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10

怕秋山

假日裏,和一些朋友爬山。山是望之彌高的山,秋是天高氣清的秋,同行的人多半還不熟。怕應付不來這樣的場麵,心怯得慌。好在南昌的兩個舊友前來助陣,氣勢上來了,怕也減弱了一些。

說到爬山,心裏是怕的。也曾喜山,卻生生被怕蓋了過去。

我出生的地方屬典型的江南丘陵,有水有田有埂,有樹有林有坡,獨獨沒有山。小時候,站在村東河塘邊上的緩坡,極目遠望,有棱有角的環型山硬撐起天之邊。那時候,我相信“天圓地四方”,是地之角的山把遠處的天給頂起來,就像柱子高舉著橫梁。跟父親去村外稻田,四下裏秋野寂靜,空氣裏流溢著收獲之後的清香味,抬頭遠眺,跟村裏所見相似,極目之處盡是山。我們遠遠地被山環繞。

我問父親:“那些山離我們有多遠?”

父親說:“很遠。”

遠方是一種誘惑。沒來由地,就喜歡那遠山。

到縣城上學,才知道兒時的遠山就眼前。站在教室,臨窗而望,山上的樹石和山下的人家,晴空下曆曆明了。高一時,老師帶我們爬秋山,喜滋滋,甜潤潤,樂得忘形。後來,不期然遇上初戀,帶女朋友再去爬山,滿山綠意皆情語,心歡得花枝亂顫。

一次回家,女友借她的雙肩包給我用,不期然在她掏出一張字紙來,是她的筆跡。有一句如刀一般在挖心:“我是山的女兒,你是海的兒子……”我沒見過海,哪稱得上“海的兒子”,顯然是寫給別人。她是山的女兒,難怪喜歡爬山。因為站在山上,可以想念她的海,以及海邊的他。包還給了她,人就徹底疏遠了。喜山之的感,生生被青春之傷衝淡。

還有一次驚險的。

高三緊張的複習,壓得人心慌,一個下午幾個同學相約去爬山,舒展筋骨,緩解壓力。原打算沿佛嶺水庫環遊,從泵站出發,繞一圈再回起點。誰知進山後不久就迷山了。渴了,俯身用嘴吸那漂滿枯葉的山泉,累得不行,也不敢停下,怕天黑還走不出山,就麻煩大了。出得山來,天色已晚,回到學校,回想一路有驚無險,駭得不住地打冷顫。

至此,秋山之感,由喜徹底轉化成怕了。

而今,還是在老家,還是爬秋天野山,教我如何不害怕?這座名叫金峰嶺的山是全縣最高峰。名字獨具江南韻味。在丘陵地帶,山再高,斷不敢稱峰的,哪怕頂著峰名,也要加上一個嶺字,把氣勢扯平順來。

目標是登頂。一行人站在山腳,說說笑笑,衝淡了山之寂靜。一眼望去,低山矮嶺,那有什麼為難,信心滿滿。及至上來第一座山,那惱人的芭茅橫在路上,用手支不得,用衣擋不得,實在拿它是沒辦法。好在當地山民應約在我們之前已在山道各處,用柴刀砍剁雜亂叢生枝葉。爬山之難,不在山這高峻,有時,往往就是山道的小牽絆。就像人生,折磨人的不是多大的苦難,而是一些小煩惱。

秋露泠泠,滿山滿野如鋪了薄薄一層蜜汁,山路膩滑,道中傳來哎喲哎喲地叫喚,定是有人手撐地,作原始爬行。上山滑跤還沒什麼的,大不了犧牲一下雙手,下山那怎麼辦,連滾帶爬可是要出人命的。不禁怕得慌,真切體會到“上山容易下山難”的古訓了。

開始還分辨得清是上了這山,再爬那一座,一山更比一山高。再後來,山連著山,山纏著山,山山相依,難於分辨。腳越來越沉重,襯得山越來越高,感覺永遠也抵達不了頂峰。埋怨如山裏茅草一般密集起來——何時才能到頂啊。一隊人漸行漸稀,頭尾相距甚遠。實在撐不住的,就坐在地上,說原地等我們,下山一起回。個個累得直喘粗氣,好像隻有呼氣,感覺腳不再是自己的腳,是塊鐵。我想,腳都失去了知覺,如何下山啊?仍沒放棄,朝著人有聲的高處,堅定且吃力行登攀。

終於站在頂峰,放眼下望,田如棋盤,草垛如棋子,水庫明晃晃一麵小鏡似的,映出天空中太陽的笑臉。所有的擔心和懼怕皆如秋陽升高後的霧與露,消散得無影無蹤。熟悉的、半生不熟的、甚至完全陌生的朋友,都笑臉相迎,在照相機前站成一片迷人的風景。歡笑和喜悅把一座山澆得沸騰起來。

同行的朋友扯出王安石的典故來。荊公先生從回故裏上池村,登臨金峰,欣然寫下千古佳句:“數群歸鳥望中明,重疊青山晚更晴。鬆葉晚風陪客語,夕陽再照蟈蟈鳴……”仁宗皇佑二年庚寅(公元1050年),王安石看望隱居金峰的叔父王質之,感慨萬千,賦詩《再宿金峰》:“十年再宿金峰下,身世飄然豈自知。山穀有靈應笑我,紛紛南北欲何為。”金峰,這座不是旅遊景點的野山,因了王安石的詩句,平添一抹濃重的人文氣息。

總覺去時漫長歸時快。仿佛一瞬間,就從金峰嶺最高處,輕盈如飛一般,噔噔噔噔地長奔下來。站在山腳下的荒草堆裏,回望明豔秋陽之下的金峰嶺,我滿心歡悅。

我是怕秋山的,因為人之鬼魅,還因為山之龐雜。而今,喜秋山,還是因為人和山,人是快慰的,欣喜的,細水長流,而山不曾因為露滑和高峻,給我傷害和使我驚悸。

人的友善,山的包容,將我內心的對秋山的怕,驅散逐遠。

功敗垂成,問題往往出在,隻盯著遠方的目標,卻忽視腳下的路。

雪山之謎

孩子們學會捕食後,桑桑就將它們驅趕到了遠方,獨自留在故鄉安博塞利湖畔。

草青了又黃,黃了又青,桑桑步入了高齡,追風的速度,已成遙遠的童話。躲在樹蔭下睡個安穩覺,有時都成了一種奢移,白頭魚鷹常不懷好意地在頭頂盤旋。

時光和草原不老,桑桑老了。但它不服老,見到麋鹿,拚盡全力追逐之,到頭來,隻落得一身疲累,半根毛都沒撈到。它很久都沒進食,饑餓難耐。

這天,桑桑雙眼半睜半合,隻見白頭魚鷹一個俯衝,直插下而來,貼近地麵時,猛啄一條鬣狗,然後又飛升而去。鬣狗痛苦地尖叫,還沒緩過神來,又被啄刺到了,為了逃命,荒不擇路,躲進草木深處。

鬣狗從視線裏消失了,白頭魚鷹飛走了。

桑桑覺得飽食一頓的機會來了,躡足潛蹤,朝鬣狗走去。機敏的鬣狗發現後,忍痛逃離。一個逃,一個追,它們逐漸遠離溫暖的安博塞利湖畔,爬上了乞力馬紮羅雪山。

山上風寒,桑桑全然不覺,想到馬上能吃上鬣狗肉,心裏還是暖暖的。到達西高峰,鬣狗趴下了,看來,它徹底不行了。桑桑滿以為可以吃肉了,緊盯著鬣狗,也沒看腳下的路,直衝過去,不料,從一處高崖摔下去……

多年後,一個名叫海明威的作家在他的小說《乞力馬紮羅的雪》裏說:“乞力馬紮羅是非洲最高的一座山,海拔19710英尺,長年積雪。山的西高峰有一具已經風幹凍僵的豹子的屍體。豹子到這樣高寒的地方來尋找什麼,沒有人作過解釋。”

桑桑就是這隻豹子。

它用自己的生命告誡每一位到訪的登山者——功敗垂成,問題往往出在,隻盯著遠方的目標,卻忽視腳下的路。

一個人的夜裏,他還是原諒了她,打心裏不怪她,隻怨生活的這個地方。

一隻鴛鴦飛走了

人們都說,鴛鴦成雙成對,至死都與愛人雙宿雙飛,是忠誠的化身。

孰料,一隻鴛鴦飛走了……

這本是一隻多情重情的鴛鴦。她與自己的伴侶愛到艱難不撒手,愛到深處無怨尤。曾經,她與愛人牽手相戀,遭受到家人的反對,鄰居的恥笑……萬般無奈,逃離故鄉鴛鴦湖,為愛私奔。飛了多少路,她不知道。這一路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她毫不在乎。因為心中有愛,就有一切。

她與愛人站在全新的樹枝上,相依相偎,對著月亮發誓:“至死不渝。”肌膚相親處,立即引發愛的震顫,傳來電的感覺。

嘴甜的八哥猛追,她毫不心動;執著的麻雀狂放電,她堅決拒絕;多情的畫眉大唱情歌,她抱以蔑笑;溫柔的百靈送來鑽石,她抵製著。……任你東南西北風,堅守底線,巋然不動。

她與愛人再度遷徙。一路上,愛人對她說:“我愛你比永遠還多一天!”

而終於有一天,這隻多情的鴛鴦獨自飛走了,冷酷而決絕。身後,是曾經的愛人連聲哀歎,接著是痛苦的悲泣。

一個人的夜裏,他還是原諒了她,打心裏不怪她,隻怨生活的這個地方。

鴛鴦生活的地方,叫城市。

孩子和母親的笑把春光都揉搓進來,製成精致禮品,饋贈給風中的香樟樹。

樟香滿城春更深

古詩雲:人間四月芳菲盡。人間四月天,桃花謝了,一粒粒青嫩細圓的果子滿滿地綴在枝頭;桐花也謝了,葉綠起來,闊起來了,忙趁夏日未至先把濃蔭準備好。就連滿天星一樣碎紅石榴花,也化身累實的果,驕傲地掛在綠葉間。敢問花期何處有?或許,隻有人工植培的玫瑰、月季和睡蓮諸種,紅的紅,白的白,粉嫩無香,勉強打起精神,延續花燦的尾聲,陪炫春天最後的瘋狂。

春深芳菲盡,樟樹粉墨登場。先是一片一片的落葉飄下,在大好春光裏,造出淒婉秋景來。一場春雨一場暖,陣陣春風樟葉飄,舊葉落盡新葉出,等到片片枯黃硬脆的葉隨風四處飄,枝頭嫩綠柔軟的新葉,在春雨裏沙沙吟詩,迎春風嘩嘩歡唱。歌詩之後,樟花開出不起眼的淡黃粉黃,香也淡淡,卻執著得很,星星點點散發開來,由花蕊而出不走樣地追風走遠。於是,遠遠近近的人們如沐香浴氣,享受著難以言說的美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