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安葬

當喪家選好墓地後,在出殯前先擇一吉日吉時,備三牲、茶葉(甘茶)、素果由遠親或賓客一人吉冠素服擇日開塋域、祀後土。供三牲燒香燒金紙祭土地神跪告後土曰:“惟某年歲月朔日子,某官姓名,敢告於後土氏之神,今為某官姓名營建宅兆,神其保佑 。謹以清酌、脯醢、祇薦於神。尚饗。”這稱為“開兆”是為死者永眠之所而祈求土地公庇護的意思,然後掘土築基稱“開壙”。

造風水所須之祭物及用品如下:活白公雞壹隻、生豬肉斤二、生鴨蛋十二隻、生魷魚十二尾、白米鬥二(十四斤)、酒壹瓶、清水壹瓶、醬糊壹包、紅糕仔十二包、新毛筆壹支、新毛巾壹條、燭壹對、香壹包、酒杯二大三小、壽金、福金、四方金各三隻,挖壙前先簡單培土充當「後土」然後上香,燒壽金、乃破土挖掘,地點選定後既破土,絕不可更易位置,忌重喪也。

殯葬行列到達墓地後,將靈柩先抬上壙頂,尾部在前、頭部在後,先行祀後土之後,設奠壙前,排牲禮(三牲或五牲),拜土地公的祭品為三牲一付,酒一瓶及金紙等,墓碑左側置遺像,墳頭置魂帛、香爐。取下棺罩,並置魂帛於靈柩,時由一人撐傘以罩之。神主放於旁邊,旛旌插在墓的左右,孝男跪於靈右,孝女、孝媳跪於靈左,號哭奠吊辭訣。孝男舉哀奠三杯,執事者接酒後俱澆在柩上,然後俯伏聽讀葬祭祝文,入土為安。

11.作 七

死者逝世後,每七天為一次祭拜的重要日期,負責祭拜者的身份不同,俗稱“作七”,共有七個日期,分別是“頭七”,由孤哀子負責準備祭品;“二七”由媳婦負責;“三七”由出嫁的女兒負責;“四七”由侄女負責;“五七”由出嫁的孫女們負責;“六七”由出嫁的侄孫女或曾孫女負責;“七七”或稱“滿七”由孤哀子負責;但客家人與上述閩南人的習俗略有不同,而以「四七」為女兒七。又因現代為工商業社會,有將七七四十九天改二十四天的,即頭七、七七各七天外,其它各以每隔兩天為一七的計算方式。

12.作 旬

原本死者於作七結束後,家屬會繼續“作旬”的祭拜,每十天為一旬,共有四旬,來拜祭四位十殿閻王的判官。當五旬時是第九十九日不作,而改於次日舉行“作百日”,一般各地有將“作七”和“作旬”混為一談者,而隻「作七」不「作旬」。居喪間未出殯之前,不可以過日,遇祖先忌日也不作。出殯後有祖先忌日則如往日祭拜,但過節(如清明、端午中元、冬到、除夕)祭祖時,必須提前一日中午祭拜新亡者,翌日再祭。

13.民間喪葬禁忌

古人強調事死如事生,對喪事是非常重視的,古有臨喪不笑,望柩不歌,適墓不登壟。鄰居有喪事時,舂米時能口裏不能發出用力的聲音,村子裏有喪事時,不能在村內巷子裏唱歌,還有適墓不歌,哭日不歌,送喪不由徑,送葬不忌塗潦,臨喪則必有哀色等等。

死者的裝殮也有各種禁忌,比如口裏不能空著,古代有含玉習俗,後代有含飯團的習俗。有的地方忌給死者穿黑色衣服,說會變成驢,有的忌穿皮衣,說會變成獸。死者入棺,腳忌懸空,要踏在棺板,頭卻忌頂著棺板,要隔以衣物,入殮時,親屬哀哭的眼淚忌諱滴在屍體上。

出殯忌雙日,有的地方忌諱正午出殯。送葬忌諱回頭看。忌諱從原路回來。參加葬禮和送葬的人忌諱穿黑白兩種顏色以上的衣服。行人忌諱碰上出殯的隊伍。

親屬服喪的時間,古代有嚴格禮製,時間長短依親疏而定。兒子為父親一般要服喪三年,古代老師當父,所以孔子的學生為孔子也服喪三年。孝子孝女服喪期間的禁忌是很多的,比如忌嫁娶、慶典、重大工程等,這些禁忌遵守的時間各地不一樣。

二、喪葬擇吉論用

安葬者,是人送終之切事,《疑龍經》曰:地吉日凶禍先發,選擇吉日最為緊要。安葬之法,務宜山龍年月之大利,並看山運龍運俱得旺氣。五運六氣扶助山龍,又取日精月華貴人擇日之安葬論用。

1.擇日之安葬論用

祿馬,及天德、月德、歲德、天帝、太陽、太陰、五星、天星臨坐向合朝扶。並鬥首元廉武居坐向,而地支有氣,加合太乙五福、並大六壬及演禽三傳四課均吉。選擇之法,四柱以生扶之氣,須宜格局選擇之為妙也,如天地同流格,隻有十格,甲戌、乙酉、丙申、丁未、戊午、已巳、庚辰、辛卯、壬寅、癸亥,皆同四柱,是為天地同流格,最為上格,甚為難得,六十年隻四至五次。

天元一氣格,幹同支不同,地支一氣格,支同幹不同,天幹三朋格,地支三朋格,三朋之格,次於一氣格,二格歲歲有之,又有五常格,如甲乙日幹,地支全亥卯未為曲直格,如丙丁日幹,地支全寅午戌為炎上格,如庚辛日幹,地支全巳酉醜為從革格,如壬癸日幹,地支全申子辰為潤下格,戊已日幹,地支全辰戌醜未為稼穡格。

又有四方秀氣格,甲乙日幹地支寅卯辰,為東方秀氣格,丙丁日地支巳午未為南方秀氣格,庚辛日幹地支申酉戌為西方秀氣格,壬癸日幹地支亥子醜為北方秀氣格。又有三合會局,申子辰合化為水局,亥卯未合化為木局,寅午戌合化為火局,巳酉醜合化為金局。選擇不得五常格,須取成格用之,又有會成方局,寅卯辰東方、巳午未南方、申酉戌則為西方、亥子醜北方,選擇不得秀氣,須取連會合用。又有官旺局,亥子為水官旺,寅卯為木官旺,巳午為火官旺,申酉為金官旺。選擇不得成方須取官旺。而不得以上之格又取三奇格,甲戊庚、乙丙丁。造葬須參地勢,調得中和,諸為吉課,化為吉曜,臨垣山向,體用兼全,時變通用,吉無誤矣!

2.擇日之安葬從權法

擇大寒節五日後,立春節之前,乃新舊歲官交承之時,先擇日破土,又擇吉日安葬,如開山立向,不忌年月日時克山家,更不忌太歲月家諸凶神殺,就立春前謝墓,或於來年寒食節後清明節內,用人夫工匠,盡一日之內,加土謝墓,則無禁忌。

設從權之法:如遇貧乏之家,或死於四、五或六月、七月,炎蒸酷熱之天,衣食尚且不足,棺木自然薄削,臭穢莫堪,豈可久停,必致敗害,故不得己,從權葬之,術士宜諒。喪家稍有力者,則抬出陰幽之所,掘土壓之,使伏土氣,免致敗害,另擇吉日埋葬,使生人致福,死者得安,乃術士仁人之心,亦喪家子孫之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