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讓葉以琳永遠都想不到的是,賀嘉恒非但絲毫沒有救她的意思,反而已經開始和葉以南一夥,準備幫助他搶奪葉氏集團總裁的位置。
她在看守所的第一晚,孤枕難眠,痛不欲生。而賀嘉恒正和公司的一個年輕女同事,做著男女之事,醉生夢死。
或許葉以琳的失敗和慘痛後果,不僅是失去了自由,而且還失去了親人和朋友對她的愛。可以說,她是一個特別孤單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愛是什麼。
葉興華在看守所裏,無時無刻不在擔心著女兒的情況,他一直都很偏心自己的女兒,嬌慣著她、寵溺著她。
當他得知女兒並沒有按照自己說的去做,不但主動承認了過錯,還揭露了他的其他一些事情,他深深地歎了口氣:“不怪琳琳,該來的總會來的。”
最後,經過法院的依法審判,葉興華被判處無期徒刑,葉以琳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念在其主動檢舉自己的父親,最終從輕處理為有期徒刑7年。
7年,對於她來說,已經是很輕的判決了。隻要這7年,在監獄裏可以好好表現,她還能再爭取減刑的機會,早點兒回歸社會。
當葉興華知道女兒為了從輕處理自己,而檢舉他的罪行時,他作為一個父親,並沒有責怪她,而是替她能夠早點兒出去,感到高興。
他們父女被分在了不同的監獄,在分開前,警察人性化地安排他們見了一麵。
“爸,如果當初我們能學會知足,不去嫉妒別人,不去傷害別人,那我們也許就不會到今天這個地步了。”葉以琳非常後悔地擦了擦眼角的淚水。
“琳琳,抓住這7年時間,你一定要好好表現,爭取早點兒出去!你的人生之路還很長,以後還會結婚、生孩子,隻可惜,爸都沒有機會,再陪你走過人生中的很多個重要時刻。你一定要照顧好自己,你是爸最愛的女兒。”葉興華通過探視電話,心疼地對女兒說。
她看著父親,幾夜之間便熬白了頭發,內心特別愧疚。而父親在任何時候,都是為了自己。如今父親被判處無期徒刑,她也將失去最愛自己的人。
也許是冤家路窄,她在看守所裏的那幾個室友,都先後幾天被宣判,還被分到了同一個女子監獄的同一個房間。
在去監獄的前一天,正常來說,家屬都可以前來探望,可一個人都沒有來探望她。
“媽媽,從小到大,你都那麼偏袒哥哥,就因為哥哥的父親是你的初戀嗎?你為什麼要這樣對待我和爸爸?為什麼這麼殘忍?難道連看我們一麵都這麼難嗎?”她哭著流下了傷心的眼淚。
而此時的哥哥葉以南,已經在媽媽的輔助下,坐上了總裁的位置。賀嘉恒也成功地當上了公司的副經理,和他上床的女同事做了他的助理。
沒想到,短短幾天時間,外麵就發生了這麼大的變化。而她隻能一個人,去麵對監獄的生活,媽媽、哥哥和賀嘉恒,仿佛都將她這個不重要的人,拋在了腦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