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渣親(三)!(2 / 3)

而且,當年孩子名字的事,大多數時候都是廖家小女兒跑著辦理的,其實,直到現在,廖淑芬也不明白,為什麼自己的小妹對孩子的名字要這麼較真。

當然,因為孩子名字這事是瞞著馮家人改的,所以馮家人不知道這事,一直以來,隻以為安晨夕還叫“馮英”,而廖淑芬當眾說出孩子戶口姓名已改成“安晨夕”這事,算是間接印證了她的說法,孩子的確不是馮家人,也不是廖淑芬的女兒,而是廖家小女兒的孩子。

這麼一個天大的秘密從廖淑芬口中說出來,打得馮家人措手不及,連廖父廖母一時半會也沒反應過來。

安晨夕蹙起了眉頭,沒想到這具身體的身世居然這麼複雜。

她居然是廖家小女兒的孩子,還真是有些始料未及。

當年廖家小女兒不是進城後,就偷偷把打工的錢拿去報了一個學校,努力學習上了大學嗎,後來進了大城市也沒有跟廖家的人聯係過,怎麼會找上了廖淑芬呢?還讓廖淑芬幫她養孩子?

難道,廖家小女兒其實一直暗地裏關注著廖家的情況?不然怎麼會那麼巧合,廖淑芬剛受了刺激,她就出現了。

再者,為什麼廖家小女兒自己不養孩子,要給廖淑芬幫忙養呢?

聽廖淑芬的意思,廖家小女兒給她的錢不少,既然廖家小女兒有錢,為什麼還把女兒交給別人呢?

這具身體的生父又是誰?廖家小女兒為什麼要執著於那個名字?

安晨夕心裏閃過諸多疑問,然而,這具身體本身關於廖家小女兒的記憶卻不多,一時半會兒也理不出頭緒,安晨夕決定,看來得好好調查調查廖家小女兒。

另外,既然不是廖淑芬的女兒,也跟馮家沒有關係,這具身體遺留的爛攤子也好解決多了,也省了一些不必要的牽扯,這算是唯一隻得欣慰的地方了。

難為廖淑芬瞞了這麼久,倒是讓人有些意想不到。

依照廖淑芬所說,廖家小女兒幾乎每年都在給她錢,結果這具身體的原主人跟在廖淑芬身邊還吃了那麼多苦,一來,說明廖淑芬對這具身體的原主人也不上心,二來,說明廖淑芬還真是一個扶不起的阿鬥,換作別人,怎麼著也不至於淪落到靠賣身過活吧。

不過安晨夕看了眼消瘦的廖淑芬,多少已經明白了原因。

從見廖淑芬第一眼開始,安晨夕就知道了廖淑芬吸毒,而且吸毒時間很長,如果她猜的不錯,廖家小女兒給廖淑芬的錢,應該都被她拿去揮霍吸毒了。

再者,安晨夕從廖淑芬的言語中,也知道了,廖家小女兒是從兩年前開始就沒再給廖淑芬提供錢財上麵的資助了,也難怪,沒了錢財,廖淑芬對安晨夕一天不如一天,也是越來越不待見。

馮家人聽了廖淑芬口中的“真相”,打擊也很大,當然,這個“真相”並沒有讓馮家人放棄爭奪安晨夕那一份搬遷費和土房拆遷費,反而堅定了要爭奪錢財的心。

連以前有根有據的事都能強詞奪理的扭曲了,既然安晨夕不是馮家的人,那份錢,依照馮家人的思維,就更應該是屬於馮家了,這種情況下,依照馮家人見錢眼開的本性,又怎麼可能放棄。

都說了安晨夕不是馮家的人,見馮家人還拗著那份搬遷費和土房拆遷費不放,廖淑芬也不依了,雙方又開始翻舊賬,吵鬧不休。

安晨夕才懶得理會他們,心思轉了轉,直接返身,走回了村幹部的辦公室。

開發商的負責人員正簇擁在窗邊看馮家人和廖家人鬧騰,安晨夕走進去,也不拐彎抹角,直接表明了來意,“我是來簽字的。”

那幾個負責人員驚了一下,你看我我看你,半餉,其中一個年輕一點的平頭男子問道,“你來簽什麼字?”

“確認搬遷費不是要本人簽字?”

“對,可是你家裏的人不是沒有達成一致,你這麼做,他們同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