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酒3
5.酒能怡人更醉人
(1)酒的雙重功效
隨著酒的出現,嗜酒的人也就多了起來。傳說儀狄造酒出來之後,獻給大禹,大禹飲後覺得其味甘美,很是高興。可是,他很快就意識到了會有人沉醉於酒的甘美而荒淫誤事,甚至會因酒誤國,於是“遂疏儀狄而絕旨酒”。然而,美酒的芳香甘醇實在太誘惑人了,許多人禁不住美酒的誘惑而沉湎酒鄉,迷而不返。如果是尋常人物,問題還不大,如果是一國之君而又偏偏沉湎於酒,那麼危害可就大了。如《列女傳·夏桀末喜傳》載有夏啟淫於康樂,野於飲食;夏桀更是為酒池之樂開鑿大池,池中灌滿酒,駕舟在池中遊玩,“醉而溺死者,末嬉笑之以為樂”。夏桀“日夜與末喜及宮女飲酒,無有休時”,終於導致夏朝覆亡。商朝的紂王也是喜酒好色之徒,司馬遷在《史記·殷本紀》中寫到他“好酒淫樂,嬖於婦人。以酒為池,具肉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間,為長夜之飲”,整日沉醉在酒池肉林堆積起來的荒淫無恥的生活中。商湯好不容易從夏桀手中奪得的江山,終於被他葬送了。
也許是太多的前車之鑒,使得許多有識之士對酒產生了強烈的防範意識。他們以為:一旦醉酒,小至誤事,大至誤國,而況嗜酒能虛耗人生、消解人的意誌,倘若酗酒,則更容易使人的身心受到傷害,甚至導致犯罪。正是基於這樣一種認識,從酒出現之時起,人們在熱烈歡迎和熱情擁抱它的同時,也不由自主地對它產生了格外的警惕。人們擔心酒神精神的過分張揚,酒精的無限度攝人,會給人們的生活帶來極大的負麵影響,對社會秩序、文化規範造成太大的破壞性衝擊。中國文化史上的酒誥、酒箴、酒誡,大都是在這樣一種文化心理的作用下產生的。
——《酒誥》:中國第一個關於酒的政令
西周建立後,周公旦以不遠的殷之滅亡而鑒己,作《酒誥》,禁群飲、止濫飲。“惟荒腆於酒,不惟自息,乃逸厥心嫉恨……庶群白酒,腥聞在上,故天降喪於殷”,把殷朝的覆亡歸咎於荒淫酒事所致。康叔封於衛,將往封地,周公告誡康叔:“群飲,汝勿佚。以歸於周,予其殺。”至於殷地的子民,原來就有飲酒的習俗,因此不要一開始就大開殺戒,而要先教育引導他們,所謂“毋庸殺之,姑惟教之”。而對那些不聽教化的人,則要給予嚴厲懲處,該殺的還是要殺掉。周公以為,酒是用於祭祀的,祭祀之時可以喝一些,喝的時候“德將無醉”,按照道德規範的要求喝,但是決不能喝醉。平時可以喝一點,但不要喝得爛醉。見載於《尚書》的這篇《酒誥》,可以說是中國曆史上第一篇關於酒的政令,對於酒和飲酒者較為寬容,隻不過不允許人們飲酒爛醉而已。
飲酒曆來就是禮儀的表現,所以古人有酒以成禮的說法。正是出於這種認識,《酒誥》並不反對飲酒,隻是反對酗酒,因為酗酒會造成很大危害,大則可以喪邦辱國,小則喪失道德禮儀。酗酒既能造成如此之大的危害,所以必須嚴加禁止。這正是《酒誥》的目的之所在。作為第一部關於酒的政令,它最基本的意思,是告誡人們飲酒有度有節有時。在酒文化史上,這篇《酒誥》有著十分特殊的意義。
——文人的酒箴和酒誡
文人對酒的態度,隻要是在清醒的情況下,一般如同對美色一樣,都是所謂的“君子好色而不淫”,雖喜飲之,卻不沉湎其中,更少酗酒之事。按照古代禮儀,君子飲酒受一爵而灑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禮已,三爵而油,油以退言。意思是說,飲第一杯的時候還沒什麼,第二杯就要表現出禮貌恭敬的樣子,第三杯飲過之後,就要恭恭敬敬地緩緩退下,以示和敬。在人們看來,酒固然是讓人飲的,但酒更為重要的作用卻是禮儀規範的物化和外在化,是用來“成禮”的,長幼尊卑,皆在飲酒中得到體現。如果狂飲豪飲濫飲,或是逞匹夫之勇,以酒亂禮,不僅與酒禮相背離,而且也乖違酒神精神。正是基於這樣的認識,一些文人為酒銘、酒箴、酒誡,或循循善誘,或言之諄諄,告誡人們對酒要時刻加強一份警惕,保持一份清醒。
東漢著名文人蔡邕有一篇《樽銘》,告誡人們要按照禮儀規範飲酒,而不要飲酒過度,更不要沉湎於酒:“酒以成禮,弗繼以淫。德將無醉,過則荒沉。盈而不衝,古人所箴。尚鑒茲器,茂勖厥心。”名列“建安七子”之首的王粲有一篇《酒賦》,他以為,酒的功效在於“辯其五齊,節其三事。醍沉盎泛,清濁各異。章文德於廟堂,協武義於三軍。致子弟之孝養,糾骨肉之睦親。成朋友之歡好,讚交往之主賓”,因此,飲酒必須以禮,若不以禮飲酒,就會“賊功業而敗事,毀名行以取誣。遣大恥於載籍,滿簡帛而見書”。曹植的《酒賦》對酒的評價不僅注重史的勾勒,所謂“穆公酣而興霸,漢祖醉而蛇分。穆生以禮而辭楚,侯贏感爵而輕秦”,而且更富詩人氣質和浪漫色彩,他筆下的飲酒場麵是那樣的動人心旌:“或秋藏冬發,或春醞夏成。或雲沸潮湧,或素蟻浮萍。爾乃王孫公子,遊俠翱翔,將承芬以接意,會淩雲之朱堂。獻酬交錯,宴笑無方。於是飲者並醉,縱橫喧嘩。或揚袂起舞,或扣劍清歌;或顰啾辭觴,或奮爵橫飛;或歌驪駒既駕,或稱朝露未唏。於斯時也,質者或文,剛者或仁,卑者忘賤,窮者忘貧”。酒的作用,酒的力量,酒的價值,在曹植的筆下得到了充分的表現。
曹丕雖然也是建安時期的著名文學家,但由於他是三國魏的開國帝王,身負國家百姓之重,對酒的認識與王粲、曹植有很大不同。他眼中的酒多是負麵的,以為酒能誤國,酒能誤事。東漢自靈帝末年開始,朝政墮廢,文武百官皆沉湎於酒,王公貴戚更甚,致使酒價騰湧,鬥酒千錢。中常侍張讓之子張奉和人飲酒,都是扯著衣服飲,形體發露,以之為樂。洛陽令郭珍家有萬貫,夏天與客人飲酒,讓幾十個使女打扮得花枝招展,外披一件絲綢布,內裸其體,進來敬酒。劉表好飲酒,備有三種爵,大爵伯雅,能盛七升,中爵中雅,能盛六升,小爵小雅,能盛五升。又在一根棍子上釘一根針,若是有人喝醉了,睡倒地上,就用針紮,看他是不是真的醉了。光祿大夫劉鬆為了避暑,晝夜酣飲,一醉就像死過去似的,對酷暑炎熱失去知覺,故而人們稱劉鬆之飲為避暑之飲。有感於漢末“群官百司,並湎於酒,貴戚尤甚”的現象,曹丕特作《酒悔》,以為“酒以成禮,過則敗德”,世俗人物為酒香所誘惑,終日沉湎於酒,荒廢正事,到頭來是要後悔的。不過,曹丕並沒有像有的帝王那樣頒布禁酒令,而隻是寫了一篇《酒悔》,勸導人們不要過多地飲酒而已。
北宋著名理學家邵雍一生不喜仕宦,隱居洛陽安樂窩,終日研習易理,闡釋象數,以詩書花酒為伴。他的《伊川擊壤集》書中,述其一生“清歡少有虛三日,劇飲未嚐過五分”把酒對詩書,對春花秋月、青天白雲。《後園即事》說他“不聞世上風波險,但見壺中日月長。一局閑棋留野客,數杯醇酒麵修篁”,功名利祿,世態炎涼,塵世喧囂,爾虞我詐,全都充耳不聞,視而不見,身居鬧市而能心存物外。他在《南園賞花》和《花前勸酒》中描寫花酒的詩,豁達通脫,意蘊深邃,既充滿機趣,又見其平淡情懷:
“花前把酒花前醉,醉把花枝仍自歌。花見白頭人莫笑,白頭人見好花多”。
“春在對花飲,春歸花亦殘。對花不飲酒,歡意遂闌珊。酒向花前飲,花宜醉後看。花前不飲酒,終負一年歡”。
邵雍雖然時時提到“醉”字,並且主張“酒向花前飲,花宜醉後看”,但他那是勸客人的,而他自己卻是時時強調一份清醒,保持一份警覺,《林下五吟》述其常常是“太和湯釅半醺時”,因為他明白“半醺中最得春多”。人生多坎坷曲折,企望人生如吃甘蔗,似芝麻開花,是不現實的。但是人生正如花開,盡管每一個人最終都會成為一撮黃土,但比較而言,人生總是有一些機會,總有曾經輝煌燦爛的時候。如果能夠把握住這個機會,也許就能使燦爛輝煌的時間延續得更長一些,至少可以在心靈或記憶中留下更為深刻的印痕。人生的燦爛輝煌或許隻是一瞬,如果不善於把握,那就會因為錯失最美好的時光而抱憾終生。正是因此,邵雍才特別珍惜花酒生活,特別珍惜那美好的時光,其《安樂窩中吟》中有雲:
“安樂窩中三月期,老來才會惜芳菲。自知一賞有吩咐,誰讓黃金無孑遺。美酒飲教微醉後,好花看到半開時。這般意思難名狀,隻恐人間都未知”。
人們喜愛春天的百花盛開,喜愛夏天的枝繁葉茂,因為它給人帶來生機,給人帶來繁榮。而秋天的肅殺,冬日的嚴寒,則很容易讓人聯想起生活的艱難和人生的苦澀。所以,每到春暖花開之時,人們無不對盛開的鮮花充滿欣賞之意,隨著春天的即將逝去,人們就漸漸地生出惜春之情,對百花的凋謝表示出十分的惋惜。這本是人之常情。但是,如果從美學的角度來看,百花的凋零不僅不是一種美景,而且還很容易使人產生某種哀愁和悲傷。所以,會賞花的人不是去看百花盛開之狀,因為此時的花兒之美不僅一覽無餘,而且接下來的必然是盛極而衰,是枯萎和凋零。真正會賞花的人,欣賞的是花兒的含苞欲放,是似開未開。這時的花有一種朦朧美,生命美,給人無限希望,無限遐想。與此同理,飲酒的最佳意境是微醺或微醉,而不是大醉爛醉或一醉解千愁。他在《安樂窩中吟》中有一首詩單道賞花離披、飲酒酩酊之悲:
“酒防酩酊須生病,花恐披離遂便飛。飲酒莫教成酩酊,賞花慎勿至離披。離披酩酊惡滋味,不作歡欣隻作悲。”
這是對花酒的感悟,也是對人生的感悟,頗多哲理,也頗多苦辛。
生於清朝康乾年間的石成金是一個富有情趣、悟透人生、懂得生活的人。他對世俗民情有很深刻的了解和把握。對於酒,他有自己獨特的品味和感受,在其著《酒中趣》中說:“酒中有趣,全在飲酒之人。善能領其妙趣,做一生享樂甚多,是即享福甚多矣。若不知其趣者,雖飲之以玉液瓊漿,彼亦徒為鯨吞狼咽,樂趣何來?非僅不樂,且有折福致病、失事罹禍諸害,深負天之美祿,豈不太可惜哉!”可見,他以辯證的眼光來審視酒,看待酒,以為知酒懂酒者,會從酒中得到很多樂趣,一生享樂不盡。如果不懂得酒中趣,隻求一醉,那就會給人生造成無可彌補的損失。他以為,古人造“醉”字大有深意。醉從卒,卒就是終的意思。與酒俱卒,雖然危言聳聽,卻寓有勸誡之意。
石成金以為,人生的美好境界之一,就是邵雍所說的“美酒飲教微醉後,好花看到半開時”。他特別反對濫飲爛醉。在《快活方》中,他這樣寫道:
“酒乃合歡陶情之需,豈可戒你們不飲?若全戒你們不飲,我先不合時宜。但有一等人,好撒酒瘋,飲至酒醉之後,不知天理,不怕王法,不通人情。此時昏迷放肆,亂打亂罵,每每極大的禍事,都從這醉中做出。若或不信,你隻看世間許多的官府審定的重案,倒有一大半都從酒醉之後奸淫的,都從酒醉之後做賊盜的,都從酒醉之後打死人、殺死人的。總因酒能壯膽行凶,平常不敢為的事,不敢做的事,一到酒醉之後都敢作敢為了。及至犯了大罪,到了酒醒的時候,改也改不得,悔也悔不來,誰人救你?那個替你?我不要你全不飲,隻勸你今後遇著酒,該飲得十分的,止可飲六七分,既免了許多的罪惡,又保養了許多的精神,更卻了許多的疾病,平了許多的性情,而且筵席上又不獲罪了許多的朋友,可不大快活麼!”
石成金勸人飲酒隻飲至六七分,和邵雍的“美酒飲教微醉後”是一致的。飲至這種狀態,既保養了精氣神,獲得了飲酒的樂趣,又保持著一份清醒,不至於醉酒生事,醉酒傷身,更不至於因醉酒而得罪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