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曾經給我年少青春灑滿陽光的筆挺少年像冬天的風一樣呼嘯而過,不管我多麼用力地奔跑和追逐,都無法觸碰到他最開始的溫暖。

我們是什麼時候開始長大的?是考入大學那一年,還是領到第一個月工資的時候?我記得從海邊回來沒有多久,我就畢業了。學校甚至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要把我們這些畢業生掃地出門,寢室樓的大門上貼滿了通知,那種毫不留情的、非常官方的生硬語言告訴我們最晚什麼時候要離開學校。那時候我還沒有找到房子,畢業季的房子一點都不好找,我在這個城市根本就沒有落腳的地方。那段時間,我幾乎每天都是早出晚歸,甚至很晚的時候,都要去一個很偏僻的地方看房子——那真是一段十分狼狽的日子,我甚至打了退堂鼓,開始想回龍城了。

但是我沒有,我怕李易繁會突然回來,如果他找不到我,如果我不在這個城市裏了,我們之間就算是徹底地斷了。

畢業那年,我搬過三次家。我第一個住處是喧嘩的城中村——那簡直就是個不夜城,不管我幾點下班,那裏總會亮著通明的燈火。我住在一個小標間,屋子裏不見天日,就算是在大白天,屋子都是漆黑一片。我沒住多久就搬走了,那時候我的薪資已經可以給我很體麵的生活了。但是,我幾乎舍不得花,我很少為自己花錢。有一次我剛領了薪水,我想去給自己買一身看起來更華麗的衣服,於是,我去了國貿。逛了幾個裝飾得非常漂亮的服裝店,偷偷翻了衣服的價碼牌,我就縮回了手——坦白說,那個價錢,我完全穿得起,我一個月的薪資買那樣的衣服,買上七種顏色都綽綽有餘,但是我舍不得。

我把每個月的工資都存進了李易繁的卡裏——我有他的銀行卡,我知道他所有銀行卡的密碼,我看著那漸漸攀升的數字,心裏總會有莫大的滿足。如果有一天,他回來了,我完全可以把那張卡裏的數字指給他看,他再也不必為了金錢,去犧牲自己高貴的尊嚴,和另外一個女人苟且了。

但是他再也沒有回來了。

實際上,那時候,我就已經很清楚,他不會回來了。

但是,我固執地認為他會回來的,不是有個“萬有引力”的定律嗎?你心中所想的一切都會像信號一樣發射給宇宙,宇宙接收到你的信號之後,自然會在冥冥之中安排那個人出現在你身邊。我想,李易繁一定能接收到我發給宇宙的信號吧,他一定會回到我的身邊吧?

也正因為如此,我不能跟任何人提起那件事,怎麼都不行。如果他們知道了那件事情,那麼,他們向宇宙發出的信號就會是荒謬的、是絕情的、是令人沮喪的。他們那麼多人,那股力量自然不是我一個人能比擬的。所以,我要獨占所有的信號,樂觀的、積極的、還充滿希望的信號,我要霸占所有關於他的消息,我要讓宇宙成全我,讓他重新回到我身邊。

這就是我的秘密。這就是我藏得最深的秘密,我曾經把它埋在某個歲月深處的荒塚,然後我以它為起點開始拚命地往前跑,拚命地跑。我不知道我跑了多久,反正那因為奔跑而帶起來的急速的風聲已經永遠地存在於我的夢境裏,和我的靈魂相依為命,我一閉上眼睛就能聽到它們。但是有一天我突然覺察到,我沿著它狂奔的這條路,是環形的。

我以為我會守著我的秘密直到終老,可我還是出賣了自己,我告訴了白楊——是在喝醉的時候,就是那次他躺在我沙發上睡了一夜的時候,我完全不記得了,可是我毫不保留地告訴了他。關於那次旅行,還有那片蔚藍的海,我不止一次地跟他強調,是我害死了李易繁——這是後來,他坦白告訴我的。

是的,是我害死了他。

我重重地舒了口氣,走到了陽台上,看著這個被霧霾淹沒了的城市,總讓我想起那片海水,那個巨浪打下來的樣子,這些年,我總是忘不了。

白楊寸步不離地守著我,他怕我想不開會做傻事,所以,那天從醫院回來以後,他就跟著我,好像我隨時會想不開一死了之。現在他正坐在我家沙發上,緊張兮兮地看著我,他像受驚嚇的羚羊一樣做好了跳躍的準備,隻要獵人的槍聲一響,他就能準確無誤地避開。

現在,我什麼都做不了,就算去趟衛生間,他也會每隔三分鍾敲一次門,以確保我還活著。我的餘後生涯,像是在等待某個宣判,在此之前,我要終生活在監視之中。

我說:“我不是犯人。”

他說:“我知道。”

我說:“所以,你沒必要這麼緊張兮兮地監視我,我不是恐怖分子,我轟炸不了雲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