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袁方的解釋 一(1 / 2)

袁方就楊漣的二十四條罪狀逐條地向孫承宗出了自己的看法。

袁方首先問孫承宗:“恩師的學識如何?”

孫承宗不屑地看了袁方一眼,沒有回答,他的意思不言而喻,皇上都是我的學生,你還懷疑我的學識?

袁方接著,你孫承宗滿腹經綸、學富五車,一代大儒,是皇上的老師,你所教出來的學生會差到哪裏去?

當然這是大白話,袁方不會這樣直接,而是用了一大堆的文言文來讚美自己的老師。

他讚美孫承宗,就是要強調朱由校不是個傻子,他是孫承宗的學生。

萬曆四十七年,朱由校就被萬曆皇帝封為皇太孫,接受過皇家最嚴格的教育,首輔葉向高還專門上疏稱讚過朱由校“朝講時臨,真可謂勤政好學之主於燕閑遊豫之時,覽觀經史”。

朱由校在做皇帝之前,不但熟讀經史子集,而且還要練字,也是個學富五車之人,而不是一個隻會做木匠的皇帝。

袁方明皇帝不是個傻皇帝,然後才來點評楊漣的二十四大罪狀。

楊漣給魏忠賢定的第一條大罪,他敗壞了祖宗二百多年的政治體製。魏忠賢原是市井無賴,中年淨身,靠關係進入內宮,剛開始裝出一副忠、信的樣子以獲得皇帝的恩寵,然後才敢用大奸、大惡來擾亂朝政。祖宗的製度,擬定聖旨專門由內閣負責。自從魏忠賢獨攬大權以來,聖旨多出自傳奉官,或者直接由內宮批準。

袁方對孫承宗解釋,楊漣這一條的意思是太監幹政就是有罪。其實內閣草擬聖旨的權利也是皇帝授權的,朱元璋時期就沒有內閣這個機構,朱棣設立內閣就是協助皇帝處理奏章的,屬於皇帝的私人秘書機構,沒過有排他性授權,而所謂“隻能由內閣來幹”是因為文官權力壯大以後自己宣稱的。朱由校讓魏忠賢幫忙批閱奏折提出處理意見,完全在皇帝的權力範圍內。所以根本就不存在“壞祖宗二百餘年之政體”。

孫承宗聽袁方這麼一解釋,也認為楊漣言不達意,於是道:“這一條不算,他魏忠賢還有二十三條罪呢!”

袁方道:“恩師聽學生再往下解釋。”

“你吧!”

楊漣給魏忠賢定的第二條罪是:劉一燝、周嘉謨是接受遺命的大臣,魏忠賢叫孫傑將他們判罪,讓他們離職。急於翦除忌恨自己的人,逼使陛下拋棄父皇的大臣。

袁方向孫承宗解釋,劉一燝、周嘉謨是“移宮案”裏麵帶頭的大臣,光宗死後,這二人連嚇帶騙地把朱由校從乾清宮帶走,不讓他再回來跟李選侍見麵,重了可以是劫持儲君。後來,那些嚇唬孩的謊話被朱由校想明白了,把二人的官職撤了。

袁方道:“皇上把舊臣趕走這屬於正常現象,莫非顧命大臣不管幹了什麼壞事都動不得?誰動了誰就有罪?無論魏忠賢在這件事上起了什麼作用,都不算罪。再,真正的顧命大臣是內閣首輔方從哲,東林黨人卻輪番上陣彈劾方從哲,把他給趕出內閣。按照楊漣的邏輯,是不是東林黨也犯了大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