愛的人,自解成是我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