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市刑警中隊,會議室。
中隊長姚建,國字臉,濃眉大眼、身材高壯,從相貌上看年紀不會超過40歲,正是幹工作年富力強之時,整個人給人感覺很有衝勁,又不失穩重。
對於杜英雄的到來,姚建顯然並不意外,甚至把案件相關資料早早地準備好了,供杜英雄研究。至於個中經過,兩人是心照不宣。好吧,其實是顧菲菲找了吳國慶,後者又向鳳山市公安局相關領導打了招呼,杜英雄才得以在此刻接觸到案件資料。
案發時間是本年7月9日晚11點30分左右,一位乘末班車回家的男青年,走到紅星巷北街巷口處,不慎跌入一敞口馬葫蘆井中,隨後在井下發現一具女屍,並撥打了報警電話。
被害人:趙小蘭,女,24歲,外省人,自2015年2月起獨自租住於臨河街道紅星巷北街。死亡時間:大致為案發前兩小時,也就是本年7月9日晚9點30分左右。死因:係外力勒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現場勘驗顯示:在馬葫蘆井下,發現半截牛皮革材質的男性腰帶,經法醫確認為作案的絞索,同時在井上距馬葫蘆井十幾米遠處,發現該腰帶的另一截,因被井下汙水和雨水洗刷,兩截皮帶上均未采集到可用指紋,但在腰帶鎖扣處采集到人體皮屑;另外,在被害人右手中指的指甲縫中,也采集到了皮膚組織。至於趙小蘭的手機,應該是在凶手拋屍過程中被摔爛了,加之同樣被汙水和雨水浸泡過,這一關鍵性證物無法提供任何線索。不過,經對案發周邊地區男性居民的dna篩檢,發現皮帶和被害人指甲縫中的皮膚組織,均屬於住在案發現場附近的一名叫常安的年輕男子。
犯罪嫌疑人:常安,男,28歲,本市人,與被害人同樣住臨河街道紅星巷北街,職業是物流快遞員,年初曾與被害人談過一段時間的戀愛,5月中旬女方提出分手……
看守所,審訊室。
看過案件資料,杜英雄“得寸進尺”,提出想見見常安。這就讓姚建很為難了,因為法律上明文規定:在偵查審訊階段,作為嫌疑人一方,除了律師任何人都不得與之見麵。姚建是既不想不給杜英雄麵子,當然更不想違反原則,所以斟酌了好一會兒,給出一個折中的辦法——杜英雄以辦案方協查人員的身份與常安對話,並且姚建也要在場。
現在,瘦高個的常安被看守所民警帶進來,他身子軟塌塌地走到椅子前坐下,眼睛衝著地板,並不瞅對麵的人,看起來對提審有很大的抵觸情緒。
沉默片刻,常安把屁股朝前挪了挪,身子靠向椅背,刻意顯示出一副慵懶且滿不在乎的模樣,接著才緩緩抬起頭,譏笑一聲道:“該說的我已經說了八百遍,你們總這麼折騰我有意思嗎?還是那句話,人絕對不是我殺的,你們甭想誣陷好人……”
常安猛然打住話頭,愣了一下,迅速坐直身子,收起先前的散漫。因為他看清楚了,坐在對麵的除了提審他若幹次的姚建,還有一張他更為熟悉的麵孔——他的好兄弟,杜英雄。他一下子紅了眼圈,嘴唇哆嗦兩下,似乎有話要說,卻又說不出口。轉瞬,他又低下頭,來回揉搓著被手銬銬住的雙手,似乎有些不安,又有些羞愧。
杜英雄也一樣,他怎麼也想不到,時隔多年會以這樣的方式與好兄弟見麵。四目相對的那一刻,他內心無比難過,又想起先前曾對此行有過一絲猶豫,更是感到慚愧不已。他從擺在桌上的香煙盒中抽出一支香煙,夾到嘴邊點燃,然後起身走到常安身前,將香煙塞到他手上。看著常安抬起頭,把香煙放到嘴邊使勁吸了一口,才反身回到審訊桌背後坐下。
這看起來是一個輕描淡寫的動作,其實用意頗深。一方麵,可以理解為審訊中一種慣用的對待犯罪嫌疑人的懷柔手法,當然這是做給姚建看的;另一方麵,也是杜英雄真實的用意,他想隱晦地向常安傳達自己的善意,也是希望常安能放下各種消極情緒,把注意力集中到這次問話中。
“7月9日晚,當時已經很晚了,你還出門做什麼?”杜英雄操著公事公辦的口吻,開口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