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外:(1 / 2)

生在白家, 白君逸自小的生活優渥而高貴的, 他得到的太多, 以致於在於很多平凡人那裏常有的“珍惜”一詞, 在於他這裏是無形的。不過, 也好在生在豪門卻不紈絝, 並且自小便十分優秀有很強的自我意識, 導致了白家對於他這個後輩寵多於管。

對於戀愛,從小學來的知識讓他明白那不過是一種化學反應,而他一直認為自己有著完美的自製力, 並不需要這種化學反應。

從二十首次做了真正的男人以後,不管家世還是自身的優秀一直都是異性乃至同性趨之若鶩的存在,陸陸續續也有與幾個合得來的有過往來, 但那並非世人那樣的戀愛交往。不過都隻是一些生理需要以及物理需求罷了。

直到那一日雨中, 他看到了那個冒雨的身影。

當然,那並非一見鍾情。即便是甜蜜如膠似漆的現在, 他也並不承認那是一見鍾情。

不過, 他不否認, 就是那一眼, 他對那個人有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該怎麼應用呢?那個男孩很纖細, 大約是跟落湯雞似的, 看起來真的很纖細,讓他有種眨眼便會消散的錯覺。

自家的那隻蠢狗是地具的非常的愚蠢,唯一讓他能忍受養下去的一點, 但是這隻蠢狗除了自己, 跟誰都不親。如果丟棄,估計會枯萎而死,於是才養至今日。

隻是沒想到,這隻蠢狗卻對著一個剛搬來的外人親如自己,這讓一直認為自己是這條狗唯一受到了不算深的打擊。

即便不算深,那也是打擊。對於這一詞,生來至今就如那戀愛一詞一般,那麼的陌生,使得他異常介懷。

就算很不愉快,白君逸也沒有主動有過一次去找那個新搬來的鄰居的晦氣,甚至長達一個多月裏,都不知那人是男是女,生為何樣。

雨中匆匆一瞥,不知為什麼,白君逸就有那種感覺:啊,原來就是那個人。

那一瞥他就覺得,讓自家蠢狗更蠢的新鄰居一樣就是那個模樣的人。

第二日,便印證了他的想法。

百日難得一次的周末,白君逸帶著蠢狗喬吉到園野任其撒歡,正在十分無趣準備就此完結喬吉難得一次撒歡機會時,他比狗先一秒發現了那個身影,提著兩大袋的東西,正呼哧呼哧往自己住的那一棟走去。

他發現了,雖然晚了一秒,但喬吉自然也發現得很快,撒歡的模樣一改,那興奮得就像發情的公狗狂奔向那勾引著它的母狗一般,好在白君逸一瞬間就回了神,快手地拽住那栓繩,到底還是被力大無比的蠢狗給拖著走向了那人。

那天之後,他們真正有了接觸,並且一發不可收。

白君逸不否認自己從一開始接觸就有著不良用心,可天地可鑒,一開始他的目的是純良的,至少是清白的。為何後來慢慢變得那麼目的不純,他覺得應該懷對方總是不經易流露出來的誘惑,完全不是自己的錯。

從什麼時候開始對人家垂涎,白君逸是說不清的,等他說得清的時候,已經有點兒走火入魔了。其表現最明確的是,他居然在工作時候都會想到那纖細的身影,還有自那白皙而細的脖子以下的部位的神往,然後就是一股又一股的熱氣往下衝。

最後,不得不正視這個結果時,他偷得了一個美妙的吻,比想象的美好千倍萬倍!

白君逸從來沒有想過,不過是觸碰一個人罷了,還能叫他那般的欲罷不能留戀不舍。

可是,他是個商人,是一個從小就學習了如何才能讓所有的事情物都對自己更有力,即便是感情。

一步步的逼近,一步步的算計。

可是,觸手可及的時候,他又狠心地推開又不想放手。

這不過是他害怕了,平生第一次感受到這個詞。怕什麼呢?他怕的太多了,從來沒有過的,但他就覺得自己害怕,怕這感被牽製的情緒往後會更烈、怕在那個時候那個人卻棄他而去、對方的情感同有自己來得更深、怕……在與親人與自己的選擇裏,那人會毫不猶豫地占到唯一的親人那邊。

是的,他最怕就是個這。

對於那個人,他查得太清楚了。如果要說這世上還有什麼可以牽製那個人,隻有那個人的母親了。

在這個世上,有哪個母親會放任自己唯一的親子去跟別的男人搞斷袖的?

笨答案是很明確的。

然而,他以為自己可以做得很好的時候,慢慢地明白,其實最傷的,可能是對方。自己一邊說著放手,一邊死纏爛打,甚至從頭到尾連對方的工作都一直插手管著,一直把人控製在自己的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