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的電線杆上還積著一些殘雪。
啟瀾快步走在大路上,頭發亂蓬蓬,衣服褲子又破又酸臭。
這身裝扮,他之前是很嫌棄的,畢竟太髒太臭了。
加上在雪地裏和壞人搏鬥,撕爛了好幾個地方,都衣不遮體了。
現在,反而成了一種保護他不被便衣發現的好裝束。
他自己胡亂買了餅子應付了饑腸轆轆的肚子,然後去路邊的小鋪子把朱涓涓需要的小物品買了不少。
頂著這身衣服進出路邊的各種小鋪子,自然是要迎接老板和夥計們萬分嫌棄的目光。
在他沒摸出銀元之前,老板和小夥計,以及店裏的其他顧客們都紛紛掩鼻。
他們的眉毛,眼睛和鼻子,都以一種顯而易見的輕視和懷疑在掃射他全身,夾雜著無窮無盡的嫌棄。隻是礙於店裏的生意氛圍,不好拿掃帚趕他出去罷了。
啟瀾就是挑著這個時刻拿一個銀元出來,“啪”的一聲拍在櫃台上。
大部分店家都是大吃一驚後會顯著改善服務態度。
啟瀾也就默不作聲地收了找回的零錢,不和任何人多說一句。
待他圓滿完成采購任務回到朱涓涓的落腳處,她已經側臥在簡陋的小鋪上睡著了。
啟瀾便把幾大包東西和她之前給的錢原封不動地擺在她的旁邊,帶了門,輕輕走了。
時間緊迫,他必須要盡早找到林覓父女兩人。
雖然他閉著眼都能想象林覓見到他現在這個樣子的各種反應,也別無他法了。
顏值雖重要,生命價更高,愛情就更更高。
啟瀾一開始還為自己的“乞丐裝”有些小得意。
多虧了它,他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作為一個全城通緝的“紅人”還能愛去哪就去哪。
他先去了文墨路的林宅外探了探,之間那邊有好幾個警察在把守。
接著,他又往歌舞廳的那條路走,想去那邊碰碰運氣。
畢竟小哥們陳醒已經出發去找克麗絲了,如果碰不到,就去金永酒店和唐悅嫻商量下一步的打算。
他一路上越走越快,周圍也沒有可疑的人跟著。
然而這一片相對比較繁華,乞丐很多。
路上男女老少對他不時投來好奇或同情的眼光。
還有另一種現象讓啟瀾有些害怕。
大概是自己的形象過於像叫花子了,沒準還是整條街最英俊的叫花子。
他還驚訝地發現,好幾個上了年紀的乞丐,原本在路邊看到他還點頭微笑。
然而,當幾個路過的小姐太太們給啟瀾丟了幾個零錢在腳下,他們的態度就大變。
立即有些不高興,仿佛一眼看穿他是來和他們搶地盤的。
有的還邊交頭接耳邊拿竹竿或破碗在地麵有節奏地敲著,似乎在警告他盡快滾蛋。
啟瀾心裏連連喊冤:
“我看樣子是把這條街的乞丐都給得罪了。”
“找完人馬上走還不成嗎?”
在這個點,已經快接近黃昏了,但對舞女們來說,上班時間才剛剛開始。
啟瀾努力地隔著一條小馬路去看對麵的歌舞廳。
聽著熟悉的曲子,看看自己和叫花子一樣的打扮,往事紛紛湧上來:
第一次來這裏,碰到了悄悄溜進舞廳玩的林覓小姐,那晚是白麵小書生;
第二次來這裏,是開著啟江的車,長大了不少,也是翩翩公子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