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 袁方的解釋 四(1 / 2)

袁方道:“楊漣彈劾魏忠賢的第十九條罪狀是朝夕令改,他在折子上,給事中魏大中遵旨上任,忽然傳旨責問他。等到魏大中回報,官府又接連上疏彈劾他,又再次褻瀆了皇帝的聖旨。且不將言官玩弄於股掌之間,堂堂子的聖旨,魏忠賢也敢朝令夕改。”

“你又怎麼看?”孫承宗盯著袁方問。

袁方答道:“恩師,處罰一個有罪之人與朝令夕改是沒有關聯的,魏大中因為牽涉到封疆案而被捕,這跟他有沒有剛剛升官毫無關係。我們不能因為皇上剛剛提拔了他,就不能下旨詰責了,有罪行被揭露出來也不能責罰了,恩師,您大明律法裏麵有這一條嗎?”

孫承宗道:“這個魏大中該抓。下一條。”

袁方道:“朝廷設立東廠,原是用來緝拿奸人。自從魏忠賢掌管東廠,每都用它來發泄私人仇恨,危及陷害忠良。放縱他的養子傅應星、陳居恭、傅繼教等人,設置陷阱告發忠良。如有一言不合,立即招致罪罰,其陣勢是一定要製造同文館那樣的大案才肯罷手,是大罪之二十。”

孫承宗問:“袁方你怎麼看?”

袁方道:“楊漣為了羅列魏忠賢的罪狀,不顧朝廷的基本法度。東廠的行動本來就由東廠太監直接向皇帝彙報,不歸內閣管。楊漣竟然逮捕汪文言不從閣票,不令閣知是魏忠賢的大罪,憑什麼來定罪?要是東廠按照內閣的意願去抓人,或者抓什麼人之前要知會內閣,那麼設立東廠有何意義?”

孫承宗作為內閣成員當然知道東廠存在的作用,經袁方這麼一解釋,他也認為魏忠賢無罪。

“楊漣在下一條又給魏忠賢定了什麼罪?”孫承宗問。

袁方道:“楊漣,邊疆警報沒有解除,朝廷內外戒嚴,東廠緝查什麼事情?先前奸細韓宗功潛入長安,實際的後台主子是魏忠賢,事情暴露才離開。假使上庇佑他,韓宗功的陰謀得逞,不知道皇上先祖的九廟將安置在何地,是大罪之二十一。”

“你又怎麼看?”

袁方道:“這條如果是真的,那當然是私通韃子的大罪。恩師我們可以反過來推斷,魏忠賢為什麼要私通韃子,他吃飽了撐的嗎?”

孫承宗道:“這條不合常理,下一條。”

袁方道:“楊漣,祖宗的製度,不養內兵,原是有深意的。魏忠賢與奸相沈翭創立內操兵製,窩藏犯法作亂的人,怎麼知道就沒有大盜、刺客隱藏在裏麵為敵國刺探軍情的呢。一旦宮城近旁發生事變,真叫人擔心啊,是大罪之二十二。”

孫承宗道:“袁方你也操練過太監,你對這條怎麼看?”

袁方答道:“恩師,在皇宮裏麵操練淨軍是一件大事,皇上還親自檢閱過內操,而且皇上還當著學生的麵要求學生嚴格操練太監們,所以魏忠賢操練內操皇上是支持的。內操在萬曆時候就實行過,武宗皇帝也實行過,這都是有先例的。魏忠賢奉旨操練宮淨軍完全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