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伏斷日、密日、裁衣日。此三者均以值二十八宿起算。按二十一八宿擇日之法,來自西域。伏斷日是以日配二十八宿,道理與旬空路空相似。二十八宿循環三次共八十四日為一周。通書以一元甲子日子、寅、酉時為伏斷,巳時為暗金……二元甲子日醜、申時為暗金,申時又為伏斷……然考其起例,理義實不能通,而且二十八宿本來就是紀時符號,哪來的吉凶!
所謂密日,乃是房虛星昂四宿的七政屬日,西域稱為“密”,即星期天。西域以此日主喜事,吉。而內地通書則以其日忌安葬啟攢諸凶事,不知何據。而且西域以二十八宿分屬七政,其日各有宜忌,與我國風俗迥然不同,而術士們隻取密日,甚為無聊。
通書以角、亢、房、鬥、牛、虛、壁、奎、婁、鬼、張、翼、軫十三宿為宜裁衣,稱“裁衣日”,這也是西域風俗,並非真有吉凶。
(17)楊公忌。舊時民間最怕楊公忌,擇吉黃曆必詳載其日,就連現在港台出版的通書,也是每值必書。按其起例,乃是二十八宿的“室火豬日”。具體推算法是,元旦日起角宿,依二十八宿次序順數,凡值室宿之日即為楊公忌。不論月大月小,二十八日一周,每月遞退二日。故正月為十三,二月為十一,以至七月初一、二十九,而終於十二月十九,共十三日。說起來,以二十八宿值日,猶如以幹支甲子紀日,雖然未必起源於黃帝時的大撓,由來亦非常久遠,但未聽說室宿值日有什麼禁忌。這楊公也不知其何許人,據考察,這種說法大概與密日一樣,同出西域。這個地區信奉伊斯蘭教,教民們忌食豬肉,而月聞聲輒厭,所以連同室宿(豬)所值之日也忌諱起來了。因此,其他不信奉伊斯蘭教,以食豬肉為貴的人,也遵行其忌,就有點滑稽可笑了。
由上可知,上兀下兀、四不祥、殃煞出去方、探病凶日、刀砧火血等神煞或吉凶日,是何等謬論。可以說,整個擇吉術的吉凶神煞,都是這類貨色。
三、從科學角度看擇吉
擇吉術據以判斷吉凶的千百神煞,分屬太歲、月令和幹支五行三大係統。三係統又以太歲為尊。古人隻要相信日有吉凶,就都承認太歲是眾神之魁,是吉凶之母。社會上對太歲也最為懼怕。移徙最怕“負太歲”、“抵太歲”、修造埋葬等所有動土之事,最怕“衝太歲”、“犯太歲”、“在太歲頭上動土”。年月日時或吉或凶,也大多依據太歲所處方位,以及眾神煞與太歲的相互關係和相互位置而定。
那麼,這個在擇吉術中起關鍵性作用的太歲是個什麼樣的聖物呢?說穿了,會讓人們大吃一驚,這個被推崇為眾神之首的太歲,不過是古人為了便於記時而想像出來的一個“假歲星”,一個並不存在的虛有之物。
1.“太歲”的由來
古人為了說明日月五星的運行和節氣的變換,把黃道附近一周天按照由西向東的方向分為星紀、玄枵等十二個等分,叫做十二次。同時觀察到歲星(即木星)也是由西向東十二年繞天一周,每年行經一個星次,由此產生了歲星紀年法。假如某年歲星運行到星紀範圍,這一年就記為“歲在星紀”。第二年歲星運行到玄枵範圍,就記作“歲在玄楞”。其餘由此類推,十二年周而複始。接著,古人把已有的十二辰概念與歲星紀年法相結合,即將黃道附近一周天的十二等分由東向西配以子、醜、寅、卯等十二支,其安排的方向和順序正好和十二次相反。兩者對照如下:
歲星由西向東運行,和人們熟悉的十二辰方向和順序正好相反,所以歲星紀年法在實際生活中應用起來並不方便。為此,古代天文占星家便設想出一個假歲星叫做太歲(又稱歲陰、太陰),讓它和真歲星“背道而馳”,這樣就和十二辰的方向順序相一致,並用它來紀年。根據《漢書·天文誌》所載,戰國時代的天象紀錄,某年歲星在星紀,太歲便在析木(寅),這一年就是“太歲在寅”。第二年歲星運行到玄枵,太歲便運行到大火(卯),這一年就是“太歲在卯”。其餘由此類推,如下圖所示:
但是後來人們發現,歲星並不是每年整走一個星次(事實上歲星是11.8622年繞天一周,每年移動的範圍比一個星次稍多一點,積至86年,便多走過一個星次,這叫做“超辰”),用它們來紀年並不能反映逐年的實際天象,所以就廢而改用六十甲子紀年了。
由此可知,所謂太歲不過是春秋戰國時期人們為了便於紀年而假設的一個假歲星,並非實有之物。而且從歲星和太歲各自運行的方向看,歲星右行,太歲左行;歲星在星紀,太歲則在析木,二者既無重合之時,也不會出現“對衝”的現象。
既然太歲隻是一個假想之物,那麼,依據這一假想物而建立起來的吉凶神煞係統,自然就是一種純屬子虛烏有的海市蜃樓。如果說太歲因作為歲星之假設而具有某種靈氣,可能會對地球事務發生某種影響,但實際上歲星與太陽平均距離5.20天文單位,合77830萬公裏。地球距太陽為1.00天文單位,合14960萬公裏。就是說,地球與歲星相距達62870萬公裏,二者都是太陽係的行星,都圍繞太陽而運轉,即使歲星本身具有一些能量,但與太陽相比仍是微不足道的,而且距離如此遙遠,很難設想它能對地球有什麼直接影響,更何況太歲還是個假家夥呢!
2.虛無的“太歲”
既然歲星與太歲在實際運行中既不會“重合”,也不會“對衝”,那麼,擇日術中的所謂“負太歲”、“抵太歲”、“衝太歲”、“犯太歲”等,完全就是脫離實際的虛有之辭,由此而來的一切吉凶禍福就統統不過是術士們的一麵之詞。因為如果太歲在運行中會與歲星重合或相對衝,那所謂的“負”、“抵”、“衝”、“犯”之說還有點邊際。但事實上,假歲星運行到午(正南),真歲星則到酉(正西),前者到子(正北),後者則到卯(正東),二者隻會擦肩而過,而絕無重合和對衝之可能。因此,那種認為“負太歲”、“抵太歲”、“衝太歲”、“犯太歲”將會導致災咎死亡的說法,又怎能令人相信呢。
太歲是古人為了便於記時而想像出來的一個假歲星,它和真歲星背道而馳,約十二年巡行一周天。但在後來的擇吉術中,太歲除了十二年繞天一周,又出了個什麼“太歲以下神煞出遊日”和“太歲泊宮”。前者以六十甲子日為周期,天上地下東西南北地兜圈子,後者則是逐月巡行八方,在九宮中來回踱八卦步。如果真有太歲,那就應該隻有一個,怎麼一下子冒出三個來了呢!實際上,正因為太歲原非實有,人們當然可以想像出一個十二年巡行一周天的太歲,也可以另外杜撰出一個逐月在九宮邁方步的太歲,一個帶著一幫凶神惡煞天下地下瞎串遊的太歲,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太歲,隻要術士們覺得需要。
既然太歲並非實有,則歲德、歲德合、歲於合、歲支德、歲破、大耗、大將軍、奏書、博士、力士、蠶寶、蠶官、蠶命、黃幡等所有依據太歲而產生的吉凶神煞就不可能存在。那麼,根據這個並不存在的體係來判斷日時的吉凶,也就失去了任何可令人相信的依據。因此,太歲不可能禍福於人世。而這個被視為擇吉支柱的太歲一旦倒下,整個擇吉大廈也就不攻自破了。
3.“太歲土”的傳說
也許有人要問,太歲是假的,擇吉不可信,那“太歲土”又怎麼解釋呢?古代不是有很多人因不擇方、不選日,挖到“太歲土”而橫遭滅門之禍嗎?我們現在就談談這個問題。
在古代,大概任何人都知道,太歲所在,小可興土事,設有衝犯,必生禍患。而且史籍中關於因挖到“太歲土”而遭罹災殃的記載也鑿然有據。
唐朝段成式《酉陽雜俎》續集卷二記載:萊州即墨縣有王豐兄弟三人,王豐不信太歲方位之忌,於太歲所居之方掘坑,發現一個肉塊,其大如鬥,蠕蠕而動,王豐急忙將坑填上,但其肉卻隨填而長,越長越大。不幾天,王豐兄弟三人及家中奴婢全部暴亡,僅一小女孩存活。
元好問《續夷堅誌》卷一也載有宋金時期的兩件事。一是懷州一花姓人家,帶佃仆挖地,挖出一個肉塊,有三四升那麼大,外有膚膜包裹,花氏用刀切割,好像羊肉一般。隨他挖地的佃仆說:土中肉塊,聽人說就是太歲,見者將遭凶禍,不能再挖了。花氏說:管它太歲不太歲,給我挖!又挖出兩個肉塊此後不到半年,花氏一家死亡接踵,連牛馬也死得精光。當時人說:觸太歲當有凶禍,而花氏是故意衝犯,與神為敵,故有此滅門之禍。另一件事是滄州人何信叔,也在挖上時挖出這種肉塊,不久一家大小也相繼病歿。
這個肉乎乎的東西就是所謂的“太歲”。它與接觸者所罹災禍有無必然聯係呢?從上述三件事情看,前者是在太歲方位上挖到的,後二者則不是,否則極端迷信太歲的古人不會不提。這就表明,這種土中肉塊的存在與太歲所處方位並無聯係。其次,挖到這種肉塊的人並非一定會遭罹凶禍。
唐代張讀《宣室誌》卷五說:蘭陵縣有個叫蕭逸人的人,經商致富後,修治園林,挖地時也挖出一個肉塊,“肥而且潤,色微紅”。蕭逸人以為是衝犯了太歲,非常驚恐,他聽說若把這種肉吃掉的話,或許可以免禍。於是把它烹煮來吃,不想味道還非常美,竟然全都吃完了。從此之後,蕭逸人身體越發強壯,視聽聰明,容光煥發,顯得更加年輕。
近年,我國也有人挖掘到這種土中肉塊,一些老人以為就是古人所說的“太歲”,將會招來大禍。但不信者、懷疑者畢竟居多。遂將這一肉塊送交有關部門鑒定。經現代科學分析,發現這種所謂的“太歲”,是由若幹種元素在土中經過千百年的長期作用,演變而成的一種特殊物質,對人體具有極佳的治病和強身健體的作用,可治多種疑難雜症,因而是一種極其難得的珍貴藥材。因此,挖到這種肉塊,不但不會招致什麼禍患,相反倒會使你更加健康,延年益壽呢。
這裏再提一點,如果擇吉術可信,人們逢凶日即束手,那一年到頭幾乎沒有可以工作的日子。讓我們僅就擇吉術中可以確知的幾種凶日大致統計一下。
按照擇吉曆書的說法,每月有四天是所謂“萬事無成”的日子,這樣一年就有四十八天。這些日子是:
正、七月:二日、十一日、十九日、二十七日;
二、八月:二日、十日、十八日、二十六日;
三、九月:一日、九日、十七日、二十五日;
四、十月:四日、十二日、二十一日、二十八日;
五、十一月:五日、十三日、二十一日、二十九日;
六、十二月:六日、十四日、二十二日、三十日。
十方墓日,即六十甲子中從甲申到癸巳之間的十天。這十天除了丙戌和己醜,都是上下兩氣相克。由於天地不和,因而這十天是凶日。六十甲子一年的循環六次,這樣一年約有六十天。
八專日,即居於六十甲子之末的八天:壬子、甲寅、乙卯、丁巳、己未、庚申、辛酉、癸亥,這八天都是同氣相重,天地日朦朧,百事不順,稱為“八專”。一年約有四十八天。
十二直以建破為大凶,一年約循環三十次,也有六十天“百事不宜”。
二十八宿一年有十三天,稱為“楊公忌日”或“百事忌”,尤其凶險。
在六十甲子中,幹克支為“製”,有十二日;支克幹為“伐”,也有十二日。僅此一項,一年就得一百四十四日“諸事不宜”。
旬中空亡,每旬有兩日“支孤無千”,稱為“空亡”。這樣一個甲子就是一十二日,一年下來就有七十來日,是勞而無功,白費力氣的凶日。
再加上六耀、九星,以及天地爭雄、五行無氣、天聾地啞、伏斷暗金、天地轉煞、四季紅沙煞、五離等凶日,一年到頭,難得幾個吉祥之日。如果這些說法真的可信,恐怕中國人早就因為無法勞作而絕跡了!
總而言之,古人辦事擇日,目的是為了避凶求吉,實際上也隻能起到一個心理安慰作用。對於擇吉術的存在這個問題,我們還要辯證地去看待,予以全部否定或肯定,都是錯誤的。擇吉之術,從古流傳至今,相傳了兩千多年,足以說明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當對其擇吉理論進行仔細地研究、分析,則認為其理論基本上是沒有科學依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