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分贓(1 / 3)

第二十四章 分贓

離開倉庫,劉湧拉著皮衣連夜趕赴了撫順。這五千餘件皮衣的下家他早已找好,是張金通過外貿局的關係給他聯係的。五千八百件皮衣,一共賣了三十六萬美金。拿到錢,劉湧在撫順休息了一天,次日才返回沈陽。三十六萬美金中,劉湧先拿出了二十萬讓張金妥善保管,剩下的十六萬則準備著用來分贓。

二十九號晚上,劉湧帶上錢早早地就來到了大斧酒樓,等到八點鍾人都到齊,進了包間坐定,劉湧把裝著十六萬美金的牛皮紙袋往桌上一扔,說道:“錢都在這兒了,比原先估計的多出去不少。”

吳景明拿起紙袋掂了掂,皺起眉頭質疑道:“我說劉湧,你不是說每人二十萬嗎?就這點錢能有二十萬?”

劉湧笑著罵了句“傻逼樣!”奪過紙袋撕了開來,說道:“這是美金,一共十六萬。換成人民幣一共是一百四十多萬呢。”

“那咱咋分啊?”吳景明又問道。

劉湧自己點上一支煙,挨個看了其餘四人一眼,又抻了一會兒才說道:“我拿四萬,你們每人三萬。大家夥有意見嗎?”各人都沒異議,於是劉湧把錢分與了眾人。

在場的這五個人中,馮奇誌原本是最不愛錢的,可是當他手裏拿著沉甸甸、綠油油的三萬美金時,心態起了微妙的變化。因殺人搶劫而帶來的那種強烈的罪惡感、愧疚感,在一瞬間被這三萬美金稀釋了,進而一種艱苦付出後終有所獲的成就感代替了負罪感。

揣起三萬美金,馮奇誌說道:“三萬美金大概能換多少人民幣?”

“二十六萬多一點,不到二十七萬。”劉湧說道。

“二十六七萬!這買賣不錯啊,三年幹他一回,也比上班掙工資強得多啊。”董鐵岩發話道。

“操!你就是一個大傻逼!”劉湧罵道:“有了本錢,去幹點正經營生,大小做個買賣。這種事兒風險太大,以後絕對不能再幹。全中國也沒聽說有誰能偷一輩子、搶一輩子。”頓了頓劉湧又說道:“還有兩個事兒要給大家交代,一個是錢拿回去暫時不能花,先放到可靠的親戚朋友家,等到我通知大家沒事了才能動這筆錢。第二個,公安局肯定會傳喚我,到時候大家不能跑,一跑就露餡了,等於是不打自招。鐵蛋、老吳和凱峰你們仨自己找好那天不在場的人證,一定要把瞎話編圓滿,不能有漏洞。大誌你呢,就給我當人證,就說那天晚上咱倆在你家一塊喝酒來著,你不是一般人,你的話公安局肯定信。”

聽劉湧說可能要被公安局傳喚,眾人都是臉色一變,有點惴惴不安。劉湧又說道:“你們也甭害怕,這事兒也不一定,咱這是有備無患。事到如今,伸頭是一刀,縮頭也是一刀。所以,咱們在坐的包括我在內,無論誰進了公安局,必須要把嘴閉緊,誰要是敢放水,大夥兒就滅他全家。”這時再沒誰吭聲了,這些人都了解劉湧不是吹牛嚇唬人的主兒,都知道他說得出就能做得到。

事情接下來的發展,證明了劉湧的預判是完全正確的,所部署的反偵察措施,也是絕對必要的。劉湧他們作案的時間是12月25日晚上至26日淩晨,而那把大火一直燒到26日上午八點才被撲滅。“溫州聯盟”十年間的苦心經營,一夜間化為了灰燼。消防隊在勘察了現場後初步認定是人為縱火,因為汽油燃燒的痕跡太明顯了,而根據“溫州聯盟”眾商戶所說,這間倉庫中根本不可能存放汽油,於是消防隊通知了東陵區公安局。

東陵區刑偵大隊看了火災現場,又初步檢驗了看門老頭的屍體,事情就更明確了。老頭的屍體雖然被燒焦,可是人並不是被燒死的,腦袋上留有明顯的槍擊痕跡,隻是彈殼和彈頭一時沒能找到。東陵區刑偵大隊和消防大隊聯合開了個現場會,初步給案件定性為“持槍殺人縱火案”。這是不折不扣的大案子,持槍、縱火、殺人,犯罪手法殘忍,社會危害麵廣,罪犯的主觀惡意深,這樣的案子當然還是要交給市局八處來偵辦。

韓廣生從東陵區公安局接手這件案子的時候,正好是1991年的元旦。從這時起,韓廣生和劉湧兩個人的命運不可避免地交織在了一起。

1991年,韓廣生四十一歲了,人到中年的他壓力格外的大。首先是工作中的壓力,身為重特大案件調查處處長,韓廣生每天麵對的都是一些普通人也許一輩子也接觸不到的人間慘劇、人渣敗類。這幾個月來,他被兩個案子難住了。一個是三個月前康平縣東升鄉出了件殺人碎屍案,小兩口在家裏被人給殺死後大卸八塊。行凶的罪犯連看門狗都一並殺死,用鍘刀砍成了數段,可謂是雞犬不留。這個案子發案至今,連犯罪嫌疑人都沒確定,是仇殺還是劫財也沒整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