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鄭福心裏,能為眼前這位救過他兄長的王子殿下效勞,遠比為兒子、妻子、燒窯一幹雜事要緊千倍萬倍。
“說哪裏話來。你兄長到底是福是禍尚在未知之數。到了高麗後,你先呆一段時間,我給你介紹一個最好的窯場,你先在窯場做一段時間,順便也教教我們那些窯工。如有便船,我會通知你,帶你回家鄉去。你娘子大該已經生了兒子了吧?他們都在等著你回去呢!”
鄭福大為感動。自此以後,鄭福便留在了高麗國。王善才為鄭福選了一家當地最好的窯場,囑咐窯主好好對待鄭福,好好向鄭福學習。鄭福也將所知製瓷技藝毫無保留地傳給了那位窯主。數年後,王善才見並未燒製出如秘色瓷那樣的器物,經了解,原來秘色瓷的製釉技藝為窯主一人掌握,其他任何人都不得而知。鄭福並未有所保留。王善才遂將此事擱置起來,直至後來自己坐上了王位,又重新派人到江南及中原學習製瓷技藝。那時,秘色瓷的製瓷技術是否公開隻是窯主自己的事,官府不再加以幹涉。高麗人終於逐步學會了製造高檔青瓷的技藝,並汲取了越窯、汝窯、龍泉窯的製瓷技藝精華,加上自己的創造,至南宋時期,終於製成了自稱“天下第一”的高麗窯瓷器。雖有自己的特色,卻保留了相當多的秘色瓷原味。
且說章窯主被確定為後周國生產器物後,心中十分高興。隻因那趙仁濟自恃是監窯官,對窯主們頤指氣使,稍不如意就大發脾氣,訓斥一頓。窯主們苦於要從他手中領取銀子,也隻能逆來順受,唯唯諾諾。隻是在背後大罵趙仁濟不是東西。如今,章窯主既為後周國燒瓷,便不再受趙仁濟管束,猶如在胸口搬去了一塊石頭,舒暢了許多。那柴公子既是中原人氏,年紀又輕,自然對待自己不會蠻不講理。那章窯主算計十分精明,能成為上林湖第一大窯主不僅靠了父輩的恩澤,更有自己的精明能幹。他覺得眼下最要緊的是巴結柴公子,這樣既可使對方在最終結賬時不至於扣得太緊,又可在與其共事之際心情舒暢。但這事又要讓柴公子看不出是在有意識地巴結。於是他找到柴公子的住處,兩人見過禮,坐下上茶後,章窯主道:
“公子從中原大地來到江南水鄉,生活上是否習慣?”
柴鈺良道:“這倒沒有什麼,隻是監窯一事,責任重大,還望章窯主能大力支持。”
“小人自當盡心竭力,做好份內之事。不知柴公子還有何事擔憂,小人也好分擔一二。”
“我在想,主要是兩件大事,第一,請章窯主務必要抓緊燒製,盡量多出貨物。第二,必須確保質量,請窯主務必關照下屬,決不能將次品、劣品混入其中。如發現混入殘次、粗劣之品,將以一罰十。章窯主以為妥否?”
章窯主心想,小小年紀居然也不好對付。不過轉而一想,柴公子所說的確保質量之事應在情理之中,自己理應做到。便道:“柴公子所擔憂之事,也正是小人努力會去辦的。燒得越多,豈不是小人進賬越多?小人何樂而不為?至於殘次之品,粗劣之品決不會混入其內,此攸關小人的聲譽,小人決不會為一小利而失誠信之大義。質量之事還有多道工序可資保證,窯內有一道去渣工序,也是最後一道工序,是專門除去器物底部支燒殘渣的,此道工序也是仔細檢查器物質量的工序,如係殘次、粗劣之品就沒有必要去除底部支燒殘渣了。所以質量是可以絕對保證的。”
“但不知章窯主是否另有多燒器物之妙法?”
“方法自然是有的,隻是實行起來頗有難度。”
“能否告之?”
“自古官府鼓勵農耕,反對棄農經商。民以食為天,隻有確保民眾有飯吃,才可保證國家社稷的安定。一旦有戰事,糧食更是重要物資。故吳越國朝廷曆來嚴格規定,各地燒製瓷器不得占用農耕時間,就連為吳越朝廷燒製官窯瓷器也不能例外。每年五月和七、八月農忙期間,窯工全部回家務農,窯場停工。如能將這些時間利用起來,可以增燒不少器物。這幾個月裏,恰恰天氣晴好,氣溫高,坯子幹得快,可以比原先多燒很多器物。至於窯工們自家的農活,完全可以請人代作。窯工們也會歡迎,因為他們從窯場裏所得,要遠遠高於請人代作農活的開支。隻是如不能得到官府同意,誰也不敢冒此風險。而實際上地方官府也不敢擅自作主,怕被上麵追究。此事必得吳越國國王同意,方能成功。”
“如此待我修書一封,請求錢王子向吳越國王稟報,就後周國的瓷器定燒一事能格外開恩,允準全年燒製,不受農事所限。”
“如此甚好。柴公子,貴國定製器物,要求天青釉色,這個我們已經心中有數。不過最近以來,我們這裏還有一種黃色之釉,因所燒數量不大,尚無名聲在外,不知貴國可有興趣。隻因從大唐朝開始,黃色成了皇室專用之色,故我們也曾專燒此種黃釉以貢奉朝廷。另外,各種器物各需多少,尚須開列一清單,以便小人根據貴國需要安排生產。另外,器物之內的紋飾有何要求,或無須紋飾,或喜歡何種紋飾,不要何種紋飾,等等,均請一並告知。”
柴鈺良暗自尋思道:真沒想到,留在此地監窯果然有許多麻煩之事。自己對於此類婆婆媽媽之事從不關心,不知該如何處置為好。隻得道:“章窯主,不瞞你說,器型和紋飾之事,吾皇未曾明確交待,隻是說器物釉色必須清亮純淨,各種器物都要一些。不知器型和紋飾之事有何講究,還請章窯主開導一二。至於黃色之釉,少量燒一些也未嚐不可。”
章窯主道:“總的來說,我們這裏為吳越國所燒瓷器可分餐具、茶具、用具、妝具、擺設器具等。我們官窯之內還曾為吳越國王族特製明器,但這是根據宮內所需特製,而且要由宮中畫出圖樣,大約貴國並不需訂購明器。餐具由盤、碗、酒壺、酒盅、缽等組成,大小不等,形式各異,所以又有十六件套,三十二件套,六十四件套之分。茶具由茶壺、茶盞、茶葉罐等組成,也是大小不等,形式各異,有十件套,二十件套之別。用具則有瓷枕、唾盂、水盂、虎子、果盤、燈具、香爐、燭台等,大小不等,不計件套。妝具則有洗、粉盒、委角盤等,大小不等,不計件套。擺設器具有花瓶、尊等,也不計件套。另外我們還為吳越王宮燒製過各色燈具,通常有五管燈,七管燈等,也是形製各異,種類繁多。不知貴國各需多少,請公子明示。如貴國有特殊需要,我們還可專門為你們製作。至於紋飾,小人窯上能畫不少,龍、鳳、蓮花、花鳥等,均可根據貴國之需繪畫。器物之上,是否需要刻上文字。如此等等,望能明示。以上器物,價格不等,器物大小也有分別,有無紋飾,價格也不盡相同。不知貴國各需多少,請列一清單,以便我們安排生產。”