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重案重啟(1 / 3)

刑事偵查總局,重案支援部。

吳國慶將顧菲菲等支援小組幾個人一同召到會議室,足見對這次案件的重視,待眾人坐定之後,結合著牆上大屏幕顯示的畫麵,吳國慶親自來做案情簡報:

“1995年5月14日下午3點,太東省青泉市黃泥區5歲女童李笑笑,於繪畫興趣班附近失蹤。李笑笑患有輕度自閉症,其時父親李成義為青泉市刑偵支隊偵查員,母親寧新為黃泥區峰堰街道派出所副所長。此案因李笑笑年幼且身患頑症,加之出身雙警家庭,有可能係犯罪分子對人民警察的打擊報複,而備受外界關注。案發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都占據著該市各大報紙版麵。

“1995年8月9日下午4點半,太東省青泉市長山區4歲*孫佳瑩在自家樓下玩耍時失蹤。同年9月15日早間6點,孫佳瑩父親在家門外發現一個長條鞋盒,裏麵裝有炭化的粉末狀物以及幾根未完全燒毀的細小人骨,並且還附有一張孫佳瑩的屍體裸照和一張明信片。明信片上用從報紙上剪下來的文字粘了一段話,內容是:‘送還骨灰,請下葬。’同年10月12日,經過警方技術鑒定,確認骨頭屬於孫佳瑩後,孫佳瑩骨灰得以被家人安葬。兩天後,孫佳瑩父親收到一封信,同樣是用從報紙上剪下來的文字粘在紙上的方式。信的內容主要是表達對孫佳瑩下葬的感謝,同時還有幾句安慰之類的話,尤其讓警方吃驚的是,該信結尾提到了李笑笑,原話內容是:‘請別傷心,孫佳瑩走得很愉快,跟李笑笑一樣。’由此,兩案合並,成立專門辦案組,因認定李笑笑係本案首個被害人,故該係列案件被命名為‘5?14’大案。當然了,這一認定直到最後也未被證實。至於原因,暫且先按下不表。

“1995年10月14日,即孫佳瑩父親接到凶手來信的當天下午5點,太東省青泉市峰樹區長春路街道上小學一年級的7歲女生李嵐在托管班附近失蹤。三天後,其裸屍出現於郊區一處玉米地中。屍檢顯示:案發地為第二現場,其係被皮革物勒頸致死,雙腳遺失,處女膜破裂,但未發現暴力性侵痕跡。

“1995年12月20日下午4點,太東省青泉市黃泥區4歲*郭瑤瑤在菜市場與奶奶走散,進而失蹤。兩周後,黃泥區鼎興便民公園附近公共廁所中發現一具雙腳殘缺的裸屍,經技術鑒定確認為郭瑤瑤,同樣係被皮革物勒死,處女膜破裂,未發現暴力性侵痕跡。

“1996年2月25日下午2點,太東省青泉市黃泥區鼎興便民公園附近,一矮個男子試圖將6歲*王湘怡強行拽入一輛轎車時,被經過的巡警車撞見,進而被控製住。隨後,巡警在其車上發現一部進口照相機、一盒無菌手套以及一根黑色男士皮帶,由於該三項證物吻合‘5?14’大案的案情特征,巡警緊急上報,該嫌疑男子很快被專案組接管。

“隨即,專案組在照相機底片中發現多張偷拍女童的照片,並且在皮帶上發現人體皮屑,血型檢測結果分別與‘5?14’大案被害人李嵐、孫佳瑩和郭瑤瑤三人的血型相匹配。專案組立即將檢材送交總局法醫實驗室做進一步dna檢測,同時對嫌疑男子住處展開細致搜查。

“結果,在其住處的地下室中,不僅查獲數百盒色情錄像帶,還有近千張女童照片。從情景上看均屬於偷拍,照片中含有多組屬於李笑笑、李嵐、孫佳瑩和郭瑤瑤的照片。令專案組憤怒萬分的是,除李笑笑外,其餘三名女童不僅有裸屍照,嫌疑人對三人屍體做出的各種猥褻下流的舉動,也用照片記錄下來。尤其慘不忍睹的是,照片也記錄了嫌疑人切割被害人雙腳並煮熟吃掉的過程。”

吳國慶一口氣把案子的來龍去脈說了一遍,停頓一下,示意助手把凶手照片顯示到大屏幕上,又接著說:

“各位現在看到的就是凶手管駿,案發時24歲,患有嚴重的家族遺傳病——強直性脊柱炎。管駿是早產兒,自幼身材瘦小、體弱多病,8歲便出現強直性脊柱炎病發症狀,到了高中病情加劇,脊柱嚴重畸形,關節強直,導致年紀輕輕就出現駝背症狀,並且行走也有一定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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