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袁方的解釋 二(2 / 2)

袁方道:“楊漣,如果是外廷臣子吧,那麼去年城南郊祭那一,傳皇宮有一個貴人,品性堅貞淑靜,承皇上恩幸。魏忠賢害怕她泄露自己的驕橫,借口她得了急病,而把她處死了。這是使陛下不能保護自己喜愛的貴人,為大罪之八。恩師,犯罪是要講究證據的,楊漣僅憑傳聞就給魏忠賢定罪,這種道聽途的市井流言,他連這個貴人的名字都不知道,啥時候死的也不知道,就列為魏忠賢的大罪,恩師,您可笑不可笑?”

孫承宗無語。

袁方接著道:“這第九條罪狀也是楊漣道聽途來的,他如果這是未有封號的人吧,那麼裕妃因為懷孕而得到封賞,朝廷內外都為此感到高興。魏忠賢討厭她不依附自己,假傳聖旨勒令她自盡。這是使陛下不能保護自己的嬪妃,為大罪之九。”

這一次孫承宗不得不話了:“在宮裏麵公然偽造聖旨令一個妃子自盡,傳旨的時候裕妃身邊必定還有其他宮女和太監,事後皇上竟然還知道?他楊漣又是從何而知的?不可能。”

袁方道:“對,不可能就是沒有這樣的事情發生過。”

孫承宗道:“這一條也不能算。第十條是什麼?”

袁方道:“楊漣,如果這是宮廷的嬪妃吧,那麼宮中傳出皇後有孕的喜訊,已成男形,卻忽然傳出消息他又死了,據是魏忠賢跟奉聖夫人設計陷害的。這是使陛下連兒子都不能保護啊!”

“又是宮中傳出來的,這個楊漣到底聽了多少宮中傳出來的故事?”孫承宗都聽得不耐煩了,皇帝都不知道的事情楊漣又如何得知?

袁方不等孫承宗發問,接著了下一條:“第十一條罪狀,楊漣在折子上,先帝居住太子宮已四十年,跟他一起共享孤獨危難的隻有王安。即使是陛下倉猝即位,在保衛治安方麵,王安也不能沒有功勞。魏忠賢為了個人的怨恨,假傳聖旨在南苑把他殺害。這不僅是仇恨王安,而且實際上是敢於仇視先皇帝的老奴仆,況且其他沒有罪行而被他隨意殺死隨意驅逐的朝臣,又不知道有幾百幾千了。”

孫承宗道:“這一條算是魏忠賢的罪狀了吧!?”

袁方道:“王安之死,不排除與魏忠賢有關。魏忠賢把王安交給太監劉朝監管,沒過多久他就死了。劉朝是李選侍的貼身太監,移宮的時候被王安帶人毆打,懷恨報複是可能的。但楊漣在折子上並沒有提供任何證據,魏忠賢給劉朝下了命令殺掉王安也沒有提供證據王安是被劉朝殺死的。兩個關鍵點都沒有證據,這個罪名就無法成立。而且,此事是否矯旨,隻有皇上和魏忠賢清楚。偽造聖旨這種傳聞連皇上都不出來話,那就是沒有偽造。”

孫承宗瞟了一眼袁方,問:“這都被你給過去了,你這樣地去替魏忠賢開脫,你們二人是不是有不可告人的勾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