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銀行業打破藩籬(1 / 1)

36、銀行業打破藩籬

境外資本不但改變著企業的製度和結構,改變著社會的意識,而且也開始撬動國內資 本,國內銀行業也在悄悄地發生著變化。

潘恩強和潘九根為籌措建廠資金到銀行貸款遭拒,銀行自有苦衷。這時深圳的 銀行正麵臨兩方麵的困境:一是手裏沒有錢,眼看著熱火朝天賺錢的建設項目不能 投資,心裏有點急;二是,社會上有那麼多流動的資金,卻受種種限製不能吸存, 心裏更急。

特別是建設銀行當時的這個問題最突出。因為按照當時的銀行製度,建設銀行 的業務僅限於基本建設係統內,管管基建款的調進撥出,是不準去社會上吸收儲蓄 存款的。按照舊的規定,建築項目的貸款也隻有建設銀行辦理,但1979 年,深圳 建設銀行的前身建設銀行深圳寶安支行的資金隻有839 萬元。

麵對遍地開花、龐大的建設項目,這點錢可以說是杯水車薪。

突破僵局,就要打破舊的條條框框,把手伸到建築行業外麵去吸收存款,然後 再把吸取的資金貸出去。不管是基建部門的、工商部門的、農村集鎮的……哪兒有 存款就把手伸到哪兒,建設銀行行動起來。

建設銀行行動起來,深圳的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也紛紛行動起來,你的手伸到 我的圍牆中,我的手也可以伸到你的院子內。最後索性把圍牆拆掉,地不分南北, 人不分老少,誰有本事誰就可以多吸收到存款。銀行大戰打響了。

但是,要在競爭中吸收存款,就得調動內部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不然誰願意到 戰場上競爭拚殺呢?

於是,對外競爭又推動了對內競爭:銀行內部的體製改革開始了。

獨立核算,留利分成,哪家分支機構吸收的存款多,哪家就有權發放更多貸 款,哪家職工的福利待遇就好。

這是銀行在融資方麵對傳統體製的一次突破。

深圳建設銀行1979 年存款才381 萬元,到1984 年一下子增長到71 929 萬元。 建行有條件給企業發放貸款了!

但是,抓了錢的手卻張不開,曆來信貸的權力是由總行控製著的,要貸給誰, 貸多少,得由總行來決定,怎麼辦?各家銀行都到上麵要政策,去公關。因為這與 他們的切身利益有關係,業務經營好了,獎金福利就好,他們有動力。

中央終於同意劃出一塊資金來讓深圳各銀行自行信貸。

但問題並沒有完全解決,有了貸款權又碰到一個問題,貸給誰呢?深圳到處都 是伸過來的手:你要建樓,他要開辦公司,誰都要貸款,但這些公司的信譽程度誰 也沒把握搞清楚。

沒有其他辦法,隻有學習香港“資本主義”的辦法,來一個抵押貸款。

要貸款誰都可以,但要視你的資產情況而定,用你的資產做抵押。拿了我的 錢,經營不好,倒閉了,銀行就有權占有你的資產。

如此,銀行的性質開始變了,過去它與企業僅僅是行政資金調撥的關係,銀行 是替企業“打工”的一架點鈔票的機器,現在銀行才真正恢複了它的“權利”。它 與企業之間,變成了債權與債務的關係,銀行成了“老板”。

在銀行的督促下,貸款企業“如履薄冰”,經理們、廠長們、工人們,就要千 方百計去提高經濟效益。

銀行不斷地吸收存款,不斷地發放貸款,於是不斷地得到存貸間的差價利息。 以年利6%計算,銀行年初貸出100 億元,年終就可收回106 億元——純賺了6 億 元,深圳的銀行就肥起來。反過來,得到了貸款的企業血液充足,有錢有膽在國內 外的貿易場中去角逐。即使敗了,有銀行做後盾,還可以補充血液,東山再起。銀行肥了支持企業,企業發了又支持銀行。

金融是經濟的血液,血液活了,整個經濟肌體就活了。深圳的金融業發育得 好,有了充足的資金貸給企業搞建設,貸給企業做生意。深圳的血是活的,不會凝 固。這就是深圳建設興旺的內在原因。

有人把這種現象總結為“錢生錢”。

也有人記起西方的“馬太效應”出自《馬太福音》:“凡是少的,就連他所有的 也要奪過來。凡是多的,還要給他,叫他多多益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