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20世紀30年代的南京大屠殺,是日本侵略軍一手製造的駭人聽聞的血腥慘案。它被稱為是“現代文明史上最黑暗的一頁”,“現代史上破天荒的殘暴記錄”。南京大屠殺充分暴露出日本軍國主義者的野蠻和凶殘,也反映出中華民族遭受帝國主義欺淩和宰割的深重苦難。1937年12月13日,日本侵略軍在占領上海、蘇州、杭州等地之後,又攻陷南京。在南京城裏,殺人成性的日本侵略者,對中國人民進行了慘無人道的血腥大屠殺。他們首先對已經失去戰鬥力的中國守軍成批成批地進行槍殺,接著在全城進行瘋狂的大搜捕,槍殺了無數手無寸鐵的無辜百姓。殺人殺紅了眼的日本侵略者,甚至衝進國際委員會為救助難民而申請劃定的“安全區”,對包括婦女、兒童在內的難民進行殘忍殺戮。
日本侵略者的殺人手段慘絕人寰,令人發指。他們把大批大批的俘虜和難民集中到一起,或用刺刀亂捅,或用機槍掃射,或趕進土坑活埋,或用汽油澆淋後焚燒……喪心病狂的侵略者,還把殘殺中國人當作取樂消遣。他們把汽油澆在被害者身上,再開槍射擊,使之中彈著火遍體燃燒,被害者痛苦奔竄,而那些殺人狂則在一旁哈哈大笑,以為娛樂。他們還有的則先將難民的眼珠挖掉,或割掉耳朵,然後再將之擊斃。他們甚至把中國人當作活靶子進行射擊和刺殺演練。在這場大屠殺中,日本侵略者們居然舉行所謂“斬殺百人競賽”,以殺人多寡來決定比賽勝負。有兩個日軍暴徒分別連續槍殺了105人和106人,另一個日軍頭目,一個人就殺了300多人。此外,日本侵略者所到之處,獸性大發,瘋狂強奸、迫害中國婦女,有的日軍將被他們強奸後受害者剖腹,或用刺刀捅死。連老弱病殘者,甚至嬰幼兒他們也不放過,瘋狂的殺戮,使南京城裏屍橫遍地,街道上無法通行。
據1946年遠東國際法庭不完全統計,六周內,中國軍民被集體射殺、火燒、活埋達19萬人,零星屠殺15萬人。
南京大屠殺是在日本華中派遣軍司令鬆井石根和第六師團長穀壽夫指揮下進行的。抗日戰爭勝利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屠殺南京人民的罪魁給予了應有的懲罰。鬆井石根被判處絞刑,穀壽夫被引渡到南京受審,於1947年被處以死刑。
侵華戰爭持續了8年之久。但鮮為人知的是,從1937年7月開戰到1941年12月太平洋戰爭爆發的4年間,中國政府和日本政府竟然都沒有宣布進入戰爭狀態,也未正式宣布絕交,這是一種很不正常的現象。原因何在?
日本侵華戰爭爆發以後,中、日兩國政府對宣戰問題十分小心,各自都進行過充分的醞釀和討論,結果還是考慮到各種因素而沒有正式宣戰,也沒有正式宣布絕交,雙方隻是在外交上把各自的駐對方大使召回。
盧溝橋事變發生後沒幾天,蔣介石曾指示外交部針對日本的侵略發表一個聲明。當時,北平冀察當局已和日軍簽訂了停戰協定。外交部在討論蔣介石的指示時認為,地方政府已與日軍簽訂和平協定,而中央政府卻在調兵遣將宣布對日作戰,顯得中央與地方之間互不聯係、互不協調。這時中央非但不應宣布對日作戰,而應表明和平願望。外交部將這一意見轉報給了蔣介石,發表聲明的事遂作罷。
1937年7月16日,國民政府行政院召開會議,討論對日宣戰問題。何應欽在當晚召開的軍政部會議上和與會人員討論了此事,但不得要領。17日上午,外交部召集有關部門負責人繼續討論,最後作出的決定是:不宣戰,不絕交。其理由是:宣戰和絕交後,中、日之間即為交戰國。中國軍需品不能自給自足,要靠外國輸送,如果宣戰,首先,日本可以交戰國的身份通知各國禁止一切軍需品和軍需原料輸入中國。日本海軍相比中國海軍占絕對優勢,中國沒有能力保護外國援華物資由海上輸入中國。其次,中國在日本的僑民將被驅逐或拘捕,中國又無運載僑民回國的船隻,僑民得不到應有的保護。相反,日本在華僑民及日本租界的日本人,則可遷入英、法等國的租界內,仍可繼續為其國家的侵略政策效勞,中國政府無法驅逐和幹預。總之,宣戰絕交後,對中國弊多利少。
幾乎與此同時,日本政府也就宣戰、絕交問題進行過討論。8月14日,日本內閣會議上有人提出有無必要對中國宣戰的問題。8月25日,首、陸、海、外四相會議就宣戰問題交換意見。由於宣戰對日本的利害得失錯綜複雜,會議的一致意見是把這個問題擱置起來,待召開第72屆(臨時)議會時,在開幕式上由天皇下達詔書向國內外闡明日本的立場。
8月13日,淞滬會戰展開以後,日軍參謀本部和陸軍省的一些人要求政府對中國宣戰,但遭到許多人的反對。9月中旬,近衛總理大臣認為,從一個國家應有的行動和求得早日結束戰爭來看,宣戰也許是可行的。他指定官房長官風見章同陸、海軍方麵協商此事。但是,陸、海軍的一致意見是以不宣戰為宜。理由是:宣戰雖然可以阻止中國與第三國之間的經濟往來,但日本是一個資源缺乏的國家,大部分軍用物資的原料靠外國進口,如宣戰,日本所需軍用原料進口將很不自由,將會對國防力量造成損害。
戰爭發展到10月,在中國作戰的日本軍隊又提出了宣戰的要求,理由是不宣戰有諸多不便,如對占領地的海關、郵政、金融等不能接收,作戰方麵也受到製約;在占領地區組織傀儡政權,一些親日派懷疑日本的決心,因而不大熱心等。對此,日本政府於11月1日在內閣成立了一個專門研究有關宣戰問題的委員會,人員由企劃院總裁、次長及各省次官組成,同時在陸、海、外三省也進行同樣性質的研究。
11月上旬,研究得出一致結論:宣戰對日本方麵不利。日軍占領南京後,日本政府於1938年1月16日發表了“今後不以國民政府為對手”的聲明,不承認國民黨政府代表中國。這時國內外流傳說日本發表了宣戰布告。18日,日本政府又發表了一個補充聲明,對於宣戰問題,聲明說:“雖有發布宣戰布告的流傳,但帝國對無辜的中國民眾並不敵視。又因為采取不以國民政府為對手的立場,所以更不需要發布宣戰布告。”當日,日本政府命令川越大使回國。中國駐日大使許世英也於1月20日離開橫濱回國。這就是說,日本對一個不被承認的政府宣戰是沒有必要的。以後,日本推出了汪精衛傀儡政權,日本政府就更不能對中宣戰而打自己嘴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