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刀芒又現(2 / 2)

果然,法醫表示同前案一樣,受害人先是被繩索勒死,後遭割喉,塗鴉的染料是人血,至於是否屬於受害人還有待鑒定確認。而現場勘查員也表示,受害人財物遭到洗劫,身上沒有能證實身份的證件……

韓印與法醫聊過後不久,康小北從外麵走進包房,指著受害人說:“報案的服務員說,他們昨晚是一幫人在這兒喝酒的,但是服務員進來時就隻剩下他一個人倒在這裏了,我估計是這人喝醉落單了,讓凶手有機可乘。另外,進出口處和舞池大廳有攝像監控,我剛剛大概掃了一眼,大廳的錄像由於光線不好,看不太清楚人;至於進出口能不能攝到凶手,也不樂觀;這裏還有一個後門,是沒有監控的,客人可以自由出入,我要是凶手,肯定走那個後門。這些錄像我拷貝了一份,帶回去再仔細看吧!”

“沒有目擊到可疑的人?”韓印問。

“我問過幾個服務員,都說昨晚客人太多,沒怎麼注意。”康小北說。

“客人呢?”韓印追問道。

“該走的都走了,留這兒的都是醉得不省人事的,沒戲。”康小北輕搖了下頭說。

“我問過酒吧經理了,說受害人是熟客,經常是一群人過來玩,看起來都挺有錢,不過具體身份不太清楚。”葉曦也走進包房,跟在康小北後麵說,“經理說倒是認識他們其中的一個,已經給那人掛了電話,馬上就趕來。”

“不管他是誰,起碼從目前掌握的信息看,與先前的受害人類型還是蠻相似的。”康小北一臉頹喪地說,“保不齊,真抓錯人了!”

“咱們有麻煩了!”韓印不自然地擠出一絲笑容道。

“是啊,這案子因為媒體爭相報道,確實有一些細節流傳出去,但外人不可能了解得如此詳盡,很難模仿得這麼相像。”葉曦也苦笑一下,隨即話鋒一轉,“除非是咱們內部人幹的,或者夏明德還有一個同夥?”

“如果咱們認定夏明德有作案嫌疑,也隻能從這樣兩個方向去考慮了!”韓印無奈歎息一聲道。

收隊之後,更具體的信息,陸續反饋上來。

塗鴉的血確來自受害人,也是用受害人的衣物蘸著塗上去的,勒索同樣是繩製品,勒痕的紋路印跡與前案驚人地相似,可以確認與在夏明德車中搜獲的繩套為同一規格和品類。受害人家境富裕,現年20歲,無業,常混跡於各種夜店,吊詭的是竟然與前麵的受害人是相識的關係,不過他們好長時間沒聚在一起過了。攝像監控似乎捕捉到了凶手:在淩晨一點半左右,四號包房的門被拽開,一個黑影一晃而入,大概五分鍾後,門再次開啟,閃出一個黑影……不過由於角度和光線的原因,根本無法看清凶手容貌,隻能從身材上判斷是個男人,身高大概1.78米。

早先搜獲的旅行包和匕首看起來都是地攤貨,做繩套的繩子倒是被查出係本地廠商出品,但是銷售範圍很廣,難以落實具體零售者。物證追查進展不順,又突然出現一起極其類似的案件,不得不說對夏明德是相當有利的,他的律師也有所反應,已經向警方提出釋放他當事人的請求,所以說即使韓印和葉曦不甘心,想試著調查他有無同夥,留給他們的時間也不會太多。

除此,就如在案發現場分析的那樣,還有一個調查方向,那就是來自警局內部的模仿作案。然而這種調查恐怕難以大範圍展開,不僅影響士氣,也容易引起外界非議,而且調查的切入點也是個問題。韓印像兩年前那次辦案一樣,給葉曦提供了一個思路:如果係內部人作案,動機不外乎一點,憑著了解案情內幕的優勢,借機報複自己憤恨的人,從而把罪行轉嫁到所謂的“真凶”身上,也就間接地幫了夏明德一把,卻也極大地誤導了案件調查。當然,他是不會在乎這些的。

如此說來,如果警局內部有人與六號受害人乃至他周圍的社會交往存在某種關聯的話,那麼極有可能是這個人在模仿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