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塗鴉殺手(3 / 3)

而案發現場的狀況,除首個現場屬拋屍之外,其餘的均為第一犯罪現場,分別為:二號案件,發生在一個高檔網吧的後巷,時間是*夜裏11點左右,因為那網吧是禁煙的,所以受害人是在上網遊戲間隙跑到後巷抽煙的時候遇害的;三號案件,發生在一個街邊的公廁裏,時間是6月19日晚8點左右,當時受害人的車還停在街邊,估計是突然尿急,然後下車上廁所時遇害;四號案件,發生在一個無人看管的露天停車場中,這個停車場緊鄰該受害人居住的高檔社區,因為小區裏車位滿了,所以包括受害人在內的一些居民便把車停到小區外,他具體的遇害時間是在6月28日淩晨一點;五號案件,發生在一個老舊的住宅社區內,時間是7月7日淩晨兩點左右,受害人當時是在離開一個女性朋友的住所後遭到劫殺的。總體來看,凶手要麼是跟蹤作案,要麼是采取伏擊的方式。

如果隻針對方位來分析,可以看到凶手作案沒有一個特別集中的區域,整個市區東南西北各方向都涉及了,究其用意,恐怕一方麵是為了選擇沒有攝像監控的區域,另一方麵可能意在幹擾警方對他本人日常活動方位的判斷。不過,這隻是從受害人係“隨機目標”這個層麵來說的,如果是“刻意選擇的目標”,那有關方位的分析就另當別論了。當然,就這樣一個大範圍的作案,而且凶手又似乎非常熟悉地形地貌,可以推斷他是本地常住人口,且擁有一輛汽車……

接下來韓印要集中研究一下受害人:

受害人都是本地人,年齡自19歲到28歲不等,家庭條件相當優越,有的還是富二代;他們都不用工作,整天就是揮霍父母的錢穿名牌、逛夜店、泡女生,個別的還有吸毒史,反正就是喜歡花天酒地、惹是生非、尋求各種刺激,個頂個都是典型的敗家子。

這幾個人還有一個共同的特質——都是標準的party(聚會)達人。他們熱衷各種社交聚會,彼此之間也算熟悉,基本都是在一些聚會場合上認識的,有酒會和舞會時,也會互相召喚一聲。不過這撥玩家人數挺多的,不限於他們五個,而且他們也不是總在一起玩,各自還有另外的圈子,尤其據說發生凶案前很長一段時間他們都是各玩各的,聯係不是很密切,所以他們之間相識的這種關聯能否成為他們被劫殺的主要因素尚不好判斷。如果凶手隻是盯上他們這撥人經濟富足的特質也是可以說通的,不過不能回避的是在整個案件中始終彌漫著一股濃厚的怨恨或者仇恨的情緒,否則凶手不會那麼決絕地施以殺手。

因此韓印讚同葉曦先前在拋屍現場的直覺,凶手好像確實是有意識地要向外界展示受害人的慘狀,這就有了些“處決”的意味,似乎他想要讓全世界看到他“處決”的舉動。由此,韓印心裏其實是略傾向於凶手是一個偏執妄想狂,但與臭名昭著的“冶礦連環殺手”不同,他有可能是一種使命型的殺手,而非追求權力型的殺手,也就是說,凶手作案的主要動機非謀財而是“害命”!

正如前麵提到的,本案凶手由普通人蛻變成連環殺手,很大程度上是受到特定刺激性挫敗事件的打擊,而這個刺激性誘因與塗鴉很可能有直接的關係,所以說解讀出塗鴉背後的寓意,是整個案件偵破工作的重中之重。

至於接下來的調查方向,除了維持原先排查區域內前科犯的工作,以及與鄰近城市警方保持溝通,以防流竄犯作案的可能,韓印認為還應該重視受害人本身那個所謂的達人或者說玩家的富家子弟群體,也許凶手就來自那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