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煙彈
發煙彈也叫煙幕彈,內裝發煙劑,爆炸後能產生大量煙霧。主要用於幹擾敵方的觀察和射擊。發煙彈由彈體、發煙劑、炸藥和引信等組成。發射後,引信引燃發煙劑,產生大量煙霧,形成煙障,用以掩護自己的軍事行動,迷惑敵人。發煙彈對敵方直接瞄準射擊的火包和乘機做靈活運動,因此是戰場上經常使用的彈種之一。
電視偵察彈
電視偵察彈是裝有電視攝象機和發送信號裝置的新型特種炮彈。經火炮發射到預定地區上空後,拋射係統將攝象機,發射機,天線等拋出,並使其懸吊於降落傘下。攝象機攝下對方陣地圖象,從而獲得敵方陣地和軍事行動的直觀情報。
手榴彈
手榴彈是一種用手投擲的彈藥,因17世紀、18世紀歐洲的榴彈外形和碎片有些似石榴和石榴子,故得此名。盡管現代手榴彈的外形有的是柱形,有的還帶有手柄,其內部也很少裝有石榴子樣彈丸,但仍沿用了手榴彈的名稱。
手榴彈的定義可分為三個:
1、軍用物資,用手投擲的一種小型炸彈,有的裝有木柄;
2、田徑運動員使用的投擲器械之一,形狀同軍用的裝有木柄的手榴彈一樣;
3、田徑運動項目之一,運動員經過助跑之後,把手榴彈投擲出去的運動項目。
手榴彈是一種能攻能防的小型手投彈藥,也是使用較廣、用量較大的彈藥。它既能殺傷有生目標,又能破壞坦克和裝甲車輛。手榴彈由於體積小、質量小,攜帶、使用方便,曾在曆次戰爭中發揮過重要作用。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以及作戰思想的改變,手榴彈的地位盡管不如兩次世界大戰時那樣突出,但作為步兵近距離作戰的主要裝備之一,在現代戰爭條件下仍具有重要的使用價值。
發展簡史手榴彈的曆史悠久,最先是中國人發明的。15世紀歐洲出現了裝黑火藥的手榴彈,當時主要用於要塞防禦和監獄。17世紀中葉,歐洲一些國家在精銳部隊中配備了野戰用手榴彈,並把經過專門訓練使用這種彈藥的士兵稱為擲彈兵。到19世紀,隨著槍炮的發展和城堡攻防戰的減少,手榴彈曾一度受到冷遇。
1904年日俄戰爭中,手榴彈又在戰場上發揮了作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由於塹戰壕的興起,手榴彈得到了廣泛應用。當時較為典型的手榴彈有德國的木柄手榴彈和英國的菠蘿形米爾斯式手榴彈等。這些手榴彈亦為後來手榴彈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手榴彈不僅應用廣泛,而且得到了迅速發展,出現了空心裝藥反坦克手榴彈。當時手榴彈的發展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①改進發火方式,出現了方向碰炸機構,並開始應用在手榴彈引信上;②將空心裝藥結構用於手榴彈戰鬥部,成為反坦克手榴彈;③各種特種手榴彈相繼出現,如發煙、燃燒、催淚、震暈手榴彈等;④新材料開始在手榴彈上應用。
20世紀中期,電子引信、鋼絲纏繞的半預製和鋼珠全預製高速小破片、塑料及其他非金屬材料等在手榴彈上的應用,使手榴彈的發展進入一個新階段。美國的M26式手榴彈、英國的L2A1式手榴彈、比利時的PRB423式手榴彈等都是這一時期出現的典型產品。
性能特點
手榴彈是一種用於投擲的彈藥,一般由彈體、引信兩部分組成。現代手榴彈不僅可以手投,同時還可以用槍發射。按用途,手榴彈可分為殺傷、反坦克、燃燒、發煙、照明、防暴手榴彈以及演習和訓練手榴彈,殺傷手榴彈又可分為防禦(破片)型和進攻(爆破)型兩種;按拋射方式,它又可分為兩用(手投、槍發射或布設)、三用(手投、槍發射和榴彈發射器發射或布設)、多用等。
手榴彈的主要特點是
1.體積小、質量小。手榴彈的體積與質量直接影響著士兵的負荷大小,影響著士兵的整個戰術動作和短兵相接時的戰鬥效果。因此,常用的防禦手榴彈的彈徑一般在50mm左右,全彈長為100mm,全彈質量為300~600g,有的僅120g。
2.結構簡單、造價低廉。由於手榴彈裝備量和消耗量大,因此在保證使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一般結構很簡單,隻有彈體和引信兩部分,彈體用鑄鐵或薄鋼片、鐵皮或塑料製成,成本低廉。
3.操作簡易、使用方便。手榴彈是所有武器彈藥中操作使用最為簡便的,它既不需要任何投擲裝置,也不需要任何複雜的操作程序和附加條件,隻要知道簡單的操作方法後即可使用。
4.彈種齊全、用途廣泛。根據需要,手榴彈隻要改變戰鬥部結構與裝藥,就可改變成為一個新的彈種。由於手榴彈彈種很多,因此使用範圍很廣,除戰場作戰使用外,防暴、滅火、殺蟲等民用手榴彈應用也很普遍。
裝備現狀
目前,世界各國軍隊幾乎都裝備和使用手榴彈,隻是裝備的品種、數量以及裝備的對象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