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優秀的審訊人員善於把握主動,眼見時機差不多了,審訊人員適時轉而采取懷柔的方式,以一種設身處地的姿態,表示警方很理解被詢問人其實也是受害人,他們大多數的行為,都發生在身不由己、受人脅迫的情境下……這就等於在嫌疑人正萌發忽明忽暗的小火星的心靈上添了把柴火,從而推動他們更早地做出理性選擇。
心理防線最早崩潰、最快做出理性選擇的,是王氏姐妹中的妹妹王亹婧。這其實是符合常規的,因為王亹婧在姐妹關係中是依賴感較強的那一個,而且本身性子溫順、沒有主見,是非常容易接受心理暗示的,在姐妹中應該是比較早屈服並接受田美雲夫婦掌控的那一個,當然也就容易為警方的攻心策略所動搖。但最核心的因素還是她們姐妹倆被納入團夥中的時間是最短的,正如“河陽*案”中最終逃脫的報案人,也是被犯罪人禁錮時間最短的受害人。
“媽媽是我和姐姐打死的。”王亹婧說。
“為什麼?”審訊人員問。
“恨!”王亹婧說。
“恨什麼?”審訊人員問。
“不知道,反正就是覺得心裏很氣,就是想打她,打得越重,心裏越舒服,其實我們也不知道想要什麼結果,稀裏糊塗地我媽就死了!”王亹婧說。
“是不是釋放了心裏的恐懼感?”審訊人員問。
“對,是那樣!”王亹婧說。
“有人逼你了嗎?”審訊人員問。
“沒有直接說。”王亹婧說。
“那你怎麼感覺到的?”審訊人員問。
“劉瑤帶我和姐姐看了地板下的屍體,說讓我們自己選擇,是躺在裏麵,還是好好活著。對了,我要揭發,劉瑤親口說的,是她殺了她爸、她奶奶和她家保姆。”王亹婧說。
“其他人做了什麼?”審訊人員問。
“田美雲和她愛人不怎麼和我們說話,倒是挺悠閑的,就喝喝茶看看電視什麼的。主要是她兒子和幹妹妹,還有劉瑤,看管我們。”王亹婧說。
“你們怎麼認識田美雲一家的?”審訊人員問。
“田美雲和她愛人經常到飯店吃飯,算是老主顧,但平時我們接觸不多。突然有一天田美雲找到我姐說想跟我們合作開分店,主要是用我們的招牌,至於是她獨自投資,然後交給我們一筆加盟費,還是按一定比例共同投資,然後按比例分成,她表示要約個時間再詳談。後來沒過幾天,她把我們母女三人約到萬福山莊的別墅中,然後就把我們關了起來。”
……
王亹婧招供沒多久,王亹雯也開了口,口供與妹妹大同小異。
接著是劉瑤,她承認爸爸、奶奶和保姆的死都與她有關。
“你們一家怎麼認識田美雲夫婦的?”審訊人員問。
“婆婆(田美雲)和我爸是初中同學,他們是在一次同學聚會上又見麵的,然後她開始頻繁跟我爸聯係,逐漸就成了我爸的女朋友,還經常在我家過夜。可誰知道她是有夫之婦,後來我公公(孫健)找來了,在家裏好一頓鬧,我爸想用錢息事寧人,結果公公張口要五百萬,我爸拿不出來,公公就賴著不走了。再後來我男朋友(孫鐸)和宋阿姨(宋雙雙)不知怎麼也住進了家裏……”劉瑤說。
“田美雲夫婦對你們一家做了什麼?”審訊人員問。
“什麼也沒做。平時我們跟我男朋友和宋阿姨接觸得多,他們不讓我們穿衣服,吃飯、睡覺、上廁所都要經過他們允許,要是不聽管教,會被綁在客廳柱子上。幸虧小鐸人好,對我比較照顧……我要檢舉,宋阿姨親口對我說,她老公是她推下樓的,還有張翠英是被她兩個女兒親手打死的。”劉瑤說。
“你對你父親和奶奶下得了黑手?”審訊人員問。
“我愛小鐸,但他們反對,我氣不過就……”劉瑤說。
第四個招供的是宋雙雙,毫無意外,她告訴審訊人員,丈夫吳德祿是被她推下樓的。
“你後悔嗎?”審訊人員問。
“沒什麼可後悔的,我恨他,放著好好的房地產不做,跑去做投機買賣,結果害得我和兒子跟他受苦,還在外麵包養情人。幸虧我姐點醒我,要不然我還蒙在鼓裏。還是我姐說得對,這種男人死不足惜!”宋雙雙說。
“你口中的姐就是田美雲吧?她參與把你丈夫推下樓了?”審訊人員問。
“沒有,她就說願意收我做妹妹,說我沒必要跟著我丈夫那樣的窩囊廢,她願意負責我下半輩子的生活。”宋雙雙說。
“你把你丈夫的保險賠償金都交給田美雲夫婦了?”審訊人員問。
“當然了,吳德祿公司欠他們家工程款,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啊!”
“就算是要賬,他們一家也不該把你們倆禁錮起來吧?怎麼不報警呢?是沒機會嗎?”審訊人員問。
“最開始我侄兒小鐸說,我們要是敢報警,他就把我兒子殺了。小鐸心狠手辣,真的是什麼事都能幹出來,那姓蔣的老頭就是他殺的!”宋雙雙說。
孫鐸這塊骨頭是比較難啃的,看起來是想頑抗到底,不過聽了前麵幾個人的口供錄音,明白大勢已去,隻能盡量自保。
“是我幹的,我聽村主任說有一個姓蔣的在打聽我們家的事,便跟我媽說了。也不知我媽是怎麼認識那老頭的,說他是警察,可能盯上我們了。我就悄悄地反跟蹤他,瞅著沒人就給了他一棒子,本來沒想打死,誰知道下手重了。”孫鐸說。
“張翠英和那老人家的屍體是誰拋的?”審訊人員問。
“是我。本來想把那老頭和張翠英也放到別墅地板下,可我媽擔心那老頭有同夥,覺得別墅可能不安全了,就讓我把他們的屍體拋到外麵。本來還想過一陣子看看風頭,回去把地板下那幾具屍體也拋了……我幹這些,都是聽我媽和我爸的,一切都是他們倆計劃的,他們怎麼說,我就怎麼做,他們是主謀,我要揭發他們,我這算立功表現吧?”孫鐸說。
“有別人可以做證嗎?”審訊人員問。
“沒有啊,平時就我們三個人時,他倆才向我交代計劃。”孫鐸說。
……
至此,審訊結果基本達到預期,也正如韓印分析的那樣,田美雲、孫健夫婦是真正的幕後黑手,而其他人並未對他們形成關鍵性指控。孫鐸一個人的指控在證據上略顯單薄,很容易被二人合力推翻,這大概也是夫婦二人一開始便謀劃好的,如果出現意外就讓孫鐸來做替死鬼。連自己的兒子都能算計,這份心狠手辣的勁,實在令人發指。也能夠想象,如果不拿出點實際的東西,這倆人強大的反社會心理恐怕是絕不會被審訊人員攻陷的。
好在韓印先前的布置再次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蔣青山是在針對*元素的調查中被田美雲一夥人殺死的,顧菲菲在尋找與案件有關的病曆檔案之前,就可以首先明確兩個問題:
一、那是一個疑似*中毒病例。既然馮兵所在的醫院沒有相關診療記錄,那麼極可能存在誤診的情況。*中毒在臨床上常以神經係統症狀為首發症狀,容易被誤診為神經係統疾病,比如格林-巴利綜合征、多發性神經炎、癔症、血卟啉病等,所以顧菲菲將以這幾種病症的診療檔案作為重點查閱方向。
二、田美雲和孫健夫婦與該病例存在關聯。基於這種判斷,顧菲菲先是造訪了馮兵的家,但他老伴表示並不認識田美雲夫婦,也未聽丈夫提起過。隨後顧菲菲又趕往龍頭村找到了村主任,因為她注意到村主任在先前的筆錄中,曾提起過田美雲的父親田為民係患病去世,那麼這個病會不會與*中毒有關呢?她專程趕來是想讓村主任回憶一下,田為民當年得了什麼病,以及確切的死亡時間。村主任仔細回憶一番,又問了村委會幾個與其年齡相仿的老人,結果表示:“具體得的什麼病還真不太清楚,隻聽說是絕症,死的時候大概是1989年11月。”
明確了病曆的重點查閱方向,又鎖定了病患身份和大致就診時間,查閱檔案的範圍縮減到相當小了,工作基本是事半功倍,結果當然是順利找到田為民在1989年診療的病曆檔案。
這份病曆記錄著:當年田為民就診時已出現消化係統出血、肢體癱瘓、中樞神經嚴重受損的症狀,進而出現昏厥、抽搐現象,雖經過醫院竭力診療,但最終仍因呼吸循環功能衰竭而去世。病曆上標明的病症為“感染性多發性神經根神經炎”(即格林-巴利綜合征),主治醫生的簽名是“馮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