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藝術家必轉向時代之一般精神狀態的方向的一個更有力的理由,便是,當他的作品在公眾的麵前展開的時候,那作品的情調若不合於時代精神是不會受到人們的理解與欣賞。事實上,人們是隻能理解與自己的體驗相近的情感的表現,在作品上要看到與自己的狀態有關的記述,他們才開始感到趣味。不能適應這種時代的要求的藝術家,是受人非難被人輕視了的。我們都知道,藝術家這種東西,是為了被人鑒賞,被人稱讚,才從事他的作品,這些是藝術家的主要的情熱。在許多的其他原因以外,這種主要的情熱是和輿論之所在相結合著,所以藝術家總是被吸引被推動,向著時代精神的表現的方向,而被隔絕了那與時代精神相反的方向的道路。
用以上想像的證例說明之後,泰納還不覺得充份,更舉出曆史上各主要時代的現實的證例。他把歐羅巴文明的四大時期——希臘羅馬的古代,封建基督教的中世紀,十七世紀正規的貴族君主時代,近世在科學統禦之下的民主政治的時代,順序地給以說明。但在本文有限的篇幅裏,不能詳細地引用了。
可是他在引證之後所下的結論,我們是必要抄寫過來的。那便是:
總之某種善或某種惡,即普遍存在著的事物;屈從或自由的境地,貧富的狀態,社會的某種形式,以及宗教的種類;如在希臘,自由尚武加以具有奴隸的都市;如在中世紀,壓迫,侵入,封建的劫掠,以及狂熱的基督教;如在十九世紀,科學的產業的民主政治;換一句話說,即這全般境況,是說明人類是順應或服從境遇的全體的。
那種狀況,使許多人們,發達起與環境相適應的要求,特殊的能力以及個個的感情。例如在希臘所發達的,是肉體的完全,不使頭腦得到過度的發展以致妨害手足的生活而保持著能力的均齊;在中世紀,所發達的是過度受刺激的想像力的放縱與對女性的感受性的微妙;在十七世紀,則是社交的禮儀作法與貴族會合的威嚴;在近代則是被解放的野心的偉大與不知道滿足的欲求與不安。
這樣,由感情,要求以及技能集成一體,而完整地出現在全部的精神中的時候,則構成了支配的人格,即同時代人所讚美與同情的典型的人物。這在希臘是精通一切體育的良好血統的裸體的青年,在中世紀是莊嚴神秘的僧侶與戀愛的騎士,在十七世紀是完全的宮廷的人物,在近世是沉鬱無底的浮士德或維特。
因為這種人物在一切的人們之中,是最有興味,最重要而最成為目標的,所以藝術家把他們提供到社會上來,有時是形成非成凝集的活的姿態。在這種時候,藝術,如繪畫,雕刻,小說,敘事詩以及演劇等,是模仿的。有時也有把這各種要素分散開來的;在這時,藝術,如建築或音樂,不是創造人物本身的,而是喚起那感情或情緒的。因此,他們的一切努力,有時是表現那人物,有時藝術家是對著那人物所說的。所以一切的藝術是根據其存在的人物的。因為藝術全部,不是表現其人物,便是隻為獲得其人物的歡心而努力的。
以上是相續的四個條件。各條件是相互地誘導著,其中一條件若有了最微的變化,在其連續的條件中便起了相應的變化。
在這個公式之中,有再插入第二義的原因的話,如為說明一時代的感情,不隻考察環境,加以人種的考察,為解釋一時代的藝術品,在考慮其世紀的主要的傾向以外,加以考慮藝術的各個時期及各藝術的特殊的感情,則從這法則裏,不隻可以牽引出人類的思想界的大革命與一般形式,而更可以完全牽引出各國各派的差異,種種樣式之不斷的變化以及個個偉人的作品的特性了。
藝術品製作的說明是到此完全了。但剩下一個問題,即,雖然要有一種新的精神狀態,才會產生與其相應的藝術品,但藝術家並不是隻在等候著新的境地的產生的,如果這樣解釋的話,便成了機械論了,藝術家同時是負著開創新的精神狀態的任務,他不能隻在等著事物與精神的革新,他也要成為社會的革新的一份子。這便是說,在作為一個藝術家的另一麵,是必要作為一個精神的革命者,社會的鬥爭者的。——這一點,泰納雖未加十分地說明,而從他的論斷裏,我們可以看出這是自然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